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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国省干线公路路基路面修复养护工程招标信息公开

  

  一、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建设地点:青海省海北州、黄南州

  1.2项目建设规模及招标范围:公路养护:G338 海天线(克图口至门源段),长度为27.42 km;G338 海天线(浩门镇至青石嘴镇),长度为16.05km,路线总长度共计43.47km。G316长同线浪加桥至同仁段路线养护里程为13.5km。

  1.3招标工程标段划分及计划工期:本次招标工程共划分1个标段,各标段划分及工期要求如下:

  标段编号:E6301000076056235001001

  标段名称:普通国省干线公路路基路面修复养护工程标段一

  桩号: /

  长度(公里):G338:43.47km、G316:13.5km

  主要工程内容或数量:G338 海天线(克图口至门源段),长度为27.42 km;G338海天线(浩门镇至青石嘴镇),长度为16.05 km,路线总长度共计43.47 km。G316长同线浪加桥至同仁段路线养护里程为13.5km。本项目保持既有公路平纵面指标不变;保持既有公路路面宽度不变,按照结构性修复及功能性修复对局部路段进行分单元、分段、分类处治。在维持既有道路现况下,对已经完全损坏不具备利用价值的结构物进行拆除重建,其余结构物进行维修利用。(具体内容详见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

  缺陷责任期:12个月

  投标所需身份类型:施工单位;

投标人资格要求

  附录1 资质审查条件(资质最低要求)

施工企业资质等级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公路养护·路基路面养护·路基路面养护甲级]并且[公路养护·交通安全设施养护](含)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注:具体资质要求由招标人在满足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前提下,根据招标项目具体特点和实际情况确定。)

  附录2 资质审查条件(财务最低要求)

财 务 要 求

投标人须提供 2023 年度或 2024 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 计报表且无亏损,包括审计报告、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会计)报表附注的复印件、审计单位营业执照、执业证书及审计人员年检合格证相关资料(投标人的流动资产与流动负债的比率不小于 1)。

  注:具体财务要求由招标人在满足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前提下,根据招标项目具体特点和实际情况确定。例如招标人可对投标人近三年的平均营业额、流动比率、资产负债率、净资产等提出要求。

  附录3 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

业 绩 要 求

投标人应在近五年(2020年05月至投标截止之日)至少独立完成过一项公路等级为一级(含)及以上的公路工程施工或一项公路等级为一级(含)及以上的公路养护工程(路基、路面、交通安全设施养护)施工业绩。

  注:具体业绩要求由招标人在满足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前提下,根据招标项目具体特点和实际情况确定,但不得设置过高的业绩资格条件。

  附录4 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

信 誉 要 求

1、没有正受到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或处于财务被接管、冻结、破产的状态;

2、社会信誉良好、无不良行为记录,投标人没有被青海省交通运输厅、青海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取消投标资格或禁止进入该区域建设市场;

3、未涉及正在诉讼的案件,或涉及正在诉讼的案件经评标委员会认定不会对承担本项目造成重大影响;

4、2022年05月至投标截止日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事故的或严重处罚记录;

5、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没有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

6、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项目总工在近三年内没有行贿犯罪行为;

7、投标人没有提供虚假材料。

(1)投标截止日内在信用中国、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等不良行为记录(提供相应网站的查询截图,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前 20 天内);

(2)2022年05月至投标截止日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事故的或有严重处罚记录的。(以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注:具体信誉要求由招标人在满足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前提下,根据招标项目具体特点和实际情况确定,但不得与“投标人须知”第1.4.4项规定的内容重复。

  附录5 资格审查条件(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最低要求)

人员

数量

资 格 要 求

在岗要求

项目经理

1名

公路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含)及以上职称,持有公路工程专业二级(含)及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和注册证书,注册单位名称与投标人名称一致,与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查询截图中信息一致,持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B类有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行业代码为S的不予认可),近 5年(2020 年05月至投标截止日) 内至少担任过一项公路等级为一级(含)及以上的公路工程施工或一项公路等级为一级(含)及以上的公路养护工程施工业绩的项目经理。

无在岗项目(指目前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并出具无在建承诺函)

