关于举办公路工程造价人员继续教育培训班的通知
文章来源:青海省交通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
发布时间:
[2021-04-06 05:02]
点击数:
863
各有关单位:
根据《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公路工程造价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通知》(厅职字〔2014〕22号)要求,定于2021年4月20日—22日举办全省公路工程造价人员继续教育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1.取得交通运输部公路工程造价人员资格证书的甲、乙级造价人员
2.2019年、2020年取得一级造价工程师(交通运输工程专业)证书的造价人员
3.执业资格证书由外省变更到我省的公路工程造价人员
4.从事公路工程造价工作的其他相关人员
二、培训方式
委托省交通职业技术学院培训中心,邀请省内外学者教授及相关专家领导,采取专题讲座、案例分析、互动交流等方式,确保培训实效。
三、培训内容
详见附件1
四、报名方式
请各有关单位认真组织报名,安排专人负责报名,并将报名表(见附件2)于4月9日下午5:00之前发至531052731@qq.com邮箱。
五、报到时间与地点
报到时间:4月19日全天(下午5:00之前)
报到地点:青海交通职业技术学院培训中心(西宁市城西区五四大街62号)办公楼三楼306室
六、培训时间及地点
培训时间:2021年4月20日(星期二)——4月22日(星期四)
培训地点:青海交通职业技术学院培训中心(西宁市城西区五四大街62号)办公楼四楼会议室
七、培训费用及缴费方式
培训费用540元/人,转账交费。各单位安排专人负责报到,报到时请出示交费汇总表(详情见附件3)及缴费凭证或单据。
本次培训班学员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转账缴费方式:
户名:青海交通职业技术学院
社会统一信用代码:12630000440000485H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宁城北支行
账号:2806 0005 0902 6402 088
行号: 102851000059
注:
1.缴费时请注明单位名称;
2.交款用途填写为:培训费;
3.以个人名义缴费的只能开普票,普票为电子发票,开票后推送至邮箱;
4.单位统一交费的请以单位名称缴费,专票为纸质发票,培训结束后群里通知取票;
5.缴费汇总表的电子版、纸质版报到时需交至班主任老师处进行登记。
户名:青海交通职业技术学院
社会统一信用代码:12630000440000485H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宁城北支行
账号:2806 0005 0902 6402 088
行号: 102851000059
注:
1.缴费时请注明单位名称;
2.交款用途填写为:培训费;
3.以个人名义缴费的只能开普票,普票为电子发票,开票后推送至邮箱;
4.单位统一交费的请以单位名称缴费,专票为纸质发票,培训结束后群里通知取票;
5.缴费汇总表的电子版、纸质版报到时需交至班主任老师处进行登记。
七、其他事项
(一)此次培训班由青海省交通建设工程造价站主办,青海交通职业技术学院培训中心承办。青海省交通建设工程造价站负责培训班组织管理工作,青海交通职业技术学院培训中心负责培训班具体实施。
(二)请各相关单位高度重视公路工程造价人员继续教育工作,认真组织人员参加培训。
(三)根据疫情管控要求,培训期间将严格按相关规定执行疫情防控。
1.报到时请及时提交报到前一天至当天的“信康码”,要求彩色打印。
2.培训期间,请配合班主任主动测量体温,并每天按时登录“信用青海”,点击“信康码”及时填写“健康报告”。
3.培训期间,全程(包括教室内、停车场及院内)佩戴一次性口罩(自备)。
4.如有感冒、发烧、咳嗽等症状,请及时联系班主任。
(四)本次培训为2020-2021年线下选修课,课时为21学时,学员报到时携带《青海省公路工程造价人员继续教育培训报名表》。
(五)本次继续教育培训为全脱产学习,请各参培人员安排好自己的工作,培训期间原则上不得请假。
(六)培训期间,各参培人员应严格遵守培训纪律、不得迟到早退,培训期间无故缺席2次及以上者,不予颁发结业证书。
省交通建设工程造价站联系人:巨敬伯 0971-6187508
左雅萍 0971-6187510
培训中心联系人:张广辉 0971-6155139
李青霞 0971-6154062
附件:
青海省交通建设工程造价站
2021年4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