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公路局
2026年08月31日
一、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 项目概况:
1.1.1建设地点:海南藏族自治州同德县、黄南藏族自治州泽库县、果洛藏族自治州玛沁县境内
1.1.2项目建设规模:本项目K176+500~K240+720(ZK240+700)(断链后K239+503(ZK239+515))、K257+900~终点段路线长122.348公里(以右线计),其中整体式路基83.355公里,分离式路基右线38.993公里(左线39.269公里)。共设置大桥10088.46米/43座(左幅11601.5米/49座),中桥927.24米/13座(左幅843.86米/12座),小桥124.1米/5座,涵洞192道;设置隧道19318米/9座(左洞19423米/9座),其中特长隧道7824米/2座(左洞7877米/2座)、长隧道10964米/6座(左洞10959米/6座)、中隧道530米/1座(左洞587米/1座);设置平面交叉19处,避险车道1处,停车港湾26处,新建隧道变电所16处,隧道消防泵房7处。本项目采用设计速度60公里/小时和80公里/小时双向四车道一级公路标准,其中整体式路基宽度18.5米、21.0米,分离式路基宽度9.25米和10.5米。城镇过境段结合城市规划维持既有道路标准不变。桥涵汽车荷载等级公路-Ⅰ级,大、中、小桥及涵洞设计洪水频率1/100,地震动峰值加速度0.10g、0.15g、0.20g、0.30g。其余技术指标按《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 B01-2014)的规定执行。本次招标共划分为3个监理标段,GDJL-1标段对应施工GDSG-1、GDSG-2、GDSG-3合同段的公路工程施工监理及环水保监理、GDJL-3标段对应施工GDSG-6、GDSG-7合同段的公路工程施工监理及环水保监理、GDJL-4标段对应施工GDSG-8、GDSG-9、GDSG-10合同段的公路工程施工监理及环水保监理。公路工程施工监理设置为一级监理机构,即总监理工程师办公室(简称“总监办”)。
1.3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标段编号: E6301000076063658001001
标段名称:G227贵德至大武公路尕巴松多至大武K176+500~K239+503(ZK239+515)、K247+400~终点段GDJL-1
标段招标范围:K176+500~K240+720(ZK240+700)段内路基、路面、桥涵、隧道、交通安全设施、机电、房建、环保及绿化等施工图设计及工程量清单所包含的全部工程内容的施工监理任务(含环保监理)及水保监理(具体工作内容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计划监理服务期为2190日历天(具体进场时间以招标人通知的时间为准)。其中施工阶段监理服务期1460日历天(含施工准备期),交工验收与缺陷责任期阶段监理服务期730日历天。
监理服务期限:2190天
投标所需身份类型:监理单位
标段编号: E6301000076063658001003
标段名称:G227贵德至大武公路尕巴松多至大武K176+500~K239+503(ZK239+515)、K247+400~终点段GDJL-3
标段招标范围:K247+400~K259+199.289段内路基、路面、桥涵、隧道、交通安全设施、机电、房建、环保及绿化等施工图设计及工程量清单所包含的全部工程内容的施工监理任务(含环保监理)及水保监理(具体工作内容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计划监理服务期为2190日历天(具体进场时间以招标人通知的时间为准)。其中施工阶段监理服务期1460日历天(含施工准备期),交工验收与缺陷责任期阶段监理服务期730日历天。
监理服务期限:2190天
投标所需身份类型:监理单位
标段编号: E6301000076063658001004
标段名称:G227贵德至大武公路尕巴松多至大武K176+500~K239+503(ZK239+515)、K247+400~终点段GDJL-4
标段招标范围:K259+100~K305+125.217段内路基、路面、桥涵、隧道、交通安全设施、机电、房建、环保及绿化等施工图设计及工程量清单所包含的全部工程内容的施工监理任务(含环保监理)及水保监理(具体工作内容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计划监理服务期为2190日历天(具体进场时间以招标人通知的时间为准)。其中施工阶段监理服务期1460日历天(含施工准备期),交工验收与缺陷责任期阶段监理服务期730日历天。
监理服务期限:2190天
投标所需身份类型:监理单位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附录1 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要求)
| 企业资质等级要求 |
|
| GDJL-1 GDJL-3 GDJL-4 |
同时具备(1)(2): (1)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专业甲级监理资质; (2)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机电工程专项监理资质。 |
注:1.投标人应根据本附录、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及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中的要求附相应证件、证明材料的彩色复印件或彩色扫描件。
附录2 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
| 业绩要求 |
|
| GDJL-1 GDJL-4 |
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近8年(2018年7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止)在国内完成过1项一级及以上新建或改扩建公路工程(须同时包含路基、路面)的施工监理业绩; (2)近8年(2018年7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止)在国内完成过1项一级及以上新建或改扩建公路工程(须包含刚构大桥或刚构特大桥)的施工监理业绩; (3)近8年(2018年7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止)在国内完成过1项一级及以上新建或改扩建公路工程(须含长隧道或特长隧道)的施工监理业绩。 注:同一业绩同时满足上述多项指标时,则各项指标可分别计算。 |
| GDJL-3 |
