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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理超限超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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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文件
关于对全省路警联合治超执法工作进行专项督查的通知
厅治超办
2020年10月30日
青治超办〔
20
20
〕
16
号
省公安厅交警总队、省路政执法总队、省交通综合执法监督局,各市州治超办、交通综合执法监督局、公安交警支队:
为认真贯彻落实全省治超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持续深化和推进路警联合治超执法常态化制度化工作,强化执法监督检查,规范联合执法行为,省治超办拟定于
6
月下旬对全省路警联合治超执法工作进行专项督查,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专项督查时间安排
2020
年
6
月
22
日
—7
月
2
日,为期十一天
二、专项督查组人员组成
组
长:
孙照群
省治超办副主任
副组长:
韩瑞祥
省公安厅交警总队副总队长
李延侠
省路政执法总队副总队长
王养性
省交通综合执法监督局副局长
成
员:
蒋
野
省公安厅交警总队秩序支队副支队长
张华东
省路政执法总队路政管理科副科长
来
斌
省交通综合执法监督局监督一科科长
王
刚
省治超办
三、专项督查的形式和内容
督查组将采取
“
四不两直
”
、现场检查、召开座谈会、查阅资料、调阅案卷、随机抽查、明查暗访等方式,对全省路警联合治超执法工作情况进行专项督导检查。专项督查的内容包括:
(一)工作机制方面。
是否建立路警联合治超执法工作机制和联席会议制度,明确路政、公安交警部门职责分工,制定并公示治超联合执法工作流程和行为规范;是否将路警联合治超执法工作纳入了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内容,定期组织进行执法监督检查和目标责任考核。
(二)安排部署方面。
是否将路警联合治超执法工作纳入年度治超工作重点任务进行安排部署,积极推动落实路政、公安交警、交通综合执法
“
三位一体
”
联合治超执法工作机制;是否定期组织召开路警治超联合执法工作联席会议,通报路警治超联合执法工作开展情况,分析研判治超工作形势,研究解决治超联合执法中的难点、重点问题;是否有针对性地安排部署开展路警联合治超专项行动,严厉打击避站绕行、强行冲卡、暴力抗法以及
“
百吨王
”
、非法改装货运车辆等违法行为;是否将路警联合治超执法纳入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全面摸排治超领域涉黑涉恶、
“
黄牛
”“
车托
”“
保护伞
”
等问题线索,并及时移送相关部门查处。
(三)联合执法方面。
路政、公安交警、高速公路运营管理等部门
是否按照
“
货车必检、超限禁入
”
的要求,严格实施
高速公路
入口称重检测、出口核查与执法联动管理;
路政、公安交警部门
对高速公路运营管理部门抄告的超限超载运输违法信息
是否做到及时有效查处;路政、公安交警部门
是否定期不定期在高速公路
出入口主要节点
组织
开展路警联合治超执法行动;全省
14
个公路超限检测站是否全面落实路警
“
肩并肩
”
治超联合执法,公安交警部门是否选派具有执法资格的执法人员严格落实
24
小时驻站工作制度;路政部门是否依法履行监督卸载、消除违法行为职责,并及时将超限超载运输违法信息抄告公安交警部门和辖区交通综合执法机构落实后续查处;公安交警部门是否依法对违法当事人和货车驾驶人实施处罚和
记
分,并将查处结果反馈路政部门;交通综合执法机构是否依法依规对本省籍违法超限超载运输车辆、车辆驾驶人、道路运输企业和货运场所经营者实施
“
一超四罚
”
,并对外省籍货车违法超限超载运输信息及时进行抄告;路政、公安交警部门是否定期不定期组织开展治超流动稽查,对检查发现的违法超限超载车辆就近引导至公路超限检测站或指定场所,开展
“
前后协同
”
治超联合执法;交通综合执法机构、公安交警部门是否联合组织对辖区重点货运源头单位开展巡查,并依法查处违规放行违法超限超载车辆出场出站行为。
(四)文书制作方面。
对
违法超限超载运输行为的认定是否做到事实清楚、证据确凿,联合执法程序是否规范、适用法律法规是否准确、处罚标准是否统一、文书制作是否规范,是否存在执法环节脱节、执法监督缺失等问题;执法环节是否做到了全程记录,执法文书是否及时整理归档,是否做到了执法全过程留痕和可回溯管理。
(五)监督检查方面。
是否定期不定期组织开展治超联合执法工作监督检查,路政、公安交警部门和交通综合执法机构是否存在
联合不联动、执法监管不到位等问题;联合治超执法人员是否存在失职渎职
,执法不作为、乱作为等问题,是否存在违反
“
五不准
”“
十条禁令
”
等违规违纪行为。
四、工作要求
(一)各地区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此次路警联合治超执法专项督查工作,切实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细化工作措施,狠抓工作落实。在对照督查内容认真组织开展自查自纠的同时,全面梳理路警联合治超执法中好的经验做法和存在的问题不足,有针对性地抓好问题整改落实,确保专项督查工作取得实效。
(二)各地区各部门要全面总结
2018
年
1
月省交通运输厅、省公安厅联合印发《青海治理货运车辆超限超载联合执法常态化制度化工作的实施意见》(青交办〔
2018
〕
15
号)以来路警联合治超执法工作开展情况,重点对查处违法超限超载运输的案件情况、路警
“
肩并肩
”“
前后协同
”
治超联合执法模式落实情况、违法信息抄告、查处、反馈情况和执法环节闭环管理情况进行对照检查,坚决防止图形式、走过场、消极应付、弄虚作假等问题的发生。
(三)各地区各部门对自查自纠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要深挖根源,找准症结,补齐短板,查堵漏洞,不折不扣、有力有效地及时整改。对确因客观因素制约,自身无法解决的问题,要科学分析,认真梳理,向督查组提出合理化意见建议。
(四)省治超办将把此次专项督查的结果作为
2020
年度治超工作目标责任考核的重要依据,并将专项督查情况在全省范围内予以通报。同时,对督查过程中发现的涉及有关单位、部门和个人的违规违纪问题,将根据问题性质和严重程度,采取约谈、通报和提出监察建议等形式,依法依规追究其责任。
青海省治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
20
年
6
月
1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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