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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焦七个围绕 巩固交通脱贫攻坚成果 全力推动乡村振兴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三农”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各项决策部署,2023年青海省交通运输系统深入学习运用“千万工程”经验,围绕持续完善乡村交通基础设施体系、大力推进民生实事农村“四好农村路”建设,着力发展特色产业助农兴农等实施“组合拳”,在助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中彰显“先行官”作为。
   围绕全面推进乡村振兴,以学促干推动工作落实。把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作为衷心拥护“两个确立”、忠诚践行“两个维护”的实际行动,及时传达学习中央和省委“1号文件”及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相关会议精神,引导广大党员干部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上来,更好指导乡村振兴工作。
   围绕乡村产业兴旺,重大项目建设推进有序。深入学习“千万工程”经验,编制印发《青海省乡村道路建设引导图集》,排查全省农村公路,形成“‘最后一公里’路、最后一座桥、最后一处险段”531个项目、60座桥安防电子档案和416个在建项目“一路一档”管理台账。2023年,累计完成普通省道和农村公路投资29.28亿元,完成新改建普通省道和农村公路3598公里,应用“高原特殊区域公路生态建设技术”1000公里。大力发展“农村公路+”模式,建成湟源县阿家图—铧尖等“美丽乡村路”,不断扮靓美丽乡村新颜值。
   围绕乡村生态宜居,农村公路管养能力显著提升。全面建立农村公路县、乡、村三级“路长制”,农村公路治理能力明显提高。完成危桥改造16座,村道安防工程隐患处置105公里。全年落实养护资金5.24亿元,农村公路列养率达到100%。农村公路通行条件和交通保障能力显著增强,优良中等路率达到74.57%。特别是积石山地震发生后,坚持靠前指挥、积极抢通,2天内受损道路全部实现正常通行;主动担当寨子山高边坡消危治理,得到省政府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的充分肯定。
   围绕改善农村交通环境,道路通行环境“畅安舒美”。出台《青海省公路路域环境管理办法》,印发《青海省公路路域环境整治提升工作实施方案》,明确将44条普通国省干线,41条农村公路作为重点整治提升路段。结合“三清三改”工作,着力抓好公路沿线环境整治,逐步实现公路沿线“八无”目标。累计出动人员35.6万人次,车辆机械6.8万台班,整修路肩、边坡、路面17.4平方千米,清理垃圾、积雪等292.7万立方米,除草、绿植修剪458.2万平方米。
   围绕乡村生活富裕,城乡交通运输水平加快发展。持续巩固拓展具备条件的乡镇和建制村通客车成果,所有具备条件的乡镇、建制村通客车率达到100%。组织开展城乡交通运输一体化发展水平自评估工作,全省AAAA级及以上主体占比达65%。湟源、大通、贵德成功创建第三批城乡交通一体化示范县。联合制定《关于推动全省客货邮融合支撑促进农村流通高质量发展工作措施》,指导湟源县“电子商务+农村物流”入选第四批全国农村物流服务品牌。全省已建成县级统仓共配中心22个,村级寄递服务站2275个,开通客货邮融合线路22条,全省快递进村覆盖率达85%。
   围绕反馈问题整改,有效衔接考核问题整改取得实效。建立协调联动工作机制,全年安排部署整改工作17次,印发《国家2022年度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考核评估反馈问题整改工作方案》,共检视出9个方面的重点任务和28条具体落实措施。“加强三江源地区农村公路建设”整改任务已全面完成并提交整改销号报告,对排查出106个项目予以下达各类资金3.38亿元。利用助企暖企春风行动及以工代赈渠道带动农牧民群众增收,2023年在建公路项目(含农村公路)累计发放本省劳务人员工资12.2亿元。
   围绕发展集体经济,驻村帮扶工作纵深推进。全面落实“四个不摘”政策要求,完成8个定点帮扶村第一书记和工作队员调整轮换。常态长效落实为民办实事机制,为湟中区下营二村等落实民生实事10项,解决各突出问题35项,协调落实各类产业及项目资金2329.81万元。印发《关于全面推进定点帮扶村集体经济“强村”工程的实施方案》,支持鼓励2大类7种类型发展模式,指导建立5家村集体运营公司。
  下一步,青海省交通运输系统将持续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安排部署,持续发挥交通基础设施对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和环境发展功能,强化定点帮扶带动群众就近增收和联合经营造血能力,在平衡区域协调发展、增强农牧民自我发展方面展现新担当新作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