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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青海省第二批严重违法超限超载运输失信当事人名单

  依据国家发展改革委、中国人民银行、交通运输部等36个部委联合签署的《关于对严重违法失信超限超载运输车辆相关责任主体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和《交通运输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管理办法(试行)》,青海省治超办通过“青海交通”网站(http://jtyst.qinghai.gov.cn/)和“信用交通”网站(http://110.167.233.66/)公示2021年第二批严重违法超限超载失信当事人信息,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      如公示期内对信息存在异议,可通过(电话0971-6186801或者到qhszcb@sina.com邮箱)进行陈诉和申辩。公示期结束后,信息正式发布,为期2年。 1年内违法超限运输超过3次的货运车辆信息汇总表

序号

货运车辆车牌号

道路运输证号

行政处罚决定书号

执法机构

1

青B-37868

632126009328

6321261001693013

互助县交警大队

632126009328

6321261001770222

互助县交警大队

632126009328

6321261001770413

互助县交警大队

2

青B-86061

632126010212

6331011000728282

青海省高速

交警支队一大队

632126010212

6321261001791506

互助县交警大队

632126010212

6321261001792114

互助县交警大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