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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全省提升交通运输行政执法质量 三年行动工作开展情况的通报

  7月,全省各级交通运输执法部门注重培育党建执法与站所执法品牌,提升为民服务水平,开展“执法体验日”等执法创新活动,增进与群众之间的距离。省厅结合工作开展情况,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亮点工作  

  )打造执法品牌交通执法海东干线支队两级党组织以党建引领,积极推广青石嘴超限站“红蓝党建联盟”成效,并以行业联盟和区域联盟的形式,进一步扩大“党建联盟”覆盖面,推动党建和业务工作深度融合。省交通执法格尔木干线支队积践行执法为民初心使命,针对茶卡盐湖旅游旺季打造“盐路为民”便民服务站,依托便民服务站开展系列暖心服务,为茶卡盐湖的过往游客提供“温馨之家”。

  )创新工作方式西宁市持续组织全市组织行业新入职人员和重点从业人员通过参加危险驾驶案件庭审现场实地观摩了动态监控平台运行演示情况等方式,为构建安全、有序、和谐的交通运输环境奠定了坚实基础。省交通执法海东干线支队邀请西宁市交通生活广播电台记者参加“交通执法体验日”,为宣传交通执法、了解交通执法、支持交通执法搭建了高效的桥梁。

  存在问题

  )推动工作落实有差距。上半年,全省提升执法质量三年行动各项工作任务稳步向前推进,整体工作得到较好落实,但部分地区和单位仍存在安排部署不到位、推进步伐有差距、工作进展不均衡等问题。部分市州主动开展工作积极性不高、习惯于用老观念、老方法去推动工作落实,依赖县级单位完成工作,本级工作推动落实不多,存在“区县改革后工作无抓手”“工作主要依靠区县级开展”等想法,面对改革后的新形势没有找准市州级落实执法工作的发力点,三年行动工作衔接不畅,果洛州、海西州未报送7月份三年行动简报。同时,省厅印发《关于组织开展2024年全省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检查的通知》,要求全省各级交通运输执法部门在7月份应开展自查工作,并按时上报自查报告,截止目前,海北、海西、果洛、玉树4个地区未按时报送2024年全省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检查自查报告。

  )排查执法问题不深入。省厅印发《关于开展交通运输行政执法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后,西宁市、海东市、黄南州、省交通执法总队能够迅速安排部署,及时发布通告,认真开展工作,对本地区本单位的执法领域突出问题进行深入排查,但从各地各单位前期报送的问题清单和工作简报来看仍存在以下问题问题排查渠道单一。线索征集不够广泛,仅限于发布通告的方式,向从业人员、企业群众、社会公众的宣传力度不够,与12328交通运输服务监督热线和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联系不紧密,没有形成多形式、多渠道深挖问题线索的工作机制。自纠自查力度和深度不够。浮于表面的问题多,深入肌理的问题少,共性问题多个性问题少,没有具体到每一个执法案件、每一位执法人员,对标整治重点不精准,“执法扰企”方面自查自纠开展较少,问题整改不扎实,整改措施不具体,分析存在问题的能力不足,往往泛泛而谈、点到为止,整改措施多是“加强学习、强化培训”等,没有提出从问题根源上进行整改的措施截至目前仅有海东市、省交通执法总队排查出具体执法问题,其他市州均未列明具体问题清单。

  (三)使用执法系统意愿不强省交通执法总队在持续优化青海省系统方面有所欠缺,对省厅及各基层执法单位反馈的事项整改措施不明确,机关各科室之间缺乏协调配合,阻碍系统使用的事项未及时高效解决。各市州级交通综合执法部门未使用执法信息系统开展执法办案,模拟办案数量较少,未形成常态化机制(见附件)。西宁市、海东市基层综合执法部门未使用执法信息开展执法工作,受制于执法人员年龄结构等原因,基层执法人员主动学习执法信息系统和利用系统办案的积极性不高,习惯于传统办案方式,部分县区网上执法案卷数量和模拟案卷数量均为0。同时,各地执法信息系统管理员作用发挥不明显,未持续推动本单位系统推广应用,综合执法改革后没有及时更新单位人员信息、做好执法人员账号分配等工作。

