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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牌】水上交通事故“一站式解纷中心”服务品牌/新能源货物水上运输“快速路”服务品牌

  水上交通事故 “一站式解纷中心”服务品牌

  2020年6月,南京海事局与南京海事法院联合成立全国首家水上交通事故“一站式解纷中心”(以下简称“中心”)。“中心”成立以来,将诉前案件平均结案时间压缩至7天,相比传统诉讼一审耗时缩短了96.2%。截至2024年3月,已受理矛盾纠纷100余起,其中涉外纠纷1件,直接服务船员900余名、港航企业170余家,诉讼标的总额超4千万元,调解成功率100%。

  创新一项汇集矛盾、共同调处的工作机制

  建立了“一个平台、二个入口、三个环节”的纠纷调解机制,“一个平台”是指受理的矛盾纠纷均集中到一站式解纷中心这个平台进行管理;“二个入口”是指受理矛盾纠纷有南京海事法院和南京海事局两个受理纠纷入口;“三个环节”是指诉讼之前、诉讼过程中以及诉讼后的执行环节发生的水上交通事故纠纷均可纳入一站式解纷中心的调解程序。每个流程环环相扣,紧密衔接,为高效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提供了制度保障,实现了矛盾纠纷“一站式接收、一揽子调处、全链条解决”。

  制定一套依法行政、依法调解的工作制度

  与南京海事法院共同印发《水上交通事故一站式解纷中心工作流程》和《调解工作文书样式》,对委托调解、即时履行、司法确认、强制履行等多方面工作衔接作出明确规定,形成了统一的文书格式。

  用好一个智联互通、信息共享的调解系统

  依托“法护海江河”平台,为船员提供在线法律咨询、纠纷调解等服务,特别是在疫情防控期间发挥了重要作用,通过异地调解、网上立案、在线理赔,实现了“不见面也能咨询,不握手也能言和”。此外,在海事政务自助服务终端也嵌入了纠纷调解模块,船员可在江苏103个政务自助服务点中的任一站点,自助申请纠纷调解。

  组建一支业务精湛、服务用心的调解团队

  目前,江苏海事局有海事调查官122名,南京海事法院有特邀调解员八十余名。双方从中选派高、中级调查官担任特邀调解员,积极打造一支由资深法官、特邀调解员联合组成的调解团队,实现诉调无缝衔接,确保调解程序规范、适用法律准确。

  “水上交通事故一站式解纷中心”是海事执法与司法战略协作、探索共治共享共赢的成果,为推动海事纠纷多元化解决奠定基础,打造新时代“水上枫桥经验”,营造了和谐稳定的水上社会环境。

  新能源货物水上运输 “快速路”服务品牌

  常州海事局在服务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和履行海事监管保障职责有机结合方面深入研究、狠下功夫,主动融入常州“新能源之都”建设大局,围绕构建新能源货物水上运输全生命周期监管服务保障体系,打造新能源货物水上运输“快速路”服务品牌,全力推动管理模式改革,促进新能源产品出口企业降本增效,助力增强地区新能源产业综合竞争力。

  畅通服务保障机制,助力产业化发展

  制定了服务“新能源之都”建设七项举措,成立“三专”服务保障队伍,提供全程跟踪指导。“新能源热线”提供新能源货物集装箱水路出运海事要求全方位解答;“新能源专席”提高行政审批效率,基本实现全流程海事业务12小时内办结;“新能源运输保通保畅先锋队”深入集装箱装箱点,落实装箱质量抽查机制,尽可能缩短装箱至装船时间,并对37条新能源集装箱运输班轮实施年度全覆盖专项检查。

  深化信息技术赋能,推进标准化管理

  依据国家强制标准《海运危险货物集装箱装箱安全技术要求》(GB40163-2021),指导开发了“集装箱运输信息服务系统”,该系统核心内容包括集装箱装箱前隔离积载、绑扎系固准备模块,集装箱装箱信息记录模块,集装箱装箱证明书签发模块等3大部分,实现了装箱点作业环境必须符合标准规范、监装员本人必须到场监装、装箱过程必须清晰全面、文书签发必须符合规范要求,在危险品集装箱装箱信息全流程电子化建设上实现了多个方面的新突破。

  建立交流学习制度,打造专业化团队

  选派业务骨干前往南京海事局、太仓海事局、浦东海事局等单位学习先进管理经验,编制完成《行政审批、现场监督工作手册》,夯实依法履职基本功。组织水路运输从业人员开展业务研讨,结合实践交流新能源货物集装箱内系固、隔离、标识,装船积载隔离,以及许可申报中的注意事项,着力提升装箱检查员、危货申报员及承运船员的风险意识和保障能力。

  深化区域监管合作,推进“一箱制”改革

  主动与常州市商务局沟通协调,结合常州“新能源之都”建设要求和企业物流优化需求,创新提出常州新能源货物水路出运“一箱制”设想,并列入常州市《2024年落实省委省政府支持常州新能源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工作举措清单》《2024年向上对接争取重点事项表》。2024年,常州海事局与浦东海事局开展“一单制”“一箱制”试点合作,建立“一港管理,一程申报”的申报模式和“始发港审批,中转港确认”的监管模式,运用信息化手段互联互通,实现“一程申报,一单到底,一箱到底”。

  “一单制”“一箱制”项目实施后,出口新能源货物集装箱船舶适载、货物适运手续办理模式由“串联”改为“并联”,为企业节省申报时间约96小时;新能源货物集装箱装箱质量监督模式由开箱查验改为装箱环节指导,实施“全过程不开箱”,减少多次申报、异地装箱、异地堆存等费用。

  常州海事局成功打通常州港新能源货物集装箱水路运输通道,推动实现出口新能源货物集装箱船舶适载、货物适运手续办理模式由“串联”改为“并联”,持续助力企业降本增效,有力展现交通人的责任担当,先后荣获常州市“服务经济突出贡献奖”“优化营商环境先进集体”“数字化转型 特色创新工作先进集体”以及“共话新能源”优秀调研成果奖等荣誉和奖项,服务常州“新能源之都”建设七项举措实效评估报告获常州市政府主要领导批示肯定,“服务532海事争先行”品牌获评常州市级机关第三批“单位品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