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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法】“基层海事执法机构标准化建设”工作法/“游艇分类分级管理”工作法

  “基层海事执法机构标准化建设”工作法

  宁波海事局切实树立大抓基层的鲜明导向,创新探索以基层海事执法机构标准化建设为工作法。针对12家基层海事执法机构,按照“一年夯基初步见效、一年巩固总结推广、一年提升全面迭代”3年建设的总体思路,通过构建统一建设标准、开展一批试点建设、完善一套职业保障体系、重塑一批数字化平台,带动基层单位走出一条政治保障有力、队伍精干、形象统一、装备精良、执法规范、管理精细的自我突破之路。

  构建统一建设标准:推进基层管理制度规范化

  制定一套统一、清晰、便于操作的标准规范,夯实基层治理顶层设计,为基层管理提供“工作指引”。制定实施《基层海事执法机构标准化建设标准(试行版)》,经过一年试运行和总结评估,升级标准至更加成熟完备的1.0版,涵盖外观形象、办公环境、执法行为、内部管理、政治建设等5项一级标准、15项二级标准、51项三级标准的“5-15-51”标准体系,既衔接上级要求抓贯彻落实,又符合基层实际便于操作。通过总结固化符合基层单位工作实际,特色鲜明、切实可行的标准化机制,增强基层单位标准化思维,使基层执法实践有了更清晰的路径和方法。

  开展一批试点建设:推进基层执法站所标准化

  坚持因地制宜、以点带面,选取3家基层单位开展全面试点建设,带动更多基层单位对标建设,形成一批特色鲜明、标准统一的基层执法站所。对基础硬件设施全部按标准配置管理,实现基层执法窗口形象标识统一;列装528个执法装备柜,实现单兵执法装备统一规范管理;划分政务办理区、执法办案区、内部办公区等功能区块,形成功能划分明确、区域动静分离、执法动线合理的标准化海事办公场所,有力提升基层执法效能;对内务环境、外观形象进行标准化约束、规范,整体性推动基层作风面貌整齐划一、威严有序、焕然一新。

  完善一套职业保障体系:推进基层执法队伍职业化

  聚焦海事队伍素质,完善职业保障体系,激发队伍活力,全面打造一支保障有力、素质优良、人民满意的职业化海事队伍。围绕强化职业保障机制、提高干部队伍能力素质、加强专业人才培养、大力培树先进典型、加大人文暖心关怀等五个重点方向,打造“综合实用人才—专业骨干人才—高端专家人才”三级专业人才队伍培育链,分级分类、精准施策,不断优化队伍结构和培育质效;常态化开展综合执法能力评估培训,全面提升执法人员现场综合执法水平;深入挖掘培育先进典型,成立海事职业道德教育基地,个性化定制“沉浸式”体验、“实践性”教育、“荣誉感”培养等课程,持续提升执法队伍职业化水平。

  重塑一批数字化平台:推进基层执法工作信息化

  系统性探索形成标准化治理思路,先后在业务、行政、党群领域开发应用智能化管理平台,构建智慧执法体系,提升基层执法信息化水平。践行“陆海空天”一体化水上交通运输安全保障体系建设的业务监管平台“深蓝智享”,聚焦海事业务领域,全面融合海事、港口、船舶等涉海数据,集成宁波沿海CCTV、雷达、气象监测等涉海感知设备,助推现场综合执法精准度与掌控力全面提升。围绕“人、财、物、事”打造要素覆盖、智能高效新生态的内部综合管理平台“甬海e站”,聚焦内部行政管理领域,全面融合采购、合同、报销、资产等行政领域数据,实现对“人、财、物、事”的全流程、全周期监督管理,有力提升内部管理和廉政风险防控能力水平。构筑政治责任高效、全面、闭环落实的智慧党建平台“甬海锋领”,聚焦党群管理领域,打造一图全景、一镜到底的党建业务融合场景,切实增强基层党组织政治功能和组织功能。宁波海事局以数字赋能,让各类资源要素科学配置、高效产出,基层执法单位“软实力”显著提升。

  标准化建设永远在路上,宁波海事局标准化建设相关工作获交通运输部官网、中国交通报专题报道。下一步,宁波海事局将持续树立大抓基层的鲜明导向,加快推动标准化建设提档升级,不断为“四基四化”建设提供可复制、可推广的基层治理现代化宁波方案、宁波样板。

  “游艇分类分级管理”工作法

  随着游艇经济发展,原有的海事监管方式与不断增长的游艇规模之间不平衡和不适应的问题逐渐凸显。为了破解这一难题,三亚海事局以安全为底线,以风险评价分级为标准,结合信用管理,对俱乐部与游艇开展分类分级管理。

  游艇分类分级管理基于数据收集和分析评价,根据评价结果进行分级,对不同评级的俱乐部与游艇采取不同频度、强度的监管措施,并针对特定情况制订特别措施,实现精准管理的目的。该机制基于安全监督选船原则,结合辖区特殊情况,提高了管理的精细化程度,增强了监管质效。三亚海事局建立分类分级的同时,梳理了三亚海事局历年游艇管理的经验,编制了《三亚海事局游艇监管服务指南》,作为三亚海事局游艇管理的“一本通”。

