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信公众号
无障碍访问 长者模式 智能问答
省海事局联合省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总队扎实开展中秋国庆节前水上交通安全监督检查

  为深入贯彻部海事局中秋国庆假期水上交通安全视频调度会议精神,落实交通运输部、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做好假期期间全省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工作部署,9月24日至27日,省海事局联合省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总队分两个工作组深入海东市、海南州、海西州、黄南州通航水域开展节前水上交通安全监督检查。

  此次监督检查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聚焦“人、船、企业、环境”关键要素,按照《2025年全省水上交通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就落实企业资质与安全管理制度落实情况、船舶安全技术状况与防污染措施落实情况、运营过程安全管理体系运行情况、隐患排查治理闭环管理情况、假期期间提级管控的47艘涉客船舶、重点工作完成情况、海事(水运)执法质量效能提升三年行动暨整治突出问题规范执法专项行动落实情况以及执法案卷评查和办案指导等方面进行系统性监督检查,并与地方海事管理机构、水路运输企业安全负责人进行座谈交流和意见反馈。

  检查期间,累计出动执法人员33人次,累计排查整改各类安全隐患34项。其中,8艘船舶因救生衣配备不足、消防栓堵塞等问题被现场责令立行立改;对1家安全管理不到位的企业进行约谈警示,下发整改通知书6份,明确限期整改并提交书面报告的工作要求。通过“检查——反馈——整改”闭环管理,有效消除一批潜在风险,确保群众假日出行安全。

  检查组对各地做好节日期间的水上交通安全工作,提出工作要求,一是深入开展水上旅客运输安全风险研判。聚焦水上旅客运输船舶进出港频繁、通航密度加大、船员易疲劳、船舶碰撞、新能源动力客船火灾、极端天气引发客船翻沉等重大安全风险,结合历年同期险情数据、水文气象特征规律、水上旅客运输安排等特点,进一步加强本辖区安全风险研判,细化风险分级防控举措。二是压实企业主要负责人“第一责任人”责任。督促企业主要负责人落实客渡运安全“第一责任人”责任。各水运企业、渡口经营企业主要负责人要牵头研判本企业安全风险,对照《水上客运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指南(暂行)》《涉客船舶船员行为规范(试行)》等开展自查自纠。假期期间每日安排企业负责人在岗值班,切实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和安全管理制度。三是实施重点通航水域专人现场监管举措。假期期间,对单船载客量大、客流总量大、通航环境复杂的通航水域要落实专人现场监管制度,现场检查企业安全举措、船舶开航前自查、船员规范履职等情况;加强组织协调,及时提醒督促有关部门加强交通组织、风险预警和应急处置等工作。四是全面做好极端天气预警预控和应急准备。督促客渡运企业建立完善气象预警“叫应”机制,畅通与气象、自然资源、水利等部门的沟通渠道,准确获取气象、地质灾害和水文预警信息,及时采取措施,落实“关停撤”要求。要推动地方政府协调应急消防、社会救助和企业自身力量,对通航水域逐一明确应急力量预置方案,及时处置水上突发事件。五是严格落实水路旅客运输实名制管理工作。各单位督促已完成实名制购票和登船查验的企业,坚决执行旅客实名制购票和登船查验制度,对迄今为止仍未落实的企业要做好现场登船实名登记工作,并采取有效措施加以管控。六是持续做好特殊水域水上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海东市交通运输局要持续做好“大清”公路涉水工程两个项目部的水路货物运输船舶及载人客船安全管理工作。同步加强循化阿什江渡口通航秩序和水上交通安全管理工作。七是加强值班值守和信息报送工作。严格落实24小时专人值班和领导干部在岗带班制度,加强值班力量配备。加强监测调度,健全完善应急预案,预置应急救援力量,一旦发生突发事件和事故险情,做到及时响应、科学应对、妥善处置,并按规定及时报送信息。 八是扎实做好重大危险源提级管控工作。督促指导辖区水运企业单位严格落实提级措施,组织企业单位填写每日实施提级管控情况表,并汇总上报。各级管理部门要通过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对辖区重大危险源提级管控工作进行重点调度核查,每日填写管理部门调度核查情况表。

  下一步,省海事局将统筹好安全监管与服务发展间的关系,铸牢“主角”意识,指导各级海事管理机构全面做好节日期间辖区涉客船舶的安全监管工作,切实提升辖区水上交通安全,保障人民生命与财产安全,为辖区营造平安祥和的节日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