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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法】“数字高速”工作法/汛期“三阶段十到位”工作法

  “数字高速”工作法

  重庆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总队高速公路第一支队以“数字高速”建设为创新引领,培育形成具有重庆鲜明辨识度的“红岩先锋,高速卫士”队伍形象品牌,努力为交通运输执法高质量发展注入新质生产力。

  创新打造“数字高速”,全面筑牢交通执法根基

  一支队抢抓“数字中国”“数字重庆”机遇,创新运用无人机激光雷达测绘、倾斜摄影、北斗定位、激光扫描、BIM+GIS等技术,积极构建厘米级、高精度、全要素的高速公路三维模型,努力打造数字孪生公路。2024年4月,一支队成功建成全国首个高速公路实景三维模型、全国首个隧道实景三维模型(含630公里高速公路和110公里隧道),建模精度达0.025米。同时,针对高速公路两侧边沟外缘线、公路用地线、公路建筑控制区线、建筑物及构筑物、标志标牌的绘制,广泛收集提取实景照片、房屋产权证书等涉路数据,在数字三维模型内统一完成了数据标注,率先完成交通运输部“一套模型、一套数据”的建设目标,成功打造了全国首条“数字高速”,全面夯实了“数字高速”信息底座,促进交通运输执法工作提档升级,赋能智慧交通执法发展新动力。

  探索运用“无人机+”,奋力锻造交通执法利剑

  “数字高速”建成后,一支队率先建立高速公路数字化标准体系,依托华为盘古大模型训练交通执法大模型,积极探索数字执法场景的应用开发,全方位聚焦“无人机+路面巡查”“无人机+施工监管”“无人机+超限监管”“无人机+应急处置”等数字化执法模式,将交通执法工作由“车跑人走”的传统方式变为无人机自动巡航飞行、巡逻车“北斗+AI”自动识别巡逻,违法行为AI智能识别、执法人员精准查处的自动化监管模式,快速推动交通运输执法“眼”更明、“视”更广、“睛”更亮。

  一是通过预设常态、专项、突发等无人机飞行航线,自动执行巡查任务,同时运用红外线热成像探测功能,对辖区道路、桥梁底部空间及公路两侧的施工监管、建筑控制区管理进行远程查勘取证,同步在线生成的三维模型与已建成的实景三维模型进行比对,智能发现违法线索并启动异常情况预警,迅速派发工单进行执法干预和制止。二是利用无人机生成路政勘查实景图,快速处理辖区内路产事故。三是针对高速公路塌方、滑坡等应急处置工作,先行利用无人机勘察地质灾害情况,通过两期数字模型叠加分析和算法加持,迅速准确测算土方数量,为后期施工抢险处置提供数据支撑。四是在处理危化品泄露等紧急事件中,通过无人机实现远程查勘,全力保障执法人员自身安全,同时将查勘结果叠加至三维实景模型,协助应急管理部门迅速划定风险区域和疏散区域。

  全面拓展“数字监管”,持续加速交通执法引擎

  全面依托“数字高速”底座,通过数字执法室大数据分析研判,高效筛查高频次车辆,快速实现非法营运车辆精准识别和精准打击。建设完成全国首套高速公路不停车称重系统,对途经辖区的货运车辆实行动态监管,极大遏制了违法超限运输行为发生。开发完成施工监管APP,通过线上和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对涉路施工备案、审批、作业、撤场等情况实现全流程监管。研发并运行大件运输车辆远程验证小程序,驾驶人通过微信APP远程上报核验资料,执法人员通过后台审验,有效解决大件运输核验耗时久、流程长、距离远等问题。持续拓展数字勘察程序运用领域,协助辖区政府完成5万余平方米历史违法建筑群的拆除工作,协助国网电力开展220千伏电塔迁移选址工作,协助辖区群众完成民心路的选址和施工建设工作,真正做到了让数字多跑路、让群众少跑腿。

  汛期“三阶段十到位”工作法

  重庆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总队港航海事支队将常态化监管经验总结为汛期“三阶段十到位”操作流程,围绕洪峰过境前、洪峰过境中和洪峰过境后三个阶段,从预警信息传递、重点部位排查、通航环境复查、管理对象回访等十个方面措施入手,进一步筑牢汛期地方通航水域水上交通安全屏障,服务航运经济安全发展。

