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国家发展改革委、中国人民银行、交通运输部等36个部委联合签署的《关于对严重违法失信超限超载运输车辆相关责任主体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和《交通运输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管理办法(试行)》,经核查,2023年第二批依法纳入青海省严重违法超限超载运输失信当事人“黑名单”的青海嘉恒镁业有限公司在失信惩戒期限内仍多次违法放行超限超载车辆出场(站),为切实履行货运源头企业治超主体责任,不予移除严重违法超限超载失信责任主体“黑名单”,信用惩戒期为2年。
指使货运车驾驶人超限运输企业信息汇总表
序号 |
当事人姓名 |
身份证号 |
企业名称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惩戒期限 |
1 |
刘锐森 |
350124********2757 |
青海嘉恒镁业有限公司 |
976301227814273137 |
2025.7.20-2027.07.19 |
您访问的链接即将离开“青海省交通运输厅”网站
是否继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