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近8年(2018年7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止)在国内完成过1项一级及以上新建或改扩建公路工程(须同时包含路基、路面、大桥或特大桥)的施工监理业绩; (2)近8年(2018年7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止)在国内完成过1项一级及以上新建或改扩建公路工程(须含长隧道或特长隧道)的施工监理业绩。 注:同一业绩同时满足上述多项指标时,则各项指标可分别计算。 |
注:1、“完成过”指投标人独立完成或以联合体形式参与完成、并通过交工验收的项目,其中以联合体形式完成的项目,投标人所完成的工作内容应满足上述要求,否则业绩不予认定。
2、业绩需提供以下证明材料: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5.3的要求。
附录3 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
GDJL-1、GDJL-3、GDJL-4
| 信 誉 要 求 |
| 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1.4.4项的规定。 |
注:同时符合投标人须知第1.4.4项要求
附录4 资格审查条件(主要人员最低要求)
| 标段 |
人员 |
数量 |
资 格 要 求 |
在岗要求 |
| GDJL-1 GDJL-3 GDJL-4 |
总监理工程师 |
1 |
公路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持有交通运输部颁发的交通运输专业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公路工程类别),同时满足以下条件:(1)近8年内(2018年7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在国内担任过1项一级及以上新建或改扩建公路工程(含长隧道或特长隧道)的总监理工程师。(2)近8年内(2018年7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在国内担任过1项一级及以上新建或改扩建公路工程(含大桥或特大桥)的总监理工程师。 |
无在岗项目(指目前未在其他 项目上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本项目中标后能够从该项目撤离) |
注:1、公路工程相关专业职称包括公路工程、桥梁工程、公路与桥梁工程、交通土建、隧道(地下结构)工程、交通工程等专业职称。若职称证中不能体现专业的,需投标人对该职称证专业属于公路工程相关专业进行承诺,否则该职称不予认为公路工程相关专业。
2、本表中近8年内指总监理工程师在已交工项目上的任职结束时间在2018年7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之内。
三、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双信封综合评估法,具体详见附件。
四、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青海省公路局
地 址:青海省西宁市城西区五四大街72号
联 系 人:荔继华
电 话:0971-6185006
招标代理:华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西宁市五四大街33号五四百货大楼12楼1210室
邮 编:810000
联 系 人:陈钊
电 话:0971-6308711
2026年8月31日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评标办法前附表
注:“评标办法前附表”用于明确评标的方法、因素、标准和程序。招标人应根据招标项目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详细列明全部评审因素、标准,没有列明的因素和标准不得作为评标的依据。
| 条款号 |
评审因素与评审标准 |
|
| 1 |
评标方法 |
1.综合评分相等时,评标委员会依次按照以下优先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确定中标人: (1)评标价低的投标人优先;(2)被青海省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评为较高信用等级的投标人优先;(3)技术得分较高的投标人优先。评标办法前附表2.2.1项修改为: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分分值构成:技术建议书:35分、主要人员:25分、业绩:20分、履约信誉:10分;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评分分值构成:评标价:10分。 |
| 2.1.1 2.1.3 |
形式评审与响应性评审标准 |
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标准: (1)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字迹清晰可辨: a.投标函按招标文件规定填报了项目名称、标段号、监理服务期限、工程质量要求及安全目标; b.投标文件组成齐全完整,内容均按规定填写。 (2)投标文件盖电子公章、电子签字符合招标文件“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规定。 (3)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供了投标保证金: a.投标保证金金额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金额,且投标保证金有效期不少于投标有效期; b.若投标保证金采用现金或支票形式提交,投标人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之前,将投标保证金由投标人的基本账户转入招标人指定账户; c.若投标保证金采用保函形式提交,银行保函的格式、开具保函的机构均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4)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代理人签署投标文件的,应提交授权委托书,且电子公章、电子签字符合招标文件“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规定。 (5)投标人法定代表人亲自签署投标文件的,应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且电子公章、电子签字符合招标文件“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规定。 (6)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时,联合体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 a.未进行资格预审的,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了联合体协议书,明确各方承担连带责任,并明确了联合体牵头人; b.已进行资格预审的,投标人提供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中所附的联合体协议书复印件,且通过资格预审后的联合体无成员增减或更换的情况。 (7)同一投标人未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文件,但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备选投标的除外。 (8)投标文件中未出现有关投标报价的内容: 第一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投标文件中未出现有关投标报价的内容。 (9)投标文件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符合招标文件的规定。 (10)权利义务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a.投标人应接受招标文件规定的风险划分原则,未提出新的风险划分办法; b.投标人未增加委托人的责任范围,或减少投标人义务; c.投标人未提出不同的支付办法; d.投标人对合同纠纷、事故处理办法未提出异议; e.投标人在投标活动中无欺诈行为; f.投标人未对合同条款有重要保留。 (11)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 (12)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时,联合体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时,联合体满足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 1.4.2项的规定。 (13)投标保证金以保函或保险形式提交的,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 投标人以保函(保险)等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经招标人核验,投标人提供了保函(保险)开具方的官方、可靠和可持续的验证渠道和验证信息,或保函(保险)真实有效。 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评审标准: (1)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字迹清晰可辨: a.投标函按招标文件规定填报了项目名称、标段号、投标价(包括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 b.已标价报价清单说明文字与招标文件规定一致,未进行实质性修改和删减; c.投标文件组成齐全完整,内容均按规定填写。 (2)投标文件盖电子公章、电子签字符合招标文件“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规定。 (3)投标报价中的报价未超过招标文件设定的最高投标限价。 (4)投标报价中报价的大写金额能够确定具体数值。 (5)同一投标人未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报价,但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备选投标的除外。 |
| 2.1.2 |
资格评审标准(本项适用于未进行资格预审的情况。) |
(1)投标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监理资质证书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 (2)投标人的资质等级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3)投标人的类似项目业绩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4)投标人的信誉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5)投标人的总监理工程师资格、在岗情况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6)投标人的其他要求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注:对于特别复杂的特大桥梁和特长隧道项 目主体工程以及其他有特殊要求的工程 ,还可对其他主要监理人员进行资格评审) (7)投标人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或第1.4.4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8)投标人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5项规定。 (注:本款规定仅适用于根据 《关于发布公路工程从业企业资质名录的通知》(厅公路字 ( 2011) 114 号) 要求, 招标人应通过名录对投标人资质条件进行审核的公路施工监理企业) (9)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未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独立参与投标的,投标人未同时参加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 |
| 条款号 |
条款内容 |
编列内容 |
| 2.2.1 |
分值构成(总分100分) |
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分分值构成: 技术建议书:35.00分 主要人员:25.00分 技术能力:20.0分 (注:“技术能力” 指投标人的科研开发和技术创新能力 ,招标人可结合招标项目的具体情况提出相关要求 ,包括 投标人获得的与工程咨询管理 (包括勘察设计 、监理等工程咨询工作 ) 有关的专利 (发明专利或实用新型专 利)、 国家或省级科学技术进步奖 ,主编或参编过的国家、行业或地方标准等 。) 业绩:10.0分 履约信誉:0分 (注:各评分因素权重分值范围如下 :技术建议书25~35分;主要人员 25~40 分;技术能力 0~5分;业绩10~25 分; 履约信誉 5~10 分。) 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评分分值构成: 评标价:10.00分 |