项目总工

1名

公路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近 5年2020年05月至投标截止日内至少担任过一项公路等级为一级(含)及以上的公路工程施工或一项公路等级为一级(含)及以上的公路养护工程施工业绩的项目经理。

  注:对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的具体资格要求由招标人在满足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前提下,根据招标项目具体特点和实际情况确定,但不得设置过高的资格条件。招标人可根据项目具体特点选择是否设置项目经理备选人及项目总工备选人相关要求。

  三、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技术评分最低标价法,具体详见附件。

  四、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青海省海东公路总段养护中心

  地址:青海省海东市平安区化隆路 83 号

  联 系 人:李女士

  电话:0972-5929909

  招标代理:青海璟泉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青海省西宁市城西区五四西路75号1号楼2单元19层

  联 系 人:张女士

  电话:0971-8862130

  2025年4月23日

  附件:评标办法

  评标办法(技术评分最低标价法)

  除标段估算价不足 1000 万元的项目外,其余项目可采用“技术评分最低标价法”。

  评标办法前附表:

  “评标办法前附表”用于明确评标的方法、因素、标准和程序。招标人应根据招标项目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详细列明全部评审因素、标准,没有列明的因素和标准不得作为评标的依据。

条款号

评审因素与评审标准

1

评标方法

评标价相等时,评标委员会依次按照以下优先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确定中标人:

(1)投标报价低的投标人优先;

(2)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评为较高信用等级的投标人优先;

(3)商务和技术得分较高的投标人优先。

2.1.1

2.1.3

形式评审与响应性评审标准

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标准:

(1)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

a.投标函按招标文件规定填报项目名称、标段号、补遗书编号(如有)、工期、工程质量要求及安全目标;

b.投标函附录的所有数据均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c.投标文件组成齐全完整,内容均按规定填写。

d.施工组织设计采用隐匿投标人名称、统一文字排版和插图形式等要求编制,符合第九章投标文件格式“(六)施工组织设计暗标格式要求”。

(2)投标文件的签字盖章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1条规定;

(3)与申请资格预审时比较,投标人发生合并、分立、破产等重大变化的,仍具备资格预审文件规定的相应资格条件且其投标未影响招标公正性(本项适用于已进行资格预审的情况):

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标准:

a.投标人应提供相关部门的合法批件及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资质证书等证件;

b.投标人仍然满足资格预审文件中规定的资格预审条件最低要求(资质、业绩、人员、信誉、财务等);

c.与所投标段的其他投标人不存在控股、管理关系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况;与招标人也不存在利害关系并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4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供了投标保证金

a.投标保证金金额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金额,且投标保证金有效期不少于投标有效期;

b.若投标保证金采用转帐提交,投标人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之前,将投标保证金由投标人的基本账户转入招标人指定账户;

c.若投标保证金采用银行保函、保证保险保形式提交,格式以提供机构格式为准,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之前提交。

5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时,联合体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

a.未进行资格预审的,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了联合体协议书,明确各方承担连带责任,并明确了联合体牵头人;

b.已进行资格预审的,投标人提供了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中所附的联合体协议书复印件,且通过资格预审后的联合体无成员增减或更换的情况。

6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时,联合体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

a.未进行资格预审的,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了联合体协议书,明确各方承担连带责任,并明确了联合体牵头人;

b.已进行资格预审的,投标人提供了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中所附的联合体协议书复印件,且通过资格预审后的联合体无成员增减或更换的情况。

6投标人如有分包计划,符合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11款规定,且按招标文件第九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填写了“拟分包项目情况表”

7同一投标人未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文件,但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备选投标的除外

8投标文件中未出现有关投标报价的内容

9投标文件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未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限

10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

11权利义务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a.投标人应接受招标文件规定的风险划分原则,未提出新的风险划分办法;

b.投标人未增加发包人的责任范围,或减少投标人义务;

c.投标人未提出不同的工程验收、计量、支付办法;

d.投标人对合同纠纷、事故处理办法未提出异议;

e.投标人在投标活动中无欺诈行为;

f.投标人未对合同条款有重要保留。

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评审标准:

