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超办
2014年06月26日
省治超工作领导小组:
为有序推进全省治超工作, 6月16日—20日,省治超办一行6人检查组对海东地区治超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了检查,现将检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检查情况
此次检查历时4天,检查组深入海东市五县、一区和10家基层执法单位、12家重点货运源头单位,通过看现场、查资料、听汇报、座谈会等方式,从组织领导、制度建设、行政执法、治超宣传和培训等方面进行了全面检查。
一是实地查看。检查组先后深入化隆先奇铝业,循化恒兴砂厂和振荣水泥厂,民和乐化冶炼有限公司、祁连山水泥厂,乐都陆朵砂石厂、青海金鼎水泥有限公司,互助恒源采砂厂、金园水泥(熟料)厂、平安祁连山商砼等地,现场查看货运源头单位治超工作落实情况,重点了解源头企业年产量、销售量,货物的流向及运价、关键岗位人员的培训、源头治超制度落实等情况,查看了企业称重设备的安装、进出场过磅单,现场询问企业有关治超工作的开展情况。在阿岱收费站、平安县东村大气污染治理联合检查点,了解站点重型货运车辆流量、车辆超限超载等情况。同时,还查看了互助柏窎农村公路限宽设施设置施工现场。二是查阅资料。重点对海东市及五县一区政府、8家交通部门和青海金鼎水泥有限公司、民和祁连山水泥厂等12家重点货运源头单位的治超工作基础资料进行了详细查阅。三是听取汇报。检查组分别听取了化隆县、循化县、民和县、乐都区、互助县、平安县、海东市政府就本地区治超工作开展情况的专题汇报,详细了解辖区市、县(区)各交通、公安、工商、发改、质检、安监、城建等部门治超工作开展情况。四是召开座谈会。与市、县(区)政府及部分治超成员单位分管领导、重点货运源头企业负责人就超限超载治理工作进行了座谈。五是反馈意见。检查组对各地、各部门在治超工作中取得的成绩予以了充分肯定,对发现的问题和存在的不足提出了具体工作意见和整改要求。
通过检查,海东市人民政府认真贯彻执行全省治超工作会议精神和《2014年全省治超工作要点》等文件精神和要求,海东地区治超工作稳步有序推进。
二、治超工作开展情况
(一)地方政府高度重视。全省新一轮治超工作开展以来,海东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治超工作,认真贯彻落实骆玉林常务副省长关于治超工作的批示精神、全省治超工作会议精神以及《2014年全省治超工作要点》和相关制度,有序推进地区治超工作。目前,海东市各级政府均成立了治超工作领导小组,设立治超办,切实履行属地管理职责,为治超工作顺利开展提供了组织保障。海东市政府将治超工作纳入政府工作目标,与辖区各县(区)签订年度目标责任书,层层落实责任。化隆县、民和县还将辖区乡镇人民政府纳入到政府治超管理工作中,此举在全省具有很好的借鉴意义。同时,海东市各级政府结合实际制定了治超工作实施方案,明确了工作目标、任务和措施,政府部门强力推进治超工作,彰显了政府治超的主导作用。民和县政府组建了治超联合流动稽查大队。互助县政府积极购置治超流动检测车,加大治超工作力度。
(二)职能部门认真部署。海东市交通运输局高度重视治超工作,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市、县(区)交通主管部门和县(区)运管所、路政所均成立了部门治超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实施方案,对本部门的治超工作起到了积极的指导作用。循化、民和等地运政部门在重点货运源头单位设立了源头治超办公室,不定期巡查实施源头监管。化隆县财政部门根据治超工作实际拨付工作经费。民和县财政部门拨付治超专项经费,确保了治超工作顺利开展。各县(区)交通、公安、工商等部门结合各自治超工作,制定治超相关工作措施,扎实开展辖区超限超载治理工作。循化县公安交警部门针对辖区“哈达车队”存在的超载等违法行为,通过采取驾驶证扣分等形式加强治超管理工作。
(三)部门协作联合治超。市辖各县(区)交通局积极与公安交警、城管、干线公路治超站等执法部门紧密配合,重点在乐都碾引公路、民和川杨公路、互助威北公路、平安平张公路、化隆燕官公路、循化清关公路等路段,联合开展路面治超工作。化隆县积极向牙石尕收费站派驻公安、武警、运政等执法人员,确保了收费站车辆冲卡和治超工作的顺利开展。结合大气污染治理、路域环境整治,循化、民和、乐都、平安等县(区)公安、运管、路政、城管等部门在县城周边主要节点设置检查点,联合开展超限超载治理工作。市、县(区)运管部门结合服务质量信誉考核,联合公安、工商、质检等部门对全市21家机动车维修企业进了检查。乐都县公安部门会同质检、工商、安监等部门,对辖区非法改装车辆进行了专项检查。
