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维护全省道路运输市场良好秩序,保障广大旅客出行安全及经营者合法权益,6月21日,省交通执法总队印发《关于进一步强化道路运输非法营运治理工作的通知》,对全省生产经营活动黄金期、汛期、旅游旺季“三期”叠加重点时段下的道路运输非法营运治理工作进行全面安排。
部门协作,形成整治合力。加强与公安交管、市场监管、文化旅游等部门的沟通协作,形成道路运输非法营运治理强大合力,充分利用大数据分析等信息化手段,多渠道获取疑似非法营运车辆数据信息,并采取分片与分线结合、定点与流动结合、错时与错峰结合、例行巡查与突击检查结合等方式核查问题线索,实施精准治理,确保在每一次行动中“不漏一车”,有效形成“查处一起、震慑一批、教育一片”的治理格局。
严肃查处,净化交通秩序。构优化调整执法力量配备,强化一线执法力量投入,紧盯城乡结合部、“穿乡过镇”农村公路、旅游景区(点)、客货运站(场)、火车站、机场等非法营运易发重点区域,严肃查处非法营运行为,同时广泛运用说服教育、劝导示范、警示告诫、指导约谈、首违不罚、轻微免罚等柔性执法方式查处轻微违法行为,做到执法行为宽严相济、法理相融。
宣传引导,营造良好氛围。依托客运站和营运客车、出租车、公交车车载LED屏等信息设施,大力宣传安全乘车知识和乘坐非法营运车辆的危害性,引导社会公众增强安全防护意识,自觉抵制乘坐非法营运车辆,努力营造部门协同、区域联动、公众参与、社会共治的非法营运治理良好氛围。
非法营运治理期间,各级交通运输执法机构将本着“重心下移、力量下沉、保障下倾”原则,强化层级执法监督力度,并采取“四不两直”“双随机”等方式,对各地非法营运治理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全面压紧压实各地交通运输执法机构非法营运治理工作责任,确保非法营运治理工作取得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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