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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省交通运输厅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以及青海省交通运输202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有关数据编制。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情况以及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311日起至202312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青海省交通运输厅办公室联系(地址:青海省西宁市城西五四大街72号;邮编:810000,电话:0971-6186402)。

一、总体情况

2023年,省厅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及省第十四次党代会精神,对标省、部要求,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提升工作标准、建立工作模板,有力推进了政务公开工作提标、提质、提效。

(一)主动公开方面。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对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审核发布、政策解读等工作进行规范,打下了坚实的工作基础。2023年,通过门户网站发布各类动态信息8044条,其中交通信息647条,工作动态3439条,图片新闻35条,政务信息被省政府办公厅采用23条、交通运输部采用7条、国办采用2条。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共主动发布政府信息3050条,组织召开在线访谈4期。归集整理并主动公开中长期规划、综合运输体系规划、年度计划10项。及时公开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等信息29条,主办件答复率、沟通率达到100%。青海省政务服务中心交通运输厅窗口共办理大件运输许可53664起,咨询解答事项1776起,办结率为100%。做好政务数据交换共享技术保障,向省电子政务办推送数据264.5万条。门户网站及政务新媒体受理和答复群众留言64条,答复率100%。办理答复12345政务热线反馈单995件,满意度100%。借助广播电台发布每日路况信息,提前开展节假日路网态势分析研判,发布节假日省公路网出行服务指南信息6条,为社会公众提供高质量的出行信息。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为充分保障公众的知情权,进一步规范工作流程,严把受理关、办理关、答复关,健全完善审查登记、转办分送、拟定意见、审核审签、答复反馈、归档备查等全链条办理工作机制。同时规范办理时效,建立提醒督促机制,大力压缩办理时限。全年共受理群众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1件,同比上涨120%,均为公民个人申请,全部按期办结。办结件中,予以公开8件,部分公开3件。申请内容主要涉及交通运输项目建设、行业政策咨询等方面。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全面清理我厅制发的行政规范性文件,保留继续有效行政规范性文件30件,废止和失效11件,清理结果通过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开。持续做好行政权力运行公开,依规开展行政决策预公开,及时修订公开部门权责清单、动态更新政务服务事项办事指南等信息221

(四)网站平台建设情况。深入落实政府网站集约化改革要求,着力加快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强化网站标准化建设和规范化管理,完成省厅门户网站升级改造,严格按照法定主动公开内容,科学、合理地设置公开栏目。依法依规公开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等,确保公开内容准确、格式规范。严格落实网络责任制,结合网站绩效评估工作,对存在的问题隐患及时进行整改并对厅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政务新媒体进行定期监测,保证网站和政务新媒体24小时安全平稳运行。

(五)监督保障情况。认真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有关要求,落实国家和省政府对政务公开工作要求,制定我厅政务公开年度工作要点,重点针对政府信息制度机制建立情况、更新情况等内容,对厅属单位信息公开工作进行调研,指导各单位有序开展政务公开工作,进一步提升全厅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水平。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按时更新2023年省厅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及时、准确主动公开涉及公众利益调整、需要公众广泛知晓或者需要公众参与决策的政府信息,进一步加强民生实事等方面的信息公开力度,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及其他重要的规划决策文件公开信息公开力度较去年进一步加大。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2

行政规范性文件

13

11

3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432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467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80.1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2023年,我厅共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1件,均为公民个人申请,均在规定时间内依法答复。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1

0

0

0

0

0

   1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予以公开

8

0

0

0

0

0

8

()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3

0

0

0

0

0

3

()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总计

11

0

0

0

0

0

1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2023年,我厅未发生因信息公开申请引发的行政复议案件和行政诉讼案件。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是依法主动公开意识须进一步增强,主动公开内容的全面性和深入性有待继续扩大。

二是政策解读工作创新性不足,政策解读手段还比较传统、单一,个别政策解读文件质量不高,未很好地结合决策的重点、亮点、特点进行全方位解读

三是信息公开能力和水平需进一步提高,政务公开队伍专业化、理论化水平有待提高,对政策的把握能力有待加强,处理公开具体工作中复杂问题办法不多,对政策的理解把控还不到位。

下一步,我厅将从以下几个方面认真加以改进并不断完善:一是强化法定主动公开内容精细度,进一步扩大主动公开的广度和深度,完善充实公开内容,提升信息公开质量和实效;二是进一步强化政策解读工作,开展有特色的专题公开,方便群众全面便捷了解各项制度规定。围绕各类高频咨询事项,以视频、图解、文字等形式予以解答,提升政策解读的易用性和实用性。着力通过多种形式完善解读内容,不断提升解读的准确性和权威性三是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水平,增强公众的获得感和满意度。加强工作人员培训,以有力有效的工作举措,助力依申请公开办理答复和信息公开能力提升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