| 条款号 |
条款内容 |
编列内容 |
| 2.2.2 |
评标基准价 计算方法 |
评标基准价的计算: 在开标现场,招标人将当场计算并宣布评标基准价。 (1)评标价的确定: 评标价=投标函文字报价 (2)评标价平均值的计算: □方案一:按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选取前3名(若不足3名,则选取相应数量),对其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的评标价作算术平均(根据第二章“投标人基准价须知”第5.2.4项规定在开标现场被宣布为不进入评标基准价方法计算的投标报价除外),将该平均值作为评标价平均值; ☑方案二:除按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5.2.4项规定开标现场被宣布为不进入评标基准价计算的投标报价之外,所有投标人的评标价去掉一个最高值和一个最低值后的算术平均值即为评标价平均值(如果参与评标价平均值计算的有效投标人少于5家时,则计算评标价平均值时不去掉最高值和最低值)。 (3)评标基准价的确定: (注:招标人可依据招标项目特点和实际需要 ,选择或制定适合项目 的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与评标基准价计算或 评标价得分计算相关的所有系数 (如有),其具体数值或随机抽取的数值区间均应在评标办法中予以明确。) ☑方法一:将评标价平均值直接作为评标基准价。 □方法二:将评标价平均值下浮/%,作为评标基准价。 □方法三:招标人设置评标基准价系数,由投标人代表现场抽取,评标价平均值乘以现场抽取的评标基准价系数作为评标基准价。 评标基准价系数抽取范围:/步长:/ □方法四:/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应对招标人计算的评标基准价进行复核,存在计算错误的应予以修正并在评标报告中作出说明。除此之外,评标基准价在整个评标期间保持不变,不随任何因素发生变化 |
| 2.2.3 |
评标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 |
偏差率=100%×(投标人评标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 偏差率保留4位小数 |
| 条款号 |
评分因素与权重分值 注:招标人应根据项目具体情况确定各评分因素及评分因素权重分值,并对各评分因素进行细分(如有) 、确定各评分因素细分项的分值,各评分因素权重分值合计应为 100 分。各评分因素(评标价和履约信誉评分项除 外) 得分一般不得低于其权重分值的 60%,且各评分因素得分应以评标委员会各成员的打分平均值确定,评标委员会成员总数为 7 人以上时,该平均值以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计算。评标委员会成员对某一 项评分因素的评分低于权重分值 60%的,应在评标报告中作出说明。 |
评分标准 |
|||||
| 评分因素 |
评分因素权重分值 |
各评分因素细分项 |
分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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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2.4(1) |
技术建议书 |
35.00分 |
监理大纲(或监理方案)和措施 |
15分 |
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监理大纲(或监理方案)和措施的视质量得9~15分。 一般的得9-11分;较合理的得11.1-13分;合理的得13.1-15分。 |
||
| 本工程监理工作的重点与难点分析 |
15分 |
根据招标项目特点对本工程重点、难点进行分析的视质量得9~15分。 一般的得9-11分;较合理的得11.1-13分;合理的得13.1-15分。 |
|||||
| 对本工程的建议 |
5分 |
对本工程的提出建议的,视合理程度得3~5分。一般的得3~3.6分,较合理的得3.7~4.3分,合理的得4.4~5分。 |
|||||
| 2.2.4(2) |
主要人员 |
25.00分 |
总监理工程师任职资格与业绩 |
25分 |
满足资格审查强制性资格条件对总监理工程师最低要求的,得25分。 |
||
| 条款号 |
条款内容 |
编列内容 |
|||||
| 2.2.4(3) |
评标价 |
10分 |
评标价得分计算公式示例: (1)如果投标人的评标价>评标基准价,则评标价得分=F-偏差率×100× E1; (2)如果投标人的评标价≤评标基准价,则评标价得分=F+偏差率×100× E2。 其中:F=10,E1=0.3, E2=0.2。计算结果保留2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评标价得分最低为0分。 |
||||
| 2.2.4(4) |
其它因素 |
业绩 |
20分 |
满足资格审查强制性资格条件对业绩最低要求的得20分。 |
|||
| 履约信誉 |
10分 |
被交通行政主管部门最新公布的信用等级评为AA级的监理企业得10分,评为A级的监理企业得7分,评为B级的监理企业得4分,评为C级的监理企业得1分,评为D级的监理企业得-2分。以投标人信用等级的认定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第9.2款。 |
|||||
| 招标人需要补充的其它内容(对评标办法未尽事宜的说明,不是打分项。): 评标办法前附表2.1.2资格评审标准(1)修改为:投标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监理资质证书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评标办法前附表2.2.2 评标基准价方案二修改为:“除按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5.2.4项规定开标现场被宣布为不进入评标基准价计算的投标报价之外,所有投标人的评标价去掉一个最高值和一个最低值后的算术平均值即为评标价平均值(如果参与评标价平均值计算的有效投标人少于5(不含)家时,则计算评标价平均值时不去掉最高值和最低值)”。第1 条评标方法补充以下内容:(1)投标人在多个标段排名第一时,优先保留最高限价较高标段的中标候选人资格,并不再保留该投标人在其他标段的中标候选人资格;(2)投标人取得某一标段第一中标候选人资格时,不再保留该投标人在其他标段的中标候选人资格。(3)当某标段中标候选人仅有一家时,则优先保留其在该标段的中标候选人资格,不再保留该投标人在其他标段的中标候选人资格,即使该投标人在其他标段也获得第一中标候选人资格也不予保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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