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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东公路总段】汇智聚能   行稳致远 ——海东公路总段持续擦亮“全国文明单位”金色招牌

  5月23日,《中央宣传思想文化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复查确认继续保留荣誉称号的全国文明城市、文明村镇、文明单位、文明家庭、文明校园的通报》发布,经复查确认,青海省海东公路总段、青海省乐都公路段、青海省黄南公路段继续保留“全国文明单位”荣誉称号,这是海东公路总段(机关)、乐都公路段、黄南公路段蝉联该荣誉。这一成绩的取得,是全体干部职工凝心聚力、不懈奋斗的生动体现,也标志着海东公路总段在精神文明建设领域持续走在前列。 
  自获得“全国文明单位”荣誉以来,海东公路总段持续推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行动,坚持物质文明与精神文明“两手抓、两手硬”,围绕中心工作,不断创新思路、丰富载体、提升水平,将精神文明建设作为推动公路养管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引擎。近年接连荣获全国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先进单位、全国工人先锋号、青海省文明单位标兵、青海省文明单位、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等称号,培育出全国劳动模范、党的十九大党代表贺生兰同志及全国春运保通先进个人、省级技术能手等各类先进个人30余人。
  海东公路总段始终坚持以“全国文明单位”为有力抓手,深化“全员参与、常态管理”文明建设模式,实现精神文明和物质文明协调发展。 一是加强领导、打造服务品牌。以“畅行青海、美在交通”品牌建设为引领,形成“1+8”品牌立体矩阵,把“质量、保通、服务、发展”作为文明创建的着力点,完善创建机制,增强创建热情,落实创建责任,提高服务质量,做到创建活动常抓常新。 二是发挥行业优势、统筹推进“一盘棋”。以全力打造“畅安舒美”的道路通行条件为总体目标,充分发挥行业优势,为服务地方经济发展、群众便捷出行履行岗位职责,辖养1546.992公里国省干线公路通达能力始终保持在较高水平。 三是立足职能、服务群众。把养好公路、保障畅通、促进发展贯穿到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的全过程,全体干部职工坚守岗位、奋勇拼搏,经受住了冰雪、泥石流、山体滑坡、水毁等重大自然灾害的重重考验及历届环湖赛等省内各类重大赛事活动的保通任务,得到上级领导和人民群众的一致好评。 四是丰富载体,提升创建内容。广泛开展我们的节日、学雷锋志愿服务、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我为群众办实事、共驻共建双报到、乡村振兴、普法教育等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为困难职工群众提供帮扶资金、应急救援、走村入户调查摸底、帮扶慰问、捐款捐物等,切实解决了实际问题,提升了单位影响力。
  此次顺利通过复查,既是对海东公路总段过往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的充分肯定,更是对未来发展的有力鞭策。海东公路总段将站在新的起点上,珍惜荣誉、再接再厉、做好标杆,持续深化巩固精神文明建设成果,传承弘扬“两路”精神,坚持更高标准、更实举措、更好示范,深化文明培育、文明实践、文明创建,为现代化青海篇章建设汇聚精神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