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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发布交通运输工程建设领域招标投标违法违规典型案例的通报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及交通运输部关于招标投标领域突出问题系统整治的工作部署,进一步规范全省交通运输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市场秩序,加大对各类违法违规行为的警示教育和震慑力度,持续优化营商环境,现将近期在督导检查、线索核查中发现的违法违规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案例一:海东市民和县农村公路恢复重建项目串通投标案

1.项目名称:海东市民和县农村公路恢复重建(官亭至甘沟公路)工程

2.涉及单位及人员:

中标单位:中交一公局集团有限公司,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赵某某

投标单位:中青嘉宏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直接负责的主管人

 

员田某某

3.主要违法违规事实:中标单位中交一公局集团有限公司与投标单位青嘉宏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的工程量清单加密锁码一致,涉嫌串通投标。经海东市交通运输局行政调查,认定上述两公司串通投标的违法事实成立,证据确凿。

4.处理结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五十三条之规定,对中交一公局集团有限公司处以中标无效,并处人民币66,246.29元的行政处罚;对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赵某某处以人民币3,312.31元的行政处罚;对中青嘉宏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处以人民币66,246.29元的行政处罚;对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田某某处以人民币3,312.31元的行政处罚。

案例二:海南州贵南县农村道路工程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案

1.项目名称:海南州贵南县过马营镇麻什干村道路工程行政村通双车道标段一

2.涉及单位及人员:

中标单位:四川川冠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法定代表人)朱

3.主要违法违规事实:中标单位四川川冠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在该项目投标文件中所附的项目总工张某、专职安全员肖某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编号,与交通运输部公路水运工程企业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信息公共平台官方查询信息不符,存在使用虚假材料参与投标、骗取中标的违法行为。经海南州交通运输局行政调查,该公司弄虚作假行为属实。

4.处理结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五十四条之规定,对四川川冠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处以人民币45,894.09元的行政处罚;对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处以人民币2,294.71元的行政处罚。

上述典型案例,暴露出我省交通运输工程建设招投标市场中,部分市场主体法治意识淡薄、诚信缺失,公然实施串通投标、弄虚作假等违法违规行为,严重破坏了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损害了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其他市场参与者的合法权益,影响了行业健康发展和党风廉政建设。

全省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各相关从业单位务必高度重视,深刻汲取教训,引以为戒。

一要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各市(州)交通运输局要切实履行行业监管主体责任,将招投标市场整治作为优化营商环境、净化政治生态的重要抓手,党组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部署,敢于动真碰硬,确保整治工作落到实处、见到实效。

二要坚持零容忍态度,严惩违法违规行为。对发现的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转包违法分包等突出问题,要坚决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依法依规从严从重处罚。要加强与纪检监察、公安、审计等部门的协作联动,对涉嫌犯罪的,坚决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三要健全长效机制,规范市场秩序。要以案促改、以案促治,针对案件暴露出的漏洞和短板,进一步完善招投标监管制度,强化源头治理和过程管控。加强信用体系建设与应用,对违法违规企业和个人实施联合惩戒,营造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市场环境。

四要加强警示教育,筑牢思想防线。各地、各单位要迅速组织传达学习本通报精神,将典型案例作为警示教育素材,教育引导广大从业人员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和行业规范,恪守商业道德,共同维护公平、公正、诚信、透明的交通运输建设市场秩序。

                                           青海省交通运输厅

                                           202511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