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工程概况
本工程连接线起点与西宁机场东进场航站楼桥梁端部相接,航站楼桥梁宽34m,路线由东向西设置长950m高架桥高架民小路,高架桥宽度由34m渐变为26m。随后路线布设于民小路南侧与之并行1km,并在K1+800处设置5入5出匝道收费站。设计速度为60km/h,路基宽度为26m。
东进场互通为B型单喇叭互通,本次仅新建西宁机场至兰州方向A匝道、兰州至西宁机场方向B匝道。其中A匝道设置(20+35+20m)P·C小箱梁跨线桥上跨G6京藏高速,匝道均为单向双车道,设计速度60km/h,路基宽10.5m。
本项目连接线采用一级公路设计标准,设计速度60km/h,路基宽度26m;互通匝道设计速度60km/h,路基宽度10.5m。
2.投标人资格要求
同时具备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以下资质: (1)勘察资质(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①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 ②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甲级资质; (2)设计资质(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①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②工程设计公路行业甲级资质 |
||
业绩要求 |
||
近5年内(2018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独立完成过1座一级及以上等级公路大桥的初步设计或施工图设计工作业绩。 |
||
信誉要求 |
||
1、投标人未被青海省交通运输厅信用等级降为C、D级或进入“黑名单”;若投标人在青海省交通运输厅无信用等级评价,在交通运输部信用等级评价结果中未被评为C、D级。 2、拟投入的从业人员未被交通运输部或青海省交通运输厅列入“黑名单”。 |
||
主要人员要求 |
||
人员 |
人数 |
资历要求 |
项目负责人 |
1 |
公路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近5年内作为项目负责人完成过1座一级及以上等级公路大桥的初步设计或施工图设计工作。 |
技术负责人 |
1 |
公路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近5年内作为技术负责人完成过1座一级及以上等级公路大桥的初步设计或施工图设计工作。。 |
3.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项目评标办法采用“双信封”综合评估法。
4.公开时间
2023年 11月 18日(招标文件发售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结束。
5.联系方式
招标人:青海省交通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青海省西宁市城西区文景街26号 邮 编:810000 联系人:郎永贤 电 话:0971-3861530 |
招标代理:青海省路达交通建设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青海省西宁市城西区文景街26号 邮 编:810000 联 系 人:赵馨竹 电 话:0971-3861429 |
2023年11月 17日
注:“评标办法前附表”用于明确评标的方法、因素、标准和程序。招标人应根据招标项目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详细列明全部评审因素、标准,没有列明的因素和标准不得作为评标的依据。
条款号 |
评审因素与评审标准 |
|
1 |
评标方法 |
综合评分相等时,评标委员会依次按照以下优先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确定中标人: (1)评标价低的投标人优先; (2)被青海省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评为较高信用等级的投标人优先; (3)商务和技术得分较高的投标人优先; (4)/ |
条款号 |
评审因素与评审标准 |
|
2.1.1 2.1.3 |
形式评审与 响应性评审 标准 |
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标准: (1)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 a.投标函按招标文件规定填报了项目名称、标段号、补遗书编号(如有)、勘察设计服务期限、工程质量要求及安全目标; b.投标文件组成齐全完整,内容均按规定填写。 (2)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电子签名、投标人的单位电子章盖章齐全,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3)与申请资格预审时比较,投标人发生合并、分立、破产等重大变化的,仍具备资格预审文件规定的相应资格条件且其投标未影响招标公正性 a.投标人应提供相关部门的合法批件及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资质证书等; b.投标人仍然满足资格预审文件中规定的资格预审条件最低要求(资质、业绩、人员、信誉等); c.与所投标段的其他投标人不存在控股、管理关系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况;与招标人也不存在利害关系并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4)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供了投标保证金 a.投标保证金金额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金额,且投标保证金有效期不少于投标有效期; b.