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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厅组织参加交通运输部海事局水上交通安全共享共治视频会议

  12月3日上午,省厅组织参加交通运输部海事局水上交通安全共享共治视频会议,厅党组成员、副厅长马道玖,各市州交通运输局、厅安监处、厅属相关单位有关负责同志及工作人员在分会场参加会议。会议特邀请省农业农村厅有关负责同志参加。
  会议听取了水上交通安全共享共治专项行动开展情况及澳门海事及水务局、宁波海事法院、长江航运公安局、福建省南安市人民政府、安徽省交通运输厅、山东海事局及江苏镇江海事局从不同的角度作了经验交流。
  会议指出,两年来,全国海事管理机构以提升水上交通安全管理水平为主线,围绕水上安全监管涉及多个部门、管理难度大、风险隐患突出的监管事项,建立重要安全信息通报处置清单、处置程序和信息化平台,推动跨部门、跨区域、跨层级业务协同,在全国范围内消除了一批水上安全隐患“顽瘴痼疾”,完善了水上新业态监管机制,有效提升发现问题和处置风险能力,为航运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保障。
  会议强调,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完善水上交通安全监管体制机制,固根基、扬优势、补短板、强弱项,努力开创水上交通安全协同治理新局面;坚持以制度建设为主线,不断在新领域新实践推进制度创新、填补制度空白,健全领导有力、上下贯通、协同联动的水上交通安全治理新机制;树立整体思维,把着力点放到监管优势的集成统筹上,有效整合水上安全监管信息、资源和力量,更好打通淤点堵点,推动治理体系协调统一;服务大局、服务发展,以水上交通安全协同治理为纽带,保障水运物流供应链稳定畅通,保障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
  会议要求, 加强顶层设计,统筹建立更加完善的跨部门协作协同机制和保障机制; 抓住关键环节和关键事项,进一步完善跨部门跨区域综合监管事项清单,逐项明确监管责任分工,率先在重点领域、重点水域形成示范效应; 坚持标本兼治,构建水上现场联合执法新模式,完善跨部门执法案件移送制度和行刑衔接制度,找准问题背后深层次原因,健全源头治理工作体系; 统筹发展与安全,加强跨部门政策协同供给,联合开展企业合规经营指导,深化内地港澳合作机制,与国际海事组织成员等建立常态化信息共享渠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