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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3年度“四好农村路”全省示范县创建结果的公示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四好农村路”重要指示精神,做好“四好农村路”全省示范创建工作,按照《青海省“四好农村路”示范县、市创建管理办法》 (青交〔2023〕166号)要求,省交通运输厅联合财政农业农村省邮政管理局乡村振兴局组织开展了2023年度“四好农村路”全示范县创建工作。经县级申请、市州核查、省级评审等程序,黄南州泽库县、尖扎县,海南州兴海县、贵南县符合省级示范县评选标准,拟命名表彰。现予以公示,公示期限为2024130-24日。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交通运输反映,反映材料需详实具体,并写明单位名称和个人联系方式。联系电话:0971-6186619,传真:0971-61866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