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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交通运输厅举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宣讲报告会

  根据省委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暨省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部署,9月18日,省交通运输厅举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宣讲报告会,省委宣讲团成员、青海职业技术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副教授周磊作专题宣讲。
  宣讲报告会上,周磊副教授紧扣《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核心精神,立足新时代党的民族工作实际,围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出台的重大意义、核心内容、贯彻实施要求,系统解读了法律的丰富内涵与时代价值,生动阐释了新时代青海民族团结进步工作的实践路径和责任使命,具有很强的理论性、针对性、操作性,对全厅准确把握法律实质、更加自觉用科学理论指导实践、推动工作提供了有力指导。
  会议强调,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持续在学懂弄通做实上下功夫。 一要深化思想认识,在学深悟透上持续发力。深刻把握新时代党的民族工作的重大意义,将学习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作为当前和长期的重要政治任务,组织党员干部深入学习,精准把握法治保障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的核心要义,持续提升全厅干部职工做好新时代民族工作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二要坚持学以致用,在对标落实上精准发力。将法治思维、法治方式贯穿交通运输领域民族团结进步创建、交通项目建设、交通运输民生服务、行业治理全过程各环节,把学习成效转化为推动民族地区交通运输提质增效的具体举措,持续推进民族地区路网提档升级、农村公路便民提质行动,全方位提高民族地区交通公共服务品质。 三要强化宣传宣讲,在全面覆盖上久久为功。拓宽宣传覆盖面、提升宣讲渗透力,运用群众语言、鲜活案例和新媒体平台,生动讲好青海交通赋能民族团结、助力民族地区发展的鲜活故事,着力营造自觉维护民族团结、主动参与创建工作、共同守护和谐稳定的浓厚氛围,以交通运输行业实干担当助力全省民族团结进步事业高质量发展。
  厅党组班子成员、驻厅纪检监察组及厅机关全体公务员,厅属各单位班子(支委)成员、各部门主要负责同志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