厅建管处
2026年05月06日
为深入贯彻交通运输部关于加强公路水运工程建设领域质量安全监管工作部署,进一步规范全省交通建设工程试验检测市场秩序,严厉打击试验检测数据造假、资质违规、报告失实等违法违规行为,切实提升工程质量检测保障能力,筑牢交通建设工程质量安全底线,决定自2026年4月至2026年12月在全省范围内开展专项整治行动。现将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整治范围
(一)取得青海省公路工程试验检测资质的检测机构;
(二)全省在建公路项目已备案工地试验室(含中心试验室);
(三)在省内开展公路工程交竣工检测、桥隧及高边坡监控量测、质量核查鉴定等活动的检测机构。
二、重点整治内容
(一)转让、出租、出借、伪造、冒用资质证书,或无证、资质过期开展检测活动;
(二)转包、违规分包检测业务;
(三)超出资质许可范围开展检测;
(四)未检测即出具报告,伪造、篡改原始数据与记录;
(五)检测结果与原始数据不符、无法溯源,报告及记录不规范;
(六)检测设备与报告信息不匹配;
(七)调换样品、改变样品状态影响检测结果;
(八)漏检关键项目、违规操作、违反标准规范导致数据失真;设备维护、样品管理、档案管理不规范,数据无法追溯;
(九)签字人员无资格、代签报告或记录;
(十)资质评审、监督检查存在严重问题;
(十一)交竣工检测出现重大纰漏或检测事故;
(十二)无故不参加、不通过比对试验与能力验证;
(十三)材料检验失守、弄虚作假、检测频次不足、违规使用材料;
(十四)信息报备、人员管理不及时不规范;
(十五)未落实“三报告”、不合格事项不上报;
(十六)第三方机构履职不到位、弄虚作假;
(十七)对外委报告审核不严导致工程管理失控;
(十八)检测机构监管失职引发检测事故;
(十九)母体机构对工地试验室资源保障、监管不力;
(二十)建设单位对工地试验室监管失职造成严重后果。
三、监督举报
专项整治期间,交通运输部和省厅均设立投诉举报受理渠道,接受对检测机构违法违规行为的举报。
1.交通运输部受理邮箱:aqscjb@mot.gov.cn。
2.青海省交通运输厅受理邮箱:qhjcjb2026@163.com
3.青海省交通运输厅举报二维码

4.省内各公路试验检测机构、各建设项目工地试验室须在明显位置张贴专项活动投诉举报受理渠道信息,并采取适当方式将部、省举报渠道通知到工地试验室、现场检测项目及工程建设项目参建各方一线人员。
5.举报线索将由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按程序核查,一经查实,依法依规严肃处理。专项整治工作中的相关问题可向专项行动工作小组联系。
联系人及电话:厅建管处 0971-6186706
特此通告。
欢迎社会各界、参建单位及广大群众对试验检测违法违规行为进行监督举报。
青海省交通运输厅
2026年5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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