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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交通运输信用体系建设稳步推进

  近年来,按照交通运输部和省委省政府关于交通运输领域信用体系建设的工作要求,省交通运输厅精心谋划,统筹运作,交通运输信用体系体制机制逐步完善,信用评价及信用数据归集应用能力显著提升,“信用交通宣传月”等宣传教育活动广泛开展,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成效逐渐显现,交通运输信用体系建设工作呈现稳步有序推进的良好态势。
      一是信用体制机制进一步健全。成立由厅主要领导为组长,分管副厅长为副组长,厅有关部门处室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省交通运输行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并设八个专项领导小组,由分管副厅长任组长,在行业重点领域牵头组织开展信用体系建设。同时,各市(州)、县(市、区、行委)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将信用体系建设作为提升行业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的重要抓手,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制度体系、强化信用监管,全面推进交通运输行业信用体系建设,形成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二是信息归集能力进一步提高。制定《青海省交通运输厅信用信息数据归集办法》,建立行业信用信息归集共享工作机制,发布交通运输部门信用信息共享目录和信用数据归集共享清单,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等信用信息公示工作的通知》《涉企信息统一归集工作方案》,积极推进行业信用数据的采集和应用。建成并投入使用“青海省公路水路建设与运输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全面覆盖我省公路建设、水路建设、道路运输及水路运输四大领域市场信用评价工作。建立部省数据上报库,定期向“信用中国(青海)”平台推送信用信息数据,着力构建高效有序的数据自动归集共享通道。
      三是信用承诺工作进一步加强。先后印发《关于全省交通运输系统全面推行涉企经营许可告知承诺制的通知》《关于全省交通运输系统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的通知》,进一步明确告知承诺制事项范围,规范告知承诺制工作流程,建立告知承诺信用信息记录、归集、推送工作机制,将承诺人履行承诺情况全面纳入信用记录,依托行业信用信息系统,加强信用信息互联互通和共享。积极开展“信用交通宣传月”活动,并积极依托门户网站、两微一端等宣传媒介及办事大厅,强化信用承诺制应用宣传引导,依法依规推行告知承诺+容缺办理审批服务模式,加强审批、监管、执法等部门协同,交通运输部门行政审批效率得到有力提升。
      四是信用评价应用进一步深化。深入开展公路工程建设领域信用评价,制定《贯彻落实青海省促进建筑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的实施细则》《关于对交通运输工程建设领域守信典型企业实施联合激励的合作备忘录》《青海省公路建设(施工)市场信用评价实施细则》等政策制度,不断健全完善公路工程建设领域信用评价制度体系。切实加强道路运输领域信用体系建设,每年组织开展全省道路运输行业服务质量信誉考核工作,加强对质量信誉考核结果的应用管理,并在客运班线经营许可、推进汽车维修业转型升级、扶持驾培机构转型升级上充分运用考核结果。制定《青海省机动车驾驶培训机构质量信誉考评办法》,指导各地规范开展机动车驾驶培训机构质量信誉考评工作。 
      五是信用监管效能进一步提升。印发《关于建立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加快推进社会诚信建设任务分工的通知》,加快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联合省直22家单位印发《青海省关于对运输物流行业严重违法失信市场主体及其有关人员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加快构建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现代物流市场体系。联合省直39家单位印发《关于对严重违法失信超限超载运输车辆相关责任主体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制定《关于对严重违法失信超限超载运输车辆相关责任主体实施联合惩戒的实施意见》,依法依规运用信用约束手段治理公路违法超限超载,增强惩戒治超失信的影响力和威慑力,先后公布22批《青海省严重违法超限超载运输失信当事人“黑名单”》,信用治超取得明显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