  洪峰过境前,“四个到位”未雨绸缪

  (一)预警信息传递到位。一是全面收集信息。建立与上游相关部门信息互通机制,与重庆海事局等长江干线管理机构协作机制,保持与水利、气象等部门信息畅通,掌握上下游与辖区实时水文信息。二是精准分析信息。根据水文信息,以各重要节点零点水位为参考,分析洪峰信息,明确传递范围、内容和方式,并根据涨水幅度和实际流量分4个等级开展响应。三是及时传递信息。通过微信、电话等向航运公司、船舶发布汛情信息,向船舶发放《防汛告知书》,督促及时根据水位涨落调整船位。同时,通过海事协同平台、GPS系统及时发布航行警(通)告,通过VHF提醒船舶航行管制情况。

  (二)重点部位排查到位。针对辖区码头、船舶、航道及通航设施、桥梁和水工作业水域等开展汛前检查,对停留在辖区的涉客船、趸船、砂石船等开展针对性排查。港口码头方面集中对基础设施、堆放及仓储、装卸机具安全、防汛预案落实等情况进行检查;船舶方面集中对运输船、工作船(趸)状况、系缆靠泊等安全状况、防汛预案落实进行检查;航道及通航设施方面集中对船闸设施安全、航标配备、航道维护船(趸)安全状况等进行检查;桥梁和水工作业集中对桥梁通航标识配备维护、水工作业现场物料机具转移情况、现场加固等措施,以及施工船舶、人员和防汛预案、保障措施等进行检查。

  (三)管理对象督促到位。集中从源头督促港口企业、航运企业、通航建筑物运行单位、桥梁运维单位等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洪峰来临前加强锚泊设施隐患排查,过境期间严格按通航管制要求停航停工,加强设施维护、人员值守,水情关注,落实安全保障。

  (四)车船装备自查到位。加强执法基础装设备检查保障,开展执法车(船)自查,确保随时处于可用状态;结合水情,及时将执法船移泊至安全水域,确保随时参与应急响应。

  洪峰过境中,“三个到位”全程防控

  (一)管辖全线巡查到位。围绕船舶集中靠泊水域、客运码头、渡口等重点区域和薄弱环节开展督导。执法单元通过车巡艇巡与无人机相结合,开展安全巡查。执法车船无法靠近时,通过无人机了解现场动态,辅以电话等督促船方做好防范。船舶停泊期间,督促随时检查系泊系缆设施,必要时启动船舶主机稳船,防止打流,并根据水位涨跌,随时调整;泊至溪沟水域的,提醒密切关注水情及周边环境,发现异常及时处置。

  (二)重点部位盯防到位。加强对重点船(趸)安全盯防,重要渡口码头落实专人值守。督促行船严禁违规冒险航行、督促水工单位及时转移物资,严禁冒险作业。对滞留的过境船舶,加强船舶靠泊状态、船员值守,关心并主动靠前服务,重点盯防与服务保障并行。

  (三)值班备勤执行到位。实行领导带班和24小时值班,做好各级批示指示和水情气象预警的上传下达,及时上报紧急突发事件信息。期间,通过现场检查和应急会商系统,督导检查大队工作情况,确保关键时刻在岗在状态。

  洪峰过境后,“三个到位”回访复盘 

  (一)通航环境复查到位。密切关注退水动态,通过车船巡查、实地查看、网络巡查了解航道情况,协调航道管养单位及时恢复航标,并结合实际及时解除航行管制。同时,通过艇巡及时查看重点区域水流水深,发现异常及时提醒预警,维护通航安全。

  (二)管理对象回访到位。督促港口码头做好清淤、消杀工作,了解洪峰过境是否对码头设施设备造成损失,全面做好隐患排查;督促航运企业有序复航;督促船方开航前排查隐患,确保船舶适航;督促水工单位根据水情,有序复工。

  (三)复产复工保障到位。根据汛后复产复工情况,适时深入现场开展检查,督导作业单位严格按通航安全保障方案规范施工;针对辖区客渡船、涉客航线复航,及时督导落实安全保障工作。结合水位消落后,辖区渡口道路泥沙淤积等情况,深化执法服务,及时协助船方清淤清障,保障游客安全通畅登船。

  “三阶段十到位”工作举措推行以来,港航海事支队汛期检查船舶1656艘次,码头2469次,临、跨、拦河等水工项目3325次,船闸371次,走访企业1417次,与长江海事、港航海事中心、属地政府等部门等开展联勤联动432次,发布洪峰过境类航行警告19次,开展应急调度169次,保障22轮洪峰平稳过境嘉陵江,切实维护了嘉陵江重庆中心城区水上交通秩序安全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