  三、工作要求

  按照《关于组织开展2024年全省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检查的通知》要求,8月,省厅及省交通执法总队将抽查部分地区,进行实地检查综合执法工作,各地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做好备检迎检工作。9月,全面省委依法治省办、省厅在全省范围内开展执法质量三年行动中期评估,请各地各单位在本月对照三年行动方案,全面梳理工作开展内容查漏补缺,确保各项工作任务落实到位。

  )明确工作思路,转变工作作风。市州本级执法机构要明确工作思路,充分发挥工作主动性,破除“等、靠”思想,面对改革后的新形势,要廓清职责职能、理顺工作流程,明确工作重点和方向,细化落实举措,深入思考如何有效开展、推进和落实交通运输执法各项工作。同时,加大与相关部门沟通协调力度,着力形成工作合力,以更加务实的作风和有力的举措,确保执法质量三年行动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二)对照任务分工,抓好推动落实各地各单位要提高政治站位,严格按照《关于深化交通运输行政执法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要求,对照6个方面整治内容,拓宽问题线索受理渠道、认真排查本地本单位存在的执法问题,省厅将按照一、二季度执法领域问题整治清单,全面梳理各单位存在的问题,发现有重复问题、抽象问题等应付报送的,如实报送省委依法治省办。请各地各单位于8月19日前向省厅报送本地本单位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总结,8月25日前报送交通运输行政执法突出问题整治工作台账。严格按照三年行动调度表及补充任务调度表,做到“一月一调度、一月一总结、一月一推进”,全面起底本单位未完成的任务,对未完成的任务都要进行认真梳理安排,明确责任主体和时间节点,以良好的落实成果迎接全省中期评估。  

  三)加强系统普及,提升应用效能。省交通执法总队要加强各科室之间的沟通协调与配合,对照系统验收过程中反馈的问题,细化分工抓好整改。各市州级执法部门务必积极主动担当作为,全面运用执法信息系统来开展办案学习,同时,常态化开展模拟办案,确保每位执法人员都能够熟练运用,独立使用系统开展办案。西宁市、海东市要进一步加强对各区县的指导力度和督促强度,确保执法系统能够顺利推进。要始终坚持以高标准、严要求来推动执法信息系统应用的开展,不断提升执法信息系统使用率。各系统管理员要切实增强责任感,既要动态更新本单位执法人员信息,又要加强与省交通执法总队、各区县的沟通和联系,确保对执法信息系统使用过程中存在的问题能够及时发现、及时反馈、及时解决。

  附件:青海省交通运输行政执法综合管理信息系统7.1-7.31案件办理情况统计表

  青海省交通运输行政执法质量

  三年行动专项办公室(代)

  2024年812

附件

青海省交通运输行政执法综合管理信息系统7.1-7.31案件办理情况统计表

单位

数据条数

案件数

执法人员

人均办案率

在线考试

实际案件数

测试案件数

青海省

461

155

306

1713

26.9%

15

省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总队

444

151

293

1057

42%

15

西宁市交通运输局

1

1

/

247

0

0

海东市交通运输局

11

0

11

236

0

0

海北州交通运输局

0

0

0

62

0

0

海西州交通运输局

0

0

0

78

0

0

海南州交通运输局

1

0

1

55

0

0

黄南州交通运输局

0

0

0

50

0

0

果洛州交通运输局

0

0

0

21

0

0

玉树州交通运输局

0

0

0

43

0

0

备注:1.统计表中案件数指结案时间是2024.7.1-2024.7.31期间的案件;

2.人均办案率为(实际案件数+测试案件数)/执法人员;考试次数是从2024.7.1-2024.7.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