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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交通执法监督局督导检查道路运输行业城镇燃气安全工作

  为贯彻落实全省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部署,根据省厅《青海省道路运输行业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方案》,9月4日,省交通执法监督局主要负责人带领相关科室业务负责人到西宁4家燃气道路运输企业开展督导检查。
  督导组采取“四不两直”的方式,通过查阅台账资料、查看动态监控、询问相关人员等形式,深入青海贝正实业有限公司、西宁液化气配送有限公司、西宁银路城市燃气储运销售有限公司、青海中油压缩天然气有限公司,从燃气道路运输企业的车辆技术管理、从业人员管理、车辆运行管理、安全生产管理等方面,对燃气道路运输企业的安全生产责任和措施落实、车辆维护和压力容器等设备检查检验、从业人员持证上岗及培训教育学习、车辆动态运行监控、电子运单填报、隐患排查治理等方面开展督导。
  督导组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当场反馈,要求属地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机构抓好督导整改工作,并就深化道路运输行业城镇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提出要求, 一是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和指示批示精神,牢固树立“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的理念,充分认识开展燃气道路运输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的重要意义,以时时放不下的责任感和如履薄冰的危机感,着力防风险、除隐患、遏事故、保安全,推动燃气道路运输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 二是聚焦重点部位精准发力,聚焦企业、从业人员、车辆及设备等方面,突出企业经营资质和安全生产责任体系、从业人员资质及学习教育培训和业务操作规程、车辆及设备日常维护检验和运行管理等关键部位和薄弱环节,严格执行检查闭环管理制度,强化隐患排查治理和落实问题整改力度,着力补短板、固基础、强能力、提质效,全面提升燃气道路运输本质安全水平。 三是立足主业护航专项整治显成效,属地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机构要建立健全投诉举报受理机制、完善精准执法手段、强化燃气道路运输违法违规行为的执法力度,切实发挥“查处一起、震慑一批、教育一片”的警示作用,始终保持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高压态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