厅政策法规处
2026年03月10日
2025年,在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我厅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及历次全会精神,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扎实推进依法行政,全面深化交通运输法治政府部门建设,为推动交通运输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法治保障。
一、2025年法治政府建设主要做法及成效
(一)持续深化交通运输法治政府部门建设。一是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将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厅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和干部教育培训计划,着力提升干部法治意识。落实领导干部应知应会法律法规清单制度,教育引导全厅干部尊法学法守法用法。二是系统谋划法治工作部署。认真对照部、省有关工作安排,制定印发《2025年全省交通运输法治工作要点》,明确14项年度重点法治工作。把法治建设工作纳入年度考核内容,确保年度法治工作有效推进。三是压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厅机关和厅属单位党政负责人、班子成员认真落实年终述法要求,推动述法工作与年度述职工作深度融合。按规定向省委、省政府和交通运输部报告2024年度省厅法治政府部门建设工作情况,并及时在厅门户网站予以公开,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四是积极推进行业立法。统筹安排年度立法项目申报工作,《青海省道路运输管理条例(修订)》《青海省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条例》列入省政府2025年立法工作计划。组织完成省厅起草的省级地方性法规、省政府规章集中清理工作,切实维护法制统一和政令畅通。五是不断强化普法宣传。制定印发年度普法工作要点及重点时间节点普法清单,统筹安排“路政宣传月”“宪法宣传周”等11个主题普法活动。深入开展普法宣传,以“民法典进企业”和交通运输领域法律法规宣传为重点,组织开展系列普法宣传活动,举办《民法典》专题讲座。高标准完成“八五”普法既定任务,顺利通过全省终期评估验收。
(二)持续提升行政决策规范化法治化水平。一是加强合法性和公平竞争审查工作。聚焦权力运行关键环节,健全并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制度,落实规范性文件报备和网上公示,全年完成《青海省公路工程施工分包管理实施细则》等20余件行政规范性文件和重大决策事项合法性审查。二是加强规范性文件清理。完成厅系统第六次行政规范性文件全面清理工作,对1件违反公平竞争审查标准的文件予以废止,做到应改尽改、应废尽废,并通过厅门户网站公布清理结果,有效清理行业发展的制度性障碍。三是深化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工作。公开选聘律师事务所担任厅法律顾问,充分发挥厅法律顾问外脑作用,参与信访、诉讼、重大合同签订等事项审核把关。四是依法推动矛盾纠纷化解。建立健全涉法涉诉矛盾纠纷源头预防、排查预警、涉诉案件备案等工作机制。作为被申请人的行政复议案件1件,复议机关驳回申请人复议申请。行政诉讼案件2件,人民法院均驳回当事人诉讼请求,有效维护了行政行为公信力。五是深化政务公开与诚信建设。发布政策文件及解读8件,在线访谈6件,有力助推政策落地落实。共办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0件,均依法办结。及时公开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等信息37条,主办件答复率、沟通率达到100%。
(三)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一是全面深化交通运输改革。紧紧围绕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及省委十四届七次、八次全会精神,制定印发《关于进一全面深化【建议增加: 步】交通运输改革的实施意见》,从6个方面安排部署23项具体改革任务和措施,明确改革主体责任,推动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落地见效,持续推进交通运输行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二是加快建设统一开放的交通运输市场。深入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快建设统一开放的交通运输市场工作部署,经省政府同意,会同省发改委等7部门联合印发《青海省关于加快建设统一开放的交通运输市场的工作举措》,从4个方面提出19条具体措施,统筹推进公路、铁路、民航、邮政等行业发展,强化综合交通运输发展的政策协同,推动我省交通运输实现跨区域统筹布局、跨方式一体衔接、跨领域协同发展。三是提升政务服务效能。联合省公安厅、省住建厅、省数据局印发《青海省高效办成大件运输“一件事”实施方案(试行)》,组织开展事项标准化梳理,有序推动系统业务对接,大件运输平均办结时限压减50%,推进全链条优化审批、全周期提升服务、全过程便企利民。四是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全面梳理我省交通运输领域行政检查事项,公布《青海省交通运输系统行政检查事项清单》《青海省交通运输系统跨部门综合监管重点事项清单》,制定年度检查计划,落实计划方案报备制度,从源头上遏制乱检查。制定《青海省交通运输系统涉企行政检查标准》,进一步严格检查标准和程序,全面推行行政检查文书基本格式文本和“扫码入企”应用,全面规范交通运输涉企行政检查,提升行政检查质效,有力减轻企业负担。