(四)源头监管措施有力。化隆县政府在源头监管上做到“四个一律”即:不符合开采要求或不按相关规定进行采矿作业的砂石料企业一律予以取缔;新砂石料企业审批工作一律停止;未达标沙石料厂一律停业;经营期满的砂石料场一律不办理安全生产许可证和资源开采许可证,此举在源头治超监管方式上具有很好的借鉴意义。化隆县国土部门会同相关部门对牙石尕镇2处非法经营的砂石料场予以关闭。各县(区)运管部门与重点货运源头单位签订了《规范货物源头装载责任书》,建立了重点企业监管工作台账,落实企业派驻和巡查制度。各县(区)运管部门定期或不定期组织人员对111家已公示的重点货运源头企业进行监管。海东市运管处每月对全市重点货运源头企业实行1次巡查监管或重点抽查,全市辖区水泥厂等大型货运源头企业均安装了称重计量设备,并加大源头治超执法人员和重点货运源头企业负责人及“四个环节”工作人员的培训力度,目前全市已培训236名,为做好源头治超工作奠定了基础。循化、互助县安监、国土、公安、运管、路政等相关部门,对辖区矿(砂)石料场、水泥等货运源头企业通过联合巡查等方式,加强源头监管工作。同时,海东市已设置农村公路治超限高限宽设施16处,今明两年还需设置293处,这将使全市农村公路得到有效保护。
(五)治超宣传氛围浓厚。海东市各级交通部门依托辖区汽车站、收费站、县城广场,深入厂矿企业,加强治超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的宣传,治超宣传月活动扎实开展,辖区重点货运源头企业治超宣传工作效果明显。目前,全市共出动宣传人员260人次,出动宣传车辆26车次,发放宣传资料3万余份,走访重点货运源头企业82家,在全市营造了浓厚的治超工作氛围。
三、存在的问题
(一)市、县(区)部分治超成员单位对治超工作要点和方案等文件精神、规章制度、工作措施、工作要求等贯彻落实还不到位,存在治超效果不佳的问题。
(二)市、县(区)治超办和治超成员单位对本地区、本单位、本部门治超工作的监督检查落实力度不够,治超工作联动协调机制、人员培训工作有待于进一步加强。
(三)市、县(区)对重点源头单位监管不到位,力度不够,部分重点货运源头企业治超工作职责履行不到位,各县(区)对辖区部分源头企业未列入源头监管范围,源头监管存在盲点和死角。
(四)农村公路治超工作有待加强,需进一步加强农村公路限高限宽设施设置和设备配置工作。
(五)对国道109线,省道阿赛线、平大线、川官线等国省干线和农村公路沿线的砂石料场需进一步加强管理,严防运砂车辆超限超载或运输砂石料抛洒公路路面。
(六)青海金鼎水泥有限公司、互助金园水泥有限公司、民和祁连山水泥厂出厂运送水泥货运车辆超限超载问题突出,特别是青海金鼎水泥有限公司、互助金园水泥有限公司两家水泥厂存在运送水泥货运车辆车货总重超过100吨。针对此情况,检查组要求海东市治超办监督相关职能部门依法加强辖区重点货运源头企业的监管力度,并对以上3家企业存在的问题进行限期整改,海东市治超办抓好督办落实工作,并将督办整改落实情况以书面形式于7月10日前上报省治超办。
四、下一步工作要求
(一)充分发挥市、县(区)治超办的作用,做好辖区治超工作监督考核办法等制度建设工作,加大本地区治超工作的考核、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力度。
(二)市、县(区)政府及治超成员单位完善治超联动协调机制,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制度,公安、交通、工商、国土、质监、安监等治超各成员单位要加强联动联勤,每月联合开展本地区源头治超专项检查,形成治超工作合力。
(三)加大对重点货运源头企业的监管力度,督促货运源头企业落实治超工作主体责任。运政部门要建立健全运输企业及从业人员信誉档案,完善“黑名单”管理制度,做好日常巡查记录,严格落实路面、源头治超违法信息抄告及信息反馈工作。
(四)市、县(区)各治超成员单位结合大气污染治理、路域环境整治,继续保持路面治超的高压态势,加强农村公路的路面治超工作,合理做好限高限宽设施设置等工作。
(五)市、县(区)政府及治超成员单位继续加大超限超载治理宣传力度,营造良好的治超工作氛围。同时,做好治超相关培训工作。
(六)各级治超办要加强治超工作信息报送工作,为全省治超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信息支撑。
青海省治超办
2014年6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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