1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

a.投标函按招标文件规定填报项目名称、标段号、补遗书编号(如有)、投标价(包括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

b.已标价工程量清单说明文字与招标文件规定一致,未进行实质性修改和删减;

c.投标文件组成齐全完整,内容均按规定填写

2投标文件的签字盖章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1条规定

3投标报价或调价函中的报价未超过招标文件设定的最高投标限价(如有)

4投标报价或调价函中报价的大写金额能够确定具体数值

5同一投标人未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报价,但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备选投标的除外

6投标人若提交调价函,调价函符合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2.6项要求

7投标人若填写工程量固化清单,填写完毕的工程量固化清单未对工程量固化清单电子文件中的数据、格式和运算定义进行修改;工程量固化清单中的投标报价和投标函大写金额报价一致

2.1.2

资格评审标准

本项适用于未进行资格预审的情况:

(1)投标人具备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

(2)投标人的资质等级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3)投标人的财务状况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4)投标人的类似项目业绩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5)投标人的信誉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6)投标人的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资格、在岗情况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7)投标人的其他要求符合招标文件规定;对于特别复杂的特大桥梁和特长隧道项目主体工程以及其他有特殊要求的工程,还应对其他管理和技术人员(例如项目副经理、专业工程师等)以及主要机械设备和试验检测设备进行资格评审;

(8)投标人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或第1.4.4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9)投标人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5项规定。本款规定仅适用于根据《关于发布公路工程从业企业资质名录的通知》(厅公路字〔2011〕114号)要求,招标人应通过名录对投标人资质条件进行审核的公路施工企业;

(10)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未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独立参与投标的,投标人未同时参加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

2.2.1

第一个信封评分分值构成(总分100.0分

各评分因素权重分值范围如下:施工组织设计25~40分;主要人员25~40分;履约信誉15~25分,资格与业绩10~15分。

施工组织设计:40.0分

主要人员:30.0分

技术能力:0.0分

履约信誉:15.0分

注:“技术能力”指投标人的科研开发和技术创新能力,招标人可结合招标项目的具体情况提出相关要求,包括投标人获得的与项目施工有关的国家级工法、专利(发明专利或实用新型专利)、国家或省级科学技术进步奖,主编或参编过的国家、行业或地方标准等。

资格与业绩:15.0分

2.2.3

第二个信封详细评审标准

评标价计算公式:

评标价=修正后的投标报价-暂估价-暂列金额(不含计日工总额)

如本项目招标由投标人按照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固化清单电子文件填写工程量清单,无须按照本章第3.4.2项和第3.4.3项的规定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评标价=投标函文字报价-暂估价-暂列金额(不含计日工总额)。

3.2.4

通过第一个信封详细评审的投标人数量

按照投标人的商务和技术得分由高到低排序,选择前3名通过详细评审

注:该数量的设置应避免本办法演变为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该数量应不少于3名,最高不宜超过10名。此外,招标人可规定技术文件采用暗标形式编制。

评分因素与权重分值

说明:招标人应根据项目具体情况确定各评分因素及评分因素权重分值,并对各评分因素进行细分(如有)、确定各评分因素细分项的分值,各评分因素权重分值合计应为100分。各评分因素(评标价和履约信誉评分项除外)得分一般不得低于其权重分值的60%,且各评分因素得分应以评标委员会各成员的打分平均值确定,评标委员会成员总数为七人以上时,该平均值以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计算。评标委员会成员对某一项评分因素的评分低于权重分值60%的,应在评标报告中作出说明。

