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国家发展改革委、中国人民银行、交通运输部等36个部委联合签署的《关于对严重违法失信超限超载运输车辆相关责任主体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和《交通运输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管理办法(试行)》,青海省治超办通过“信用交通”网站(http://110.167.233.66/)公示2023年第四批严重违法超限超载失信当事人信息,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
如公示期内对信息存有异议,可通过电话0971-6186816或者发送邮件至qhszcb@sina.com邮箱进行申诉。公示期结束后,信息正式发布,实施信用联合惩戒期限为2年。
指使货运车辆驾驶人超限运输企业信息汇总表
序号 | 当事人姓名 | 身份证号 | 企业名称 | 统一社会代码 | 失信行为 |
1 | 马*波 | 511324********1538 | 青海华诚实业有限公司 | 91632823595028634R | 指使驾驶人超限运输 |
2 | 索*吉 | 632421********001X | 河南县迪佑砂石料厂 | 91632324MA752A264A | 指使驾驶人超限运输 |
3 | 邓*宇 | 630103********0051 | 泽库县润昊市政公用及交通运输工程建设有限公司 | 91632323MA758UAR46 | 指使驾驶人超限运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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