若投标保证金采用转账形式提交,投标人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之前,将投标保证金由投标人的基本账户转入招标人指定账户; c.若投标保证金采用银行保函形式提交,银行保函的格式、开具保函的银行均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之前向招标人提交了银行保函原件。 (5)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时,联合体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 a.未进行资格预审的,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了联合体协议书,明确各方承担连带责任,并明确了联合体牵头人; b.已进行资格预审的,投标人提供了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中所附的联合体协议书,且通过资格预审后的联合体无成员增减或更换的情况。 (6)投标人如有分包计划,符合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11款规定,且按招标文件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填写了“拟分包项目情况表” (7)同一投标人未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文件,但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备选投标的除外 (8)投标文件中未出现有关投标报价的内容 (9)投标文件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未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限 (10)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 (11)权利义务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a.投标人应接受招标文件规定的风险划分原则,未提出新的风险划分办法; b.投标人未增加发包人的责任范围,或减少投标人义务; c.投标人未提出不同的支付办法; d.投标人对合同纠纷、事故处理办法未提出异议; e.投标人在投标活动中无欺诈行为; f.投标人未对合同条款有重要保留。 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评审标准: (1)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 a.投标函按招标文件规定填报了项目名称、标段号、补遗书编号(如有)、投标价(包括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 b.已标价报价清单说明文字与招标文件规定一致,未进行实质性修改和删减; c.投标文件组成齐全完整,内容均按规定填写。 (2)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电子签名、投标人的单位电子章盖章齐全,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3)投标报价未超过招标文件设定的最高投标限价(如有) (4)投标报价的大写金额能够确定具体数值 (5)同一投标人未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报价,但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备选投标的除外 暗标格式要求: (1)构成投标文件的“技术暗标”文件中均不得出现投标人的名称、地址; (2)构成投标文件的“技术暗标”文件中均不得出现可识别投标人身份的微标、商标,公章; (3)构成投标文件的“技术暗标”文件中如确需提到本公司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姓名,不得使用具体姓名,统一使用“我公司(或拟任本项目的)甲项目经理、乙项目经理…… |
条款号 |
评审因素与评审标准 |
|
2.1.2 |
资格评审标准 注: 本项适用于未进行资格预审的情况。 |
(1)投标人具备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勘察资质证书、设计资质证书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 (2)投标人的资质等级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3)投标人的类似项目业绩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4)投标人的信誉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5)投标人的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资格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6)投标人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或第1.4.4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7)投标人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5项规定 注:本款规定仅适用于根据《关于发布公路工程从业企业资质名录的通知》(厅公路字〔2011〕114号)要求,招标人应通过名录对投标人资质条件进行审核的公路工程设计企业。 |
条款号 |
条款内容 |
编列内容 |
2.2.1 |
分值构成 (总分100.0分) |
