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在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我厅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和省委十四届六次、七次全会精神,持续深化交通运输法治政府部门建设,为推动交通运输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法治保障。现将我厅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主要做法及成效
(一)坚持学深学细,压实第一责任,持续深化法治交通建设。一是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将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厅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和干部教育培训,厅主要领导深刻阐述核心要义、深刻内涵,对学习贯彻提出具体要求;厅分管领导面向全省交通运输行政执法人员和道路运输从业者讲授习近平法治思想专题党课,通过专题讲座、集中学习、个人自学、网络学习等形式,持续推进学习教育走深走实,着力提升交通运输系统广大干部职工法治意识。二是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厅主要负责人认真履行推进法治政府部门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厅党组会、厅务会及时研究解决法治建设中的重大问题。厅机关和厅属单位党政负责人、班子成员认真落实年终述法要求,推动述法工作与年度述职工作深度融合。严格执行年度报告制度,按规定向省委、省政府和交通运输部报告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并及时在厅门户网站予以公开,主动接受社会监督。三是全面落实部省法治建设要求。印发《2024全省交通运输法治工作要点》,把法治要求贯穿于交通运输规划、建设、管理和安全生产全过程及各环节,推进法治与部门业务工作深度融合。认真做好省厅法治建设全面“体检”和迎检评估,完成省委依法治省办开展的2024年度青海省法治建设第三方评估迎检工作。四是深入开展普法宣传。制定印发年度普法工作要点,结合交通运输行业特点组织开展“民法典宣传月”“路政宣传月”等形式多样普法宣传活动,历时4个月深入开展全省道路交通运输安全今冬明春专项普法宣传教育活动,通过入企宣讲、赠送书籍、集中宣传等形式圆满完成各项任务,期间赠送书籍2000余册,发放宣传折页5000余份,制作宣传海报3000余张,展出宣传展板100个。2024年以来,厅系统1人荣获全国“八五”普法中期表现突出先进个人,省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总队和厅系统2人荣获全国交通运输系统“八五”普法中期先进单位(个人)。
(二)坚持立法先行,加强队伍建设,不断健全依法行政体系。一是推动行业法规制修订。结合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放管服”改革等工作,统筹安排年度立法项目申报、调研论证等工作,《青海省道路运输管理条例(修订)》列入省政府立法工作计划重点调研项目,《青海省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条例》列入酝酿论证项目,修订颁布《青海省公路路政条例》。同时,结合我省治超立法实际情况,及时废止《青海省治理货运车辆超限超载办法》。二是加强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严格落实合法性审查制度,对出台的3件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合法性审查,落实规范性文件报备和网上公示,规范性文件合法率、备案率保持100%,确保权力在法治轨道内运行。组织开展厅系统第六次行政规范性文件全面清理工作,继续有效(保留)21件、废止(失效)9件、予以修改6件。三是发挥法律顾问及公职律师作用。注重厅公职律师队伍建设,组建20名厅系统公职律师队伍,制定《厅公职律师管理实施办法》,全面规范公职律师管理,充分发挥公职律师职能作用。积极组织厅法律顾问参与行业改革研究、重大行政决策、民事合同审查、纠纷化解等工作,共出具法律意见40余份,为行业管理排除潜在风险。2024年度未发生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案件。四是强化法治人才培养。全面落实《青海省交通运输厅交通强国人才发展规划(2023-2030)》,鼓励和支持执法人员参加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强化新时代法治人才培养。组织完成全省交通运输行政执法人员分级分类分层培训,全面提升行政执法人员能力素质。开展年度执法案卷暨典型执法案例评查,提升和加强执法案件办理质量。配发《青海省交通运输行政裁量权基准》单行本1700余本,提高执法人员熟练运用行政裁量权基准解决执法问题的能力。
(三)坚持高效便民,紧抓管服结合,持续创优行业营商环境。一是健全交通运输信用体系。制定2024年青海省交通运输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要点,推动市场化信用评价结果归集应用,组织开展诚信兴商宣传月活动。配合交通运输部政研室在青开展西北片区交通运输信用体系建设调研座谈,持续推进信用理念、信用制度、信用手段与交通运输行业各领域各环节深度融合。二是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全面完成开办道路货运企业“一件事”,申报材料由原来的14份减少至6份,精简60%,办结时限由法定的20个工作日缩减至承诺的5个工作日。扎实推进大件运输“一件事”高效办理,完成省政务服务网一件事专区 “大件运输一件事”办理窗口前期框架界面开发工作。组织开展全省交通运输营商环境改进提升行动、交通运输营商环境突出问题集中整治、优化公路水运建设领域营商环境行动等工作,健全完善招标投标领域信用评价应用机制,制定领导干部违规插手干预招标投标活动负面清单,努力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营商环境,不断激发交通运输市场主体发展活力。
