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玉树公路总段灾害防治工程已由青海省交通运输厅以青交【2023】202批准建设,施工图设计已由以 青海省交通运输厅以青交【2023】202批准,项目业主为青海省玉树公路总段,建设资金来自财政,出资比例为国有资金100.0%,私有资金0.0%,外国政府及组织投资0.0%,境外私人投资0.0%,招标人为青海省玉树公路总段,招标代理机构为青海德众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青海省玉树藏族自治州
2.2 项目建设规模及招标范围:其中4处滑坡风险点、2处崩塌风险点位于国道G214线西宁-澜沧沿线(桩号K780+040-K977+300段)。14处崩塌风险点分布于国道G215线马鬃山-宁洱之间(桩号K1716+172.S-K1732+044.5段)。本段公路主要为边坡病害,分别为:崩塌和滑坡。其中滑坡,边坡发生整体剪切破坏有明显水平位移。碎落崩塌,路堑边坡因表层风化等产生的碎石滚落、局部崩塌。(具体内容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2.3 招标工程标段划分及计划工期:本次招标工程共划分1个标段,各标段划分及工期要求如下:
标段编号:E6301000076053028001002
标段名称:玉树公路总段灾害防治工程标段二
桩号:K1716+172.S-K1732+044.5段
长度(公里):
主要工程内容或数量:14处崩塌风险点分布于国道G215线马鬃山-宁洱之间(桩号K1716+172.S-K1732+044.5段),本段公路主要为边坡病害,分别为:崩塌和滑坡。其中滑坡,边坡发生整体剪切破坏有明显水平位移。碎落崩塌,路堑边坡因表层风化等产生的碎石滚落、局部崩塌。(具体内容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预计施工工期:180.0天
缺陷责任期(月):自实际交工验收之日起计算12个月
投标所需身份类型:施工单位;
3. 资格审查要求:
资质最低要求:(标段二)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施工总承包·公路工程·公路工程三级](含)以上
财务最低要求:(标段二)
应附2023年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审计报告、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会计)报表附注的复印件;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本表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新成立时间不足一个年度审计周期的,应提供基本账户银行出具的投标截止时间三个月内的银行资信证明材料。
资质业绩最低要求:(标段二)
近3年(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在国内独立完成过一项公路工程施工业绩且通过交工验收,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信誉最低要求:(标段二)
在“信用中国”网站中未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安全生产领域严重失信惩戒名单、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
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最低要求:(标段二)
项目经理:公路工程相关专业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持有公路工程专业 二 级注册建造师证书 ,持有交通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B”类证书(行业代码为S的不予认可),近3年(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在国内担任过一项公路工程施工业绩项目的项目经理。
项目总工:公路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 职称,持有交通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B”类证书(行业代码为S的不予认可),近 3 年(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在国内担任过一项公路工程施工业绩项目的项目总工。
4.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技术评分最低标价法。
5.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青海省玉树公路总段
地 址:青海省玉树藏族自治州玉树市琼龙路日益格巷5号
邮 编:815099
电 话:0976-8630079
联 系 人:王先生
招标代理:青海德众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青海省西宁市城西区五四西路96号30号楼1-2层 96-32号
邮 编:810000
电 话:0971-63829227
传 真:/
联 系 人:祁女士、赵女士
邮 箱:qhdzgczb@163.com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评标办法前附表:
“评标办法前附表 ”用于明确评标的方法、因素、标准和程序。招标人应根据招标项目具 体特点和实际需要,详细列明全部评审因素、标准,没有列明的因素和标准不得作为评标的依 据。
条款号 |
评审因素与评审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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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评标方法 |
评标价相等时,评标委员会依次按照以下优先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 或确定中标人: (1)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评为较高信用等级的 投标人优先;^(2)商务和技术得分较高的投标人优先; ^(3)工程量 清单第 200 章到 700 章合计金额低的投标人优先。 |
2.1.1 2.1.3 |
形式评审 与响应性 评审标准 |
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标准: (1)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 内容填写 a.投标函按招标文件规定填报项目名称、标段号、补遗书编号(如有)、 工期、工程质量要求及安全目标; b.投标函附录的所有数据均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c.投标文件组成齐全完整,内容均按规定填写。 d.投标文件中提供的所有证件清晰可辨。 (2)投标文件的签字盖章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1 条规定 (3)与申请资格预审时比较,投标人发生合并、分立、破产等重大变化的, 仍具备资格预审文件规定的相应资格条件且其投标未影响招标公正性(本 项适用于已进行资格预审的情况) a.投标人应提供相关部门的合法批件及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资质证书等 证件; b.投标人仍然满足资格预审文件中规定的资格预审条件最低要求(资质、 业绩、人员、信誉、财务等); c.