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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厅新修订的《青海省水上搜救联席会议 制度》正式印发实施

  日前,经省政府批准,省厅印发了新修订的《青海省水上搜救联席会议制度》(以下简称《制度》)。该《制度》的印发实施,将进一步提高水上搜救应急处置能力,最大程度地减少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和环境污染。标志着一个全新的政府统一领导、部门各司其职、反应迅速、运转高效的水上应急管理机制正式建立运行,也标志着我省水上搜救事业迈入新的发展阶段。
  近年来,省水上搜救厅际联席会议制度在强化水上搜救工作组织领导、加强相关单位工作协同等方面起到了积极作用。但由于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工作职责并未在制度中细化明确,一些重要相关单位也未纳入制度,制度有关要求在实际工作中落实不够到位,发挥的作用受到局限。同时,因机构改革以来,《青海省水上搜救应急预案》成员单位名称及职责发生变化,在《青海省水上搜救应急预案》修订的当下,省厅做出对《制度》(2020版)进行修订的决定。
  新修订的《制度》做了三处重大调整, 一是将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会等10家相关单位纳入联席会议,联席会议成员单位由11家增至21家,完善和增强了在水上搜救应急相关政策落实、规划建设、监测预警、对外协调、后勤保障等方面的职能。 二是具体列明了联席会议、联席会议办公室、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承担的水上搜救应急工作职责。 三是增加了联席会议成员、联络员调整以及联席会议工作情况报告等相关内容。
  《制度》还就联席会议工作会议的召开时限、联席会议成员单位人员调整以及联席会议办公室应每年向省人民政府报告年度工作情况和每一年度工作安排进行了相关要求。
  《制度》的修订并印发实施,对于加强我省水上搜救工作的统一领导与协调具有重大意义。通过该《制度》,能够更高效地整合各方资源,形成政府统一领导更加集中,部门各司其职更加有为,应急反应更加灵敏,部门协调更加有序,机制运转更加高效的水上搜救应急反应体系。今后,在省政府的统一领导和各相关部门的共同努力下,我省水上搜救工作必将取得更加显著的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