  游艇分级分类管理机制

  游艇分类分级管理机制根据影响游艇安全的各类因素,如管理主体、航区、租赁经营等主要因素,将游艇分为俱乐部管理游艇和非俱乐部管理游艇、沿岸航行游艇和远距离航行游艇、自用游艇和租赁游艇,将非俱乐部管理游艇、远距离航行游艇、租赁游艇作为风险等级较高的游艇列为重点监管对象,并分别制订了特别监管措施、黑白名单管理等管理机制。

  (一)非俱乐部管理游艇监管措施

  非俱乐部管理游艇的主要安全风险是逃避监管,需加强其动态管控,主要举措为“一张单”加“三个一”,即建立非俱乐部管理游艇动态一张清单,每月一次停泊水域巡查、每半年进行一次动态点检和一次现场监督,同时优先安装“三亚游艇综合服务平台”配套终端。

  (二)远距离航行游艇监管措施

  游艇远距离航行存在重大安全风险,如冒险航行、擅自改装、疲劳驾驶、通讯不畅、缺乏应急保障等,曾发生过数起导致人命伤亡的事故,属于辖区的高风险项。三亚海事局在现有法律法规的框架下,一方面加强监管,严守安全底线;另一方面及时总结经验,与行业及行业协会加强沟通,采取一些行之有效又被广泛接纳的安全措施,制订了《远距离航行游艇特别监管措施》和《游艇远距离航行安全指引》,包括“十项措施”与“七项共识”,以提高游艇远距离航行的安全系数。

  (三)租赁游艇监管举措

  《海南自由贸易港游艇产业促进条例》从地方立法的层面确定了游艇从事租赁的规定,属国内首创。三亚海事局辖区自然条件优越,租赁游艇发展迅速、全年可航,已成为辖区游艇的主流。针对租赁游艇数量大,从业人员复杂,活动水域集中,使用频度高、保养不善,超载、无证驾驶等违法违规行为多发的情况,三亚海事局制订了租赁游艇黑白名单管理机制,对黑名单游艇采取增加检查频次、不予开放政务服务绿色通道、联合执法惩戒等措施,对白名单游艇无事不扰原则,以电子巡查与俱乐部管理为主。在游艇集中活动水域的巡查执法场景中,三亚海事局应用黑白名单管理,对黑名单游艇以登船检查为主,对黑名单以外的游艇无明显缺陷不实施登船检查,而是通过非接触的手段实施巡查执法,大幅度减少了对游艇经营活动的干扰,既严守安全底线,又优化营商环境,受到租赁游艇行业的普遍赞誉。

  在实施黑白名单管理时,三亚海事局实施了两步走的方案。第一步是根据游艇的安全监督和违法行为情况建立黑白名单游艇,并建立黑白名单游艇的船舶安全监督与巡查执法机制;第二步,完善游艇综合评价机制,对尽可能多的数据进行采集评价赋值,使之能够被信息化系统量化评价,提高了黑白名单评价的精细度与时效性。

  游艇俱乐部分级分类管理措施

  将影响安全的11类因素26项具体行为列为俱乐部评价的指标,制定了《游艇俱乐部安全风险评级标准》,将游艇俱乐部分为A/B/C/D四级,对不同等级的游艇制定不同的检查频次,对评级较低的制定了联合检查机制。详情如下:对A级俱乐部,年度签注免于现场核查;对B级俱乐部,仅开展年度核查;对C级俱乐部,除年度核查外,每年开展一次监督检查;对D级俱乐部,除年度核查外,每季度开展一次监督检查。对C、D级俱乐部的监督检查邀请交通运输部门开展联合检查。同时,在游艇综合评价时充分考虑了俱乐部的等级。安全生产月,三亚海事局联合三亚市交通运输局召开游艇安全管理会议,宣读了2024年辖区游艇俱乐部分级情况,同时公布了被取消备案的3家俱乐部。公布俱乐部分级管理结果后,游艇俱乐部主动寻求提高评价等级的办法,实现了俱乐部从被动管理到主动提高安全管理的转变。

  《三亚海事局游艇监管服务指南》实现了三亚辖区游艇管理的“一本通”,其中游艇和俱乐部分级分类的管理措施实现了对辖区游艇的精细化管理,将有限的监管资源聚焦于辖区游艇监管主要风险,坚决遏制重特大险情事故发生。解决了困扰辖区游艇远距离航行问题,推动俱乐部管理主体责任的落实,明确了无事不扰的条件。2021年至2023年,三亚辖区游艇年均开航15万艘次,出行人数260万人次,辖区未发生游艇相关事故,与游艇有关的举报大幅度下降,在保障辖区游艇活动安全有序的前提下优化了营商环境,促进海南自由贸易港游艇产业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