与所投标段的其他投标人不存在控股、管理关系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 的情况;与招标人也不存在利害关系并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4)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供了投标保证金 a.投标保证金金额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金额,且投标保证金有效期不少于 投标有效期; b.若投标保证金采用转帐提交,投标人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之前, 将投标保证金由投标人的基本账户转入招标人指定账户; c.若投标保证金采用银行保函、保证保险保形式提交,格式以提供机构格 式为准,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之前提交。 (5)投标文件的签字盖章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1 条规定 (6)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时,联合体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 a.未进行资格预审的,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了联合体协议 书,明确各方承担连带责任,并明确了联合体牵头人; b.已进行资格预审的,投标人提供了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中所附的联合体协 议书复印件,且通过资格预审后的联合体无成员增减或更换的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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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投标人如有分包计划,符合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第 1.11 款 规定,且按招标文件第九章“投标文件格式 ”的要求填写了“拟分包项目 情况表 ” (8)同一投标人未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文件,但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备 选投标的除外 (9)投标文件中未出现有关投标报价的内容 (10)投标文件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未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限 (11)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 (12)权利义务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a.投标人应接受招标文件规定的风险划分原则,未提出新的风险划分办 法; b.投标人未增加发包人的责任范围,或减少投标人义务; c.投标人未提出不同的工程验收、计量、支付办法; d.投标人对合同纠纷、事故处理办法未提出异议; e.投标人在投标活动中无欺诈行为; f.投标人未对合同条款有重要保留。 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评审标准: (1)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 内容填写 a.投标函按招标文件规定填报项目名称、标段号、补遗书编号(如有)、 投标价(包括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 b.已标价工程量清单说明文字与招标文件规定一致,未进行实质性修改和 删减; c.投标文件组成齐全完整,内容均按规定填写 (2)投标文件的签字盖章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1 条规定 (3)投标报价或调价函中的报价未超过招标文件设定的最高投标限价(如 有) (4)投标报价或调价函中报价的大写金额能够确定具体数值 (5)同一投标人未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报价,但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备 选投标的除外 (6)投标人若提交调价函,调价函符合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第 3.2.6 项要求 (7)投标人若填写工程量固化清单,填写完毕的工程量固化清单未对工程 量固化清单电子文件中的数据、格式和运算定义进行修改;工程量固化清 单中的投标报价和投标函大写金额报价一致 暗标格式要求: (1)构成投标文件的“技术暗标 ”文件中均不得出现投标人的名称、地 址; (2)构成投标文件的“技术暗标 ”文件中均不得出现可识别投标人身份 的微标、商标,公章; (3)构成投标文件的“技术暗标 ”文件中如确需提到本公司项目经理、 技术负责人姓名,不得使用具体姓名,统一使用“我公司(或拟任本项目 的) 甲项目经理、乙项目经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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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2 |
资格评审 标准 |
本项适用于未进行资格预审的情况 (1)投标人具备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 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 证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 (2)投标人的资质等级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3)投标人的财务状况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4)投标人的类似项目业绩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5)投标人的信誉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6)投标人的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资格、在岗情况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7)投标人的其他要求符合招标文件规定;对于特别复杂的特大桥梁和特 长隧道项目主体工程以及其他有特殊要求的工程,还应对其他管理和技术 人员(例如项目副经理、专业工程师等)以及主要机械设备和试验检测设 备进行资格评审 (8)投标人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第 1.4.3 项或第 1.4.4 项规定的 任何一种情形 (9)投标人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第 1.4.5 项规定。本款规定仅适用 于根据《关于发布公路工程从业企业资质名录的通知》(厅公路字〔2011〕 114 号)要求,招标人应通过名录对投标人资质条件进行审核的公路施工企业 (10)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未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 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独立参与投标的,投标人未同时参加联合 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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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款 号 |