(四)持续提升交通运输行政执法质量效能。一是扎实开展专项行动。在全省范围内组织开展交通运输领域整治突出问题规范执法专项行动,集中整治乱收费、乱罚款、乱检查、乱查封等涉企执法突出问题和风纪不严、吃拿卡要等执法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累计查摆风纪不严、担当不力、乱检查3类106个问题,整改率100%。二是进一步健全执法制度。联合省公安厅、省生态环境厅、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4部门印发《关于规范道路货运领域执法监管有关事项的通知》,规范执法检查。印发《青海省交通运输领域轻微违法行为依法免予处罚高频事项清单(试行)》,进一步落实包容审慎的执法工作要求。印发《青海省交通运输行政执法案例指导制度》《省级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协作办法(试行)》《青海省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事项指导目录(2025版)》等制度,执法工作质效持续提升。会同省财政厅印发《青海省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基础执法装备及办公生活设施设备配备标准》,执法保障体系进一步健全。三是提升执法队伍能力素质。创新分级分类分层教育培训方式,举办全省交通运输行政执法能力提升培训班,常态化组织开展“交通执法大讲堂”,通过执法队长集中讲、专家教授专题讲、实地观摩现场讲等方式,着力提升执法人员履职能力和执法效能。大力推进新时代“枫桥式”基层执法联系点和执法大队长选树工作,获交通运输部通报表扬。注重执法师资培养,厅系统3人成功入选交通运输部执法师资库。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顺利通过全省终期评估验收。
二、存在的问题与不足
(一)交通运输法规体系还不够完善。我省交通运输领域部分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出台时间较早,部分规定尤其是道路运输领域立法,已不适应行业发展新形势新要求,亟需修订完善。
(二)综合执法改革还需持续深化。执法机构与主管部门及行业发展机构间运转不畅、执法与监管协同运行不顺等问题还不同程度存在,部分执法人员综合执法能力、专业化水平还不能很好适应综合执法改革要求。
(三)法治化营商环境还需持续优化。深化交通运输重点领域改革、加快建设统一开放的交通运输市场等工作推进缓慢,综合交通运输不同行业间、地区间市场壁垒还未完全消除。信用评价结果与行政审批、行业监管和行政执法的结合还不够紧密。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是完善法治政府建设推进机制。组织完成《青海省农村公路条例》修订,推进《青海省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条例》《青海省道路运输管理条例》立法进程。全面落实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制度和备案审查制度,组织开展厅系统第七次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确保法制统一。研究制定行业“九五”普法规划,持续推进交通运输行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引导培育行业法治思维和法治意识。
二是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巩固和深化整治突出问题规范执法专项行动成果,建立突出问题查纠整改长效机制。建立健全执法与监管协同运行机制,制定监管事项清单,加强事前事中事后全链条监管。深入推进交通运输行政执法质量效能提升三年行动,扎实开展岗位练兵、交通执法大讲堂、“送法送教送典型”到基层等活动,提升执法队伍素质能力。积极协调司法行政部门为行业发展服务机构行政检查人员申领行政执法证件。
三是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开展交通运输纵深推进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专项行动,健全常态化政企沟通机制,依法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合法权益,强化交通运输新业态等方面反垄断和公平竞争审查,清理废除妨碍交通运输统一开放市场建设和公平竞争的规定及做法。开展“青海省交通运输行业信用发展研究”,推动信用信息在行政审批、招投标、行政检查等业务的深度应用,完善失信主体信用修复机制。落实“综合查一次”和分级分类检查要求,健全部门联合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将更多事项纳入跨部门联合抽查范围,切实避免多头多层重复检查,进一步减轻企业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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