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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交通综合执法总队】省交通综合执法总队以“三个到位”全面推进《青海省公路路政条例》宣贯活动

  《青海省公路路政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于2024年11月27日经青海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作相应修改。为进一步提高交通运输执法人员及社会公众对修改后《条例》的知晓度,营造良好的学法守法用法浓厚氛围,提升交通运输行业法治水平,连日来,省交通综合执法总队在全省范围内掀起学习宣贯《条例》热潮,取得良好效果。
   组织领导到位,构建高效宣贯体系。总队第一时间成立宣贯工作领导小组,形成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各部门协同配合的工作格局。制定并印发《条例》宣贯工作方案,细化任务分解,倒排时间节点,确保宣贯工作有序推进。各级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机构充分认识《条例》宣贯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将宣贯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结合辖区和单位实际,精心组织、制定方案,明确责任分工和时间节点,确保宣贯活动有序推进。
   学习领悟到位,提升执法队伍素质。通过集中授课、线上学习、案例分析、研讨交流等多种形式,扎实开展覆盖全省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人员的《条例》专题学习活动,确保执法人员准确把握《条例》立法宗旨、基本原则和主要内容,深刻理解条文内涵,明确路政执法工作方向。同时,围绕《条例》中多部门协同治理要求,进一步推动多部门信息共享与联合执法,提升超限检测、应急处置等环节的协作效率,全面提高运用《条例》开展执法工作的能力和水平。
   宣传普及到位,营造良好社会氛围。在服务区、收费站、超限检测站等场所,通过设置咨询点、悬挂横幅、张贴标语、摆放展板、发放宣传资料等方式,向过往司乘人员和群众宣传《条例》的主要内容和重要意义;深入辖区内的厂矿企业、货运场站、物流园区等地,开展“执法大走访”“送法进企业”活动,与企业负责人、货运司机进行面对面交流,讲解《条例》中关于公路路政管理、超限超载治理、路产保护等方面的规定,引导企业和从业人员自觉遵守法律法规,规范运输行为;同时借助“两微一端”等宣传平台,发布宣传信息,解读《条例》亮点,扩大宣传覆盖面,提高社会知晓度。
  截至目前,全省各级交通综合执法机构共开展《条例》学习研讨活动93次,宣传活动88次,摆放宣传展板41块,悬挂宣传横幅52条,发放宣传材料4325份,发放宣传手册997份,设置咨询点51处,接待咨询人数580余人次。
  下一步,省交通综合执法总队将以此次《条例》学习宣贯活动为契机,结合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与“四个一”“六互提能”系列活动,持续加强《条例》的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广泛争取社会公众支持,全面提升执法人员对《条例》运用能力,不断规范执法行为,切实维护公路路产路权,为全省交通运输执法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