条款内容 |
编列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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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1 |
第一个信 封评分分 值构成 (总分 100.0 分) |
各评分因素权重分值范围如下:施工组织设计 25~40 分;主要人员 25~40 分;技术能力 10~20 分;履约信誉 15~25 分。 施工组织设计:40.0 分 主要人员:25.0 分 技术能力:10.0 分 履约信誉:15.0 分 注:“技术能力 ”指投标人的科研开发和技术创新能力,招标人可结合招 标项目的具体情况提出相关要求,包括投标人获得的与项目施工有关的国 家级工法、专利(发明专利或实用新型专利)、国家或省级科学技术进步 奖,主编或参编过的国家、行业或地方标准等。 企业业绩:10 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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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3 |
第二个信 封详细评 审标准 |
评标价计算公式: 评标价=修正后的投标报价-暂估价-暂列金额(不含计日工总 额) 如本项目招标由投标人按照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固化清单电子文 件填写工程量清单,无须按照本章第 3.4.2 项和第 3.4.3 项的规定对投 标报价进行修正,评标价=投标函文字报价-暂估价-暂列金额(不含 计日工总额)。 上述内容不适用: 评标价计算公式:评标价=修正后的投标报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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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4 |
通过第一 个信封详 细评审的投标人数 量 |
按照投标人的商务和技术得分由高到低排序,选择前3名通过详细 评审 注:该数量的设置应避免本办法演变为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该数量应不少于 3 名,最高不宜超过 10 名。此外,招标人可规定技术文件 采用暗标形式编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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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款号 |
评分因素 权重分值 |
各评分因素细分项和分值 |
评分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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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应根据项目具体情况确定各评分因素及评分因素权重分值,并对各评分因素进行细分(如有)、确定各评 分因素细分项的分值,各评分因素权重分值合计应为100分。各评分因素(评标价和履约信誉评分项除外)得分一般不得低于其权重分值的60%,且各评分因素得分应以评标委员会各成员的打分平均值确定,评标委员会成员总数为七人以上时,该平均值以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计算。评标委员会成员对某一项评分因素的评分低于权重分值60%的,应在评标报告中作出说明。 |
说明:招标人应列明各评分因素或各评分因素细分项(如有)的评分标准并作为评标委员会进行评分的依据。 |
条款号 |
评分因素权重 分值 |
各评分因素细分 项和分值 |
评分标准 |
2.2.2 (1) |
施工组织设计 (40.00)分 |
关键工程的施工方案、方法与技 术措施(15分) |
一般 9.0-10,较好 10-13,优秀 13-15。 |
总体施工组织布置及规划(5分) |
一般 3.0-3.6,较好 3.6-4.3,优秀 4.3-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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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期保证体系及保证措施(3分) |
一般 1.8-2.2,较好 2.2-2.6,优秀 2.6-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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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质量管理体系及保证措施(5分) |
一般 3.0-3.6,较好 3.6-4.3,优秀 4.3-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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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及保证措施(5分) |
一般 3.0-3.6,较好 3.6-4.3,优秀 4.3-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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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保护、水土保持保证体系及 保证措施(3分) |
一般 1.8-2.2,较好 2.2-2.6,优秀 2.6-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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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明施工保证体系及保证措施(2分) |
一般 1.2-1.4,较好 1.4-1.7,优秀 1.7-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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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风险预测与防范,事故应急 预案(2分) |
一般 1.2-1.4,较好 1.4-1.7,优秀 1.7-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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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2(2) |
主要人员25.00)分 |
项目经理任职资格与业绩(15) 分 |
满足资格审查条件要求的得 15 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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