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分分值构成: 注:各评分因素权重分值范围如下:技术建议书30~45分;主要人员20~30分;技术能力0~5分;业绩10~25分;履约信誉5~10分。 技术建议书:45.00 分 主要人员:20.00 分 技术能力:2 分 注:“技术能力”指投标人的科研开发和技术创新能力,招标人可结合招标项目的具体情况提出相关要求,包括投标人获得的与工程咨询管理(包括勘察设计、监理等工程咨询工作)有关的专利(发明专利或实用新型专利)、国家或省级科学技术进步奖,主编或参编过的国家、行业或地方标准等。 业绩:18 分 履约信誉分:5 分 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评分分值构成: 评标价:10.00 分 注:评标价权重分值不宜超过10分。 |
2.2.2 |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
评标基准价的计算: 在开标现场,招标人将当场计算并宣布评标基准价。 (1)评标价的确定: 评标价=投标函文字报价 (2)评标价平均值的计算: □方案一:按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选取前3名(若不足3名,则选取相应数量),对其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的评标价作算术平均(根据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5.2.4项规定在开标现场被宣布为不进入评标基准价计算的投标报价除外),将该平均值作为评标价平均值; ☑方案二:除按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5.2.4项规定开标现场被宣布为不进入评标基准价计算的投标报价之外,所有投标人的评标价去掉一个最高值和一个最低值后的算术平均值即为评标价平均值(如果参与评标价平均值计算的有效投标人少于5家时,则计算评标价平均值时不去掉最高值和最低值)。 (3)评标基准价的确定: 注:招标人可依据招标项目特点和实际需要,选择或制定适合项目的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与评标基准价计算或评标价得分计算相关的所有系数(如有),其具体数值或随机抽取的数值区间均应在评标办法中予以明确。 ☑方法一:将评标价平均值直接作为评标基准价。 □方法二:将评标价平均值下浮%,作为评标基准价。 □方法三:招标人设置评标基准价系数,由投标人代表现场抽取,评标价平均值乘以现场抽取的评标基准价系数作为评标基准价。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应对招标人计算的评标基准价进行复核,存在计算错误的应予以修正并在评标报告中作出说明。除此之外,评标基准价在整个评标期间保持不变,不随任何因素发生变化 |
2.2.3 |
评标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 |
偏差率=100% ×(投标人评标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 偏差率保留2位小数 |
评分因素与权重分值 注:下述“评分因素与权重分值”招标人应根据项目具体情况确定各评分因素及评分因素权重分值,并对各评分因素进行细分(如有)、确定各评分因素细分项的分值,各评分因素权重分值合计应为100分。各评分因素(评标价和履约信誉评分项除外)得分一般不得低于其权重分值的60%,且各评分因素得分应以评标委员会各成员的打分平均值确定,评标委员会成员总数为7人以上时,该平均值以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计算。评标委员会成员对某一项评分因素的评分低于权重分值60%的,应在评标报告中作出说明。 |
||||
条款号 |
评分因素和得分 |
评分标准 |
赋分 |
|
2.2.4(1) |
技术建议书(45.00)分 |
对招标项目的理解和总体设计思路 |
1、对招标项目的理解较透彻和总体设计思路较为可行的得9~12分; 2、对招标项目的理解透彻和总体设计思路可行的得12~15分。 |
15分 |
招标项目勘察设计的特点、关键技术问题的认识及其对策措施 |
1、对招标项目勘察设计的特点、关键技术问题的认识较为透彻及对策措施较为得当的得9~12分; 2、对招标项目勘察设计的特点、关键技术问题的认识透彻及对策措施得当的得12~15分。 |
15分 |
||
勘察设计工作量及计划安排 |
1、勘察设计工作量及计划安排较为合理、较为可行的得3~4分; 2、勘察设计工作量及计划安排合理、可行的得4~5分。 |
5分 |
||
勘察设计的质量保证措施、进度保证措施、安全保证措施 |
1、勘察设计的质量保证措施、进度保证措施较为得当的得3~4分; 2、勘察设计的质量保证措施、进度保证措施得当的得4~5分。 |
5分 |
||
后续服务的安排及保证措施 |
1、后续服务安排较合理、保证措施较为得当的得3~4分; 2、后续服务安排合理、保证措施得当的得4~5分。 |
5分 |
||
2.2.4(2) |
主要人员(20.00)分 |
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任职资格与业绩 |
满足资格审查要求得满分。 |
20分 |
2.2.4(3) |
其他因素(25.00)分 |
技术能力 |
1.获得省级公路工程勘察设计有关的奖项,每个奖项0.5分; 2.获得国家级公路工程勘察设计有关的奖项,每个奖项1.0分。 本项最多加2分。不提供不得分 |
2分 |
业绩 |
满足资格审查要求得满分。 |
18分 |
||
履约信誉分 |
满足资格审查要求得满分。 |
5分 |
||
2.2.4(3) |
评标价(10.00)分 |
投标报价 |
评标价得分计算公示示例: (1)如果投标人的投标价>评标基准价,则投标价得分=F-偏差率×100×E1; (2)如果投标人的投标价≤评标基准价,则投标价得分=F+偏差率×100×E2。 其中F是评标价所占的权重分值,E1是评标价每高于评标基准价一个百分点的扣分值、E2是评标价每低于评标基准价一个百分点的扣分值,招标人可依据招标项目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设置E1、E2,但E1应大于E2;E1=0.5,E2=0.3。投标价最低得分为0分。 偏差率=100%×(投标人评标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 偏差率保留2位小数(示例0.00%) |
10分 |
您访问的链接即将离开“青海省交通运输厅”网站
是否继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