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公开〕
青海省交通运输厅
青交便函〔2024〕852号
关于省十四届人大二次会议第245006号
建议答复的函
张胜源、贺生杰、马晓峰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开工建设扁门高速和小大高速涉及祁连山国家自然保护区内路段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G0611张掖至汶川高速公路扁都口至门源段、G569曼德拉至大通公路小沙河至宁缠垭口段位于甘青两省交界地区,受地形条件限制,路线在省界处交织穿行,因甘肃祁连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划定范围部分侵入青海行政境内,两个项目共45公里涉及穿越保护区,受现行政策制约无法开工建设,已被列为交通运输部和国家发展改革委推进的省际瓶颈路段。省政府主要领导多次与甘肃省政府主要负责同志就做好上述两条公路功能区调整等工作进行了沟通对接,达成了两省共识。省政府主要负责同志就
此事专门带队赴国家林草局、甘肃省进行了汇报衔接。同时,青甘两省交通运输、林草等部门主要负责同志和分管负责同志多次前往现场进行实地踏勘、论证。国家林草局大力支持,保护地司有关负责同志带队于5月、8月专程前往现场进行实地踏勘,并召开座谈会对下一步功能区调整工作提出了要求,明确了方法。国家林草局同意对自然保护区功能区进行调整,青甘两省已建立共同推进工作机制,并已完成方案调整、论证报告等的编制工作,目前正在按照国家林草局对论证报告提出的意见建议进行修改,待国家林草局批复同意后开工建设。
借此契机,感谢您对我省交通运输事业的关心和支持,也希望能一如既往监督指导我们工作,并继续为交通运输事业的发展建言献策。今后我厅将继续履行好行业部门职责,不断优化交通运输服务和供给能力,为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生活出行提供高质量的交通条件。
青海省交通运输厅
2024年8月19日
(联系人:袁莉雅 联系电话:0971-6186715)
抄送:省人大常委会人代工委,省政府办公厅综合二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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