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是〕
青海省交通运输厅
青交便函〔2024〕731号
关于省政协十三届二次全会第2024021号
提案答复的函
民革青海省委会:
《关于加快推进我省网络货运发展的提案》(编号:2024021)收悉,贵委结合我省网络平台道路货运(以下简称“网络货运”)发展现状实际,提出整合全省网络货运平台资源、加大政策扶持力度、加强监管推动规范化发展等工作建议,经我厅认真梳理研究,结合全省网络货运发展实际,现就提案有关工作情况答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2023年4月、8月,我厅两次组织省内网络货运线上服务能力评审专家、相关申报平台企业规范开展网络平台道路货物运输经营线上服务能力认定评审会,先后完成青海物产朝阳物流开发投资有限公司、青海智汇交通一卡通信息技术有限公司、青海人和通信信息技术开发有限公司、青海处处通物流有限公司、格尔木凯达物流有限责任公司、青海昆昌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青海云开货运有限公司等7家网络平台道路货运企业线上服务能力认定工作。
二、有关工作推进情况
(一)推动整合全省网络货运平台资源方面。按照“扶大、扶优、扶强”原则,鼓励引导省交控集团、物产集团相关网络货运平台企业通过组织创新、技术创新等方式做大做强,着力培育我省道路货运龙头骨干企业;同时,加快青海省交通运输智慧物流大数据平台建设进度,通过构建我省物流信息化融合发展综合服务平台,切实优化资源配置,推动组织模式创新,有效提升我省网络货运市场竞争力与可持续健康发展能力。
(二)推动我省网络货运发展奖补政策方面。积极对接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税务局等部门,就前期相关工作进行调研与座谈,先后梳理全国21个省份46个地区道路货运发展奖励政策,对全省51家道路货运企业开展营收及缴税相关抽样调查工作,结合省情实际研提我省道路货运发展资金补贴标准初步建议。2024年6月6日国务院公布《公平竞争审查条例》,并于2024年8月1日起施行,规定各地各级政策起草单位在没有法律、行政法规依据或者未经国务院批准,不得给予特定经营者税收优惠。后期我厅将依法依规、多措并举持续推进我省网络货运健康发展。
(三)加强网络货运规范发展与监管方面。2020年12月23日,省厅结合我省网络货运有关工作实际,会同省税务局联合印发《青海省网络平台道路货物运输经营管理实施细则(暂行)》;2020年2月上线运行青海网络货运信息监测系统,为规范网络货运经营行为,着力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发挥着稳固的数据交互与服务支撑作用。
(四)促进平台企业健康可持续发展方面。针对我省网络货运发展滞后实际,我厅积极采取“请进来”和“走出去”的方式,通过邀请全国网络货运专家进行分类培训,积极组织相关单位、企业参加专题培训,重点开展网络货运相关法律法规介绍、发展导向与政策解读、资源整合与发展实务等指导工作,不断规范平台企业经营行为,着力提升运输组织效率,助力我省网络货运健康可持续发展。
三、下一步工作
下一步,我厅将加快推进全省网络货运平台企业规范化、集约化、信息化发展步伐,结合地方产业优势与发展实际,不断强化货运企业、工矿企业、商贸流通企业等相关数据资源整合的指导工作,引导网络货运平台企业加强信息化技术应用,规范企业管理,优化运输组织,切实有效增强网络货运平台货源与运力粘度,全面促进我省网络货运业务健康可持续发展。
(联系人:孙鹏举 联系电话:0971-6186311)
青海省交通运输厅
2024年7月23日
抄送:省政协提案工作委员会,省政府办公厅综合二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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