评分标准

说明:招标人应列明各评分因素或各评分因素细分项(如有)的评分标准并作为评标委员会进行评分的依据。

评分因素与权重分值

评分标准

40分

各评分因素细分项

分值

关键工程的施工方案、方法与技术措施

5分

合理:5.0-4.1分

较合理:4.0-3.1分

一般合理:3.0-0分

未提供不得分

总体施工组织布置及规划

5分

合理:5.0-4.1分

较合理:4.0-3.1分

一般合理:3.0-0分

未提供不得分

工期保证体系及保证措施

5分

合理:5.0-4.1分

较合理:4.0-3.1分

一般合理:3.0-0分

未提供不得分

工程质量管理体系及保证措施

5分

合理:5.0-4.1分

较合理:4.0-3.1分

一般合理:3.0-0分

未提供不得分

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及保证措施

5分

合理:5.0-4.1分

较合理:4.0-3.1分

一般合理:3.0-0分

未提供不得分

工程保通体系及保证措施

5分

合理:5.0-4.1分

较合理:4.0-3.1分

一般合理:3.0-0分

未提供不得分

环境保护、水土保持保证体系及保证措施

4分

合理:4.0-3.1分

较合理:3.0-2.1分

一般合理:2.0-0分

未提供不得分

文明施工、文物保护保证体系及保证措施

3分

合理:3.0-2.4分

较合理:2.3-1.9分

一般合理:1.8-0分

未提供不得分

项目风险预测与防范,事故应急预案

3分

合理:3.0-2.4分

较合理:2.3-1.9分

一般合理:1.8-0分

未提供不得分

30分

项目经理任职资格与业绩

9分

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项目经理任职资格条件,并所附证明材料齐全的得9分。

项目总工任职资格与业绩

6分

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项目总工任职资格条件,并所附证明材料齐全的得6分。

其它人员

15分

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管理和技术人员要求,并所附证明材料齐全的得10分,在此基础上增加1名路基工程师并具备公路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加5分。

30分

技术能力

0分

0

履约信誉

15分

信用等级评价为AA的投标单位加15 分,A级的投标单位加 13分,B 级的投标单位加11分,C 级的投标单位加9分,D级的投标单位加7分。投标人的信用评价等级依据青海省交通运输厅《青海省公路建设市场 2024 年度公路施工、设计、监理、试验检测机构信用评价结果》中施工企业国省干线或农村公路公路施工企业信用评价结果的等级,《关于印发 <青海省公路建 设(施工)市场信用评价实施细则> 的通知》(青 交办公[2014]81 号)及《关于修订 <青海省公路 建设(施工)市场信用评价实施细则> 的通知》(青交办建管[2016]51号)确定;若青海省交通运输厅更新了信用评价结果,则按照青海省交通运输厅更新的信用评价结果执行。如在青海省交通运输厅无最新等级评价结果,则按上一年度青海省交通运输厅信用等级结果确定信用等级,如上一年度也无信用等级评价结果且以往两个年度在青海省交通运输厅无不良记录,则按初次进入青海省公路建设市场对待,信用等级暂定为 A 级,但在交通运输部最新公布的信用评价结果中被评价为 B、C、D等级的按交通运输部的信用等级确定。

业绩

15分

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并所附证明材料齐全的得 15分。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关于“履约信誉”招标人可结合招标项目所在地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对投标人的信用评级对其履约信用进行评分,但不得任意设置歧视性条款并不得任意设立行政许可。

第 1 条评标方法补充以下内容:同一招标项目(或同一批招标项目)中,当同一投标人进入前 3 名的标段数量大于该投标人允许中标标段数量时,应按该投标人允许中标标段数量、各标段评标基准价由高到低的顺序,以及每确定一个中标候选人后的最新排名顺序,首先确定各标段第一中标候选人,然后确定各标段第二中标候选人,最后确定各标段第三中标候选人的顺序,中标候选人格确定原则如下:

(1)保留排序在前标段的中标候选人资格,不再保留该投标人排序在后标段的排名;

(2)排序相同时,优先保留以联合体形式投标标段的中标候选人资格,不再保留该投标人其他标段的排名;排序相同的标段均为联合体投标或者独立投标时,则保留投标报价较高标段的中标候选人资格,不再保留该投标人其他标段的排名;

(3)当某标段排名仅有一家时,则优先保留该标段的中标候选人资格,不再保留该投标人在其他标段的排名。

中标候选人的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某个工程子目出现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2.9项规定的不平衡报价情形且须调整不平衡报价的,存在不平衡报价的工程子目经评标委员会确认后,各中标候选人须在签订合同前按以下原则对存在不平衡报价的工程子目单价进行调整,调整后的工程子目单价经招标人确认后具有约束力。投标人不接受调整工程子目单价的,视为其自动放弃中标资格,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且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