(四)坚持标本兼治,强化效能建设,着力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一是深化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整合省级行政执法职能,推进交通运输执法由管理型向服务型转变,综合执法效能和服务保障功能有力提升。二是统筹开展三年行动。制定《提升交通运输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3—2025年)》,印发《关于贯彻落实交通运输部〈交通运输行政执法质量效能提升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年)〉的通知》,组建专班推进,建立“联络员+工作简报+定期调度”工作督导机制,确保三年行动各项任务落实落地。在厅门户网站设置“提升交通运输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专栏,多角度集中展现全省交通运输系统三年行动亮点工作和典型做法。高质量配合司法部完成对省厅三年行动计划贯彻落实情况中期评估和行政执法突出问题整治情况实地抽查迎检工作。三是完善执法制度。会同省检察院印发《行政检察监督与交通运输行政执法衔接工作机制的意见》,强化行政检察监督与行政执法工作衔接配合。制定《青海省交通运输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事项清单》,修订《青海省交通运输行政执法公示制度》《青海省交通运输重大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青海省交通运输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青海省交通运输行政执法案卷管理制度》四项制度,不断规范全省交通运输行政执法行为,提高执法透明度和公信力。制定印发《青海省交通运输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目录清单》,严格审查处罚依据、程序、事实、证据等,确保处罚决定的合法性、合理性。制定印发《青海省交通运输行政执法监督员工作制度》,进一步推动执法监督工作由封闭向开放、由内部监督向外部监督转变。四是不断筑牢基层基础。在全省范围开展交通运输综合执法现场检查,起底改革后各级交通执法部门工作开展情况、存在的问题、需要改进发力方向,全面检验交通运输执法成果,提升执法能力与水平。组织一线执法人员开展为期3天的“业务大学习 岗位大练兵 素质大提升”系列岗位练兵比武活动,通过队列演练、知识竞赛、演讲比赛、模拟办案、应急演练等活动,持续强化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伍建设、着力提升执法人员综合素质能力。五是推进执法信息化。建成并投入使用“青海交通运输行政执法综合管理信息系统”,构建全省交通运输行政执法“一张网”。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交通运输行政执法综合管理信息系统应用和推进部省联网工作的通知》,更新线上执法考试题库,上传执法培训课程,优化系统办案流程,推动全省交通运输执法向正规化、信息化轨道迈进。六是巩固拓展专项整治成果。发布《关于公开征集交通运输执法领域问题线索及意见建议的公告》,制定印发《关于开展交通运输行政执法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重点围绕“简单粗暴执法”“逐利执法”“执法不作为”“执法慢作为”“执法不规范”“执法扰企”六个重点加强整治,推动专项整治见行见效。截至目前,全省各级交通运输执法部门排查出3个方面33项问题,已全部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七是强化执法区域联动。组织召开青新甘藏四省(区)交通执法交流会,签署省际交通综合执法联动合作协议,深化执法学习交流,完善信息互通共享机制,推进跨区域线索移送、协查办理、信息抄告等执法协作工作,不断提升交通运输执法协作水平,推动形成区域交通行政执法监管和执法服务合力。
二、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一)执法队伍素质能力有待进一步提高。执法手段创新不够,一些执法人员综合执法能力、专业化水平还不适应改革要求。地方基层执法部门法律专业人才缺乏,法制审核力量较薄弱,办案质量特别是在案件证据收集的规范性、执法文书制作等方面还需进一步提升。
(二)普法宣传工作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强。部分地区交通运输部门对普法工作的重视程度需进一步提高,对普法宣传工作投入不足,成效不明显,法治宣传途径有待进一步拓宽,普法精准度仍需加强。
(三)行业监管服务营商环境能力有待提升。跨部门联合监管占比依然不高,跨部门联合执法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大,涉企行政检查还不够规范有效。
三、下一步工作
(一)持续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认真贯彻落实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部署,切实加强交通运输行政执法人员全员轮训和岗位练兵活动,着力提升执法队伍素质能力。全面推广应用交通运输行政执法综合管理信息系统,实现对执法人员、执法案件、执法监督与评议考核、执法公开的全流程管理,提升执法信息化水平。
(二)强化法治宣传教育。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结合路政宣传月、宪法宣传周和国家工作人员学法考试等活动,全面落实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法律法规清单制度,大力开展交通运输普法宣传,组织领导干部旁听庭审活动,不断提升全省交通运输系统干部职工法治素养。
(三)持续优化交通运输营商环境。深入贯彻建设统一开放交通运输市场部署,细化制定方案,强化部门协同,清理废除妨碍交通运输统一开放市场建设和公平竞争的规定及做法,主动融入全国统一开放交通运输市场建设。认真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的意见》,梳理本领域现有的涉企行政检查事项并实行动态管理,从源头上规范涉企行政检查。全面完成高效办成大件运输“一件事”,提升企业和群众的获得感和满意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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