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公开〕
青海省交通运输厅
青交便函〔2023〕904号
关于省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第237007号
建议答复的函
祁宝业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大对班玛县交通建设支持力度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长期以来,我厅高度重视果洛州班玛县交通运输发展,不断加大投入力度,加快推进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十三五”期建成G227大武至班玛段,实现了班玛县至州府大武的快速通达愿景。“十四五”期重点支持州域内G1816河南至玛沁、G347久治至沙木多等重点项目建设,加快青甘川交界地区公路互联互通步伐。
国道方面,G227线班玛至友谊桥段公路、G548班玛至色达公路班玛至年龙段是重要的出省通道,也是《青海省“十四五”交通运输发展规划》中的重点项目。目前,已编制完成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因项目涉及三江源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玛可河、多可河保护分区,我厅多次与自然资源、生态环境、林草等部门协调,均未对以上项目出具支持建设意见。我厅正与班玛县政府共同协作,会同有关部门加快完成项目前期手续审批,合力推动项目早日实施。
普通省道和农村公路方面,2021—2023年,累计安排车购税资金3.06亿元支持班玛县普通省道和农村公路建设。重点支持实施了多贡麻乡至吉卡乡公路、达卡乡至吉卡乡段乡镇通三级公路、年龙至四川阿坝省界红色旅游公路和给(沟)南(木查)线等20个自然村通硬化路项目,以及则达桥、达卡乡卡昂多柯河中桥等危桥改造项目,同时,安排地方政府一般债券资金705万元,重点支持实施灯塔乡仁青、岗前村道路等项目,进一步完善了交通基础设施网络,有力支撑了班玛县经济社会发展。
“十四五”期,财政部会同交通运输部出台《车辆购置税收入补助地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财建〔2021〕50号),明确了“十四五”期车购税资金补助地方资金标准,普通省道和农村公路采用“以奖代补”方式予以支持。按照《青海省农村公路条例》《青海省交通运输领域省与市(州)县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实施方案》,普通省道和农村公路属于地方财政事权,由地方承担专项规划、政策决定、监督评价职责,并承担建设、养护、管理、运营等具体事项的执行实施。班玛县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宜会同有关方面,综合考虑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实际、财政配套能力和交通运输需求,从地方政府财政资金、一般债券、乡村振兴整合资金、政策性金融工具等多渠道筹措建设资金,深入研究论证项目的可行性、必要性、经济性,科学确定项目建设规模、内容和时序,避免增加地方政府隐性债务或偿债负担。我厅将视车购税资金规模、项目轻重缓急等情况适时予以一定支持。
最后,感谢您长期以来对交通运输事业的关心与支持,希望您能一如既往的指导监督我们的工作,并继续为交通运输事业发展建言献策。
联系人:马兰花 联系电话(传真):0971-6186037
青海省交通运输厅
2023年8月30日
抄送:省人大代工委,省政府办公厅综合二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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