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206平隆线街子至同仁段修复养护工程XFJL-1标段公路工程施工监理招标
信息公开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S206平隆线街子至同仁段修复养护工程已由青海省公路局以青公养[2023] 22号批准建设,施工图设计己由青海省交通运输厅以青交[2023] 124号批准,项目业主为青海省海东公路总段,建设资金来自财政,出资比例为国有资金100.0%,招标人为青海省海东公路总段,招标代理机构为北京中交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青海省境内
2.1.2项目建设规模:本项目建设地点位于海东市循化县街子镇,终点止于黄南藏族自治州同仁市,是连接街子镇、尕楞乡、文都乡、岗察乡和保安向外连接海东市、西宁市和甘肃省夏河县的重要省道干线公路。主要病害有路基边坡滑塌、碎落、防护损坏、路肩垮塌、边坡亏坡、排水不畅、排水设施缺失及损坏;部分涵洞进出口结构砂浆脱落或破损,涵身开裂破损,沥青路面出现纵横向裂缝、松散麻面、龟裂、拥包、沉陷、破碎板等。路基病害采用挡渣墙防护,对部分路肩垮塌更换为直立式护肩墙,亏坡段落进行培土处置,并对原损坏挡墙进行拆除重建,增加部分排水及防护设施;路面病害处治K117+463-K118+120(街子镇)、K128+185-K129+273(文都乡)为预防性养护,采用喷洒1cm沥青降噪封层。其余路段为结构性养护。
2.2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2.2.1标段编号: E6301000076044841001001
2.2.2标段名称: S206平隆线街子至同仁段修复养护工程XFJL-1
2.2.3标段招标范围:本次招标范围为S206平隆线K113+463-K166+311段修复养护工程施工监理,主要包括路基、路面、桥函、交安设施、环保等内容(具体详见图纸)。本项目共划分为1个监理标段,标段工程设置为一级监理机构,即总监理工程师办公室(简称“总监办”),现对总监办进行公开招标。计划监理服务期为545日历天(具体进场时间以招标人通知的时间为准),其中施工阶段监理服务期180日历天,交工验收与缺陷责任期阶段监理服务期365日历天。
3、投标人资格要求
资质最低要求:
具备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监理资质。
业绩最低要求:
近5年内(2018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在国内独立完成过1个三级及以上等级公路的施工监理业绩。
信誉最低要求:
1、投标人信用等级在青海省交通运输厅未被评为C、D级,未列入“黑名单”;如在青海省交通运输厅无信用等级评价,在交通运输部最新公布的信用等级评价结果中未被评价为C、D等级。
2、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总监理工程师最低要求:
总监理工程师:1人,公路工程相关专业高级职称,持有交通运输部颁发的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近5年(2018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在国内担任过一条三级及以上等级公路施工监理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
在岗要求:目前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
财务最低要求:
1、提供基本开户银行近三个月内出具的资信证明或2022年度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状况报告(扫描或复印件应全面、完整、清晰),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会计)报表附注,并提供第三方机构的营业执照、执业证书。(同时提供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账户信息)。
2、提供近半年内任意三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记录的证明材料;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须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4.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双信封”综合评估法。
5.联系方式
招标人:青海省海东公路总段 |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中交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地 址:青海省青海省海东公路总段海东市平安区化隆路83号 |
地 址:北京市朝阳区北苑路170号凯旋城3号楼4层0501 |
邮政编码:/ |
邮政编码:100101 |
联系人:周慧 |
联系人:马统琴 |
电 话:0972-8612521 |
电 话:0971-6317312 |
传 真:/ |
传 真:010-59273266 |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评标办法前附表
条款号 |
评审因素与评审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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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评标方法 |
1.综合评分相等时,评标委员会依次按照以下优先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确定中标人: (1)评标价低的投标人优先;(2)在青海省交通行政主管部门最新公布的信用等级(干线公路(全国))较高的优先;(3)技术得分较高的投标人优先。 |
2.1.1 2.1.3 |
形式评审与响应性评审标准 |
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标准: (1)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字迹清晰可辨: a.投标函按招标文件规定填报了项目名称、标段号、补遗书编号(如有)、工期、服务期限、工程质量要求及安全目标; b.投标文件组成齐全完整,内容均按规定填写。 (2)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的签字、投标人的单位章盖章齐全,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3)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供了投标保证金: a.投标保证金金额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金额,且投标保证金有效期不少于投标有效期; b.若投标保证金采用现金或支票形式提交,投标人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之前,将投标保证金由投标人的基本账户转入招标人指定账户; c.若投标保证金采用纸质保函形式提交,纸质保函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之前向招标人提交了纸质保函原件; d.若投标保证金采用电子保函形式提交,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4)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代理人签署投标文件的,应提交授权委托书,且电子公章、电子签字符合招标文件“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规定。 (5)投标人法定代表人亲自签署投标文件的,应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且电子公章、电子签字符合招标文件“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规定。 (6)同一投标人未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文件,但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备选投标的除外。 (7)第一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投标文件中未出现有关投标报价的内容。 (8)投标文件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符合招标文件的规定。 (9)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 (10)权利义务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a.投标人应接受招标文件规定的风险划分原则,未提出新的风险划分办法; b.投标人未增加委托人的责任范围,或减少投标人义务; c.投标人未提出不同的支付办法; d.投标人对合同纠纷、事故处理办法未提出异议; e.投标人在投标活动中无欺诈行为; f.投标人未对合同条款有重要保留。 (11)未附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其他条件。 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评审标准: (1)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 a.投标函按招标文件规定填报了项目名称、标段号、补遗书编号(如有)、投标价(包括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 b.已标价报价清单说明文字与招标文件规定一致,未进行实质性修改和删减; c.投标文件组成齐全完整,内容均按规定填写。 (2)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的签字、投标人的单位章盖章齐全,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3)投标报价中的报价未超过招标文件设定的最高投标限价。 (4)投标报价中报价的大写金额能够确定具体数值。 (5)同一投标人未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报价,但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备选投标的除外。 暗标格式要求: (1)构成投标文件的“技术暗标”文件中均不得出现投标人的名称、地址; (2)构成投标文件的“技术暗标”文件中均不得出现可识别投标人身份的微标、商标,公章; (3)构成投标文件的“技术暗标”文件中如确需提到本公司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姓名,不得使用具体姓名,统一使用“我公司(或拟任本项目的) 甲项目经理、乙项目经理…… |
2.1.2 |
资格评审标准(本项适用于未进行资格预审的情况。) |
(1)投标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监理资质证书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 (2)投标人的资质等级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3)投标人的类似项目业绩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4)投标人的信誉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5)投标人的项目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资格、在岗情况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6)投标人的其他要求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7)投标人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 项或第1.4.4 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8)投标人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5项规定。 (9)投标人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6 项规定。 |
条款号 |
条款内容 |
编列内容 |
2.2.1 |
分值构成(总分100分) |
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分分值构成: 技术建议书:55分 人员配置:30分 业绩:0分 履约信誉:0分 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评分分值构成: 评标价:15分。 |
条款号 |
条款内容 |
编列内容 |
2.2.2 |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
评标基准价的计算: 在开标现场,招标人将当场计算并宜布评标基准价。 (1)评标价的确定: (2)评标价平均值的计算: □方案一:按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选取前3名(若不足3名,则选取相应数量),对其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的评标价作算术平均(根据第二章“投标人基准价须知”第5.2.4项规定在开标现场被宣布为不进入评标基准价方法计算的投标报价除外),将该平均值作为评标价平均值; ☑方案二:除按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5.2.4项规定开标现场被宣布为不进入评标基准价计算的投标报价之外,所有投标人的评标价去掉一个最高值和一个最低值后的算术平均值即为评标价平均值(如果参与评标价平均值计算的有效投标人少于5家时,则计算评标价平均值时不去掉最高值和最低值)。 (3)评标基准价的确定: (注:招标人可依据招标项目特点和实际需要 ,选择或制定适合项目 的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与评标基准价计算或 评标价得分计算相关的所有系数 (如有),其具体数值或随机抽取的数值区间均应在评标办法中予以明确。) ☑方法一:将评标价平均值直接作为评标基准价。 □方法三:招标人设置评标基准价系数,由投标人代表现场抽取,评标价平均值乘以现场抽取的评标基准价系数作为评标基准价。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应对招标人计算的评标基准价进行复核,存在计算错误的应予以修正并在评标报告中作出说明。除此之外,评标基准价在整个评标期间保持不变,不随任何因素发生变化。 |
2.2.3 |
评标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 |
偏差率=100%×(投标人评标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 偏差率保留4位小数 |
条款号 |
评分因素与权重分值 注:招标人应根据项目具体情况确定各评分因素及评分因素权重分值,并对各评分因素进行细分(如有) 、确定各评分因素细分项的分值,各评分因素权重分值合计应为 100 分。各评分因素(评标价和履约信誉评分项除 外) 得分一般不得低于其权重分值的 60%,且各评分因素得分应以评标委员会各成员的打分平均值确定,评标委员会成员总数为 7 人以上时,该平均值以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计算。评标委员会成员对某一项评分因素的评分低于权重分值 60%的,应在评标报告中作出说明。 |
评分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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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分因素 |
评分因素权重分值 |
各评分因素细分项 |
分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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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4(1) |
技术建 议书 |
55分 |
监理大纲(或监理方案)和措施 |
12分 |
主要内容:监理计划、质量控制方法、进度控制方法、投资控制方法费用控制、、施工安全、环保水保控制方法的科学、合理性,结合项目实际情况的满意度进行评分,内容完整详尽、措施合理得12分;内容较完整详尽、措施较合理得9分;提供了简单的内容、措施得6分;内容不完整详尽、措施不合理得3分;未提供或不满足要求的不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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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工程监理工作的重点与难点分析 |
12分 |
根据本项目特点提供监理工作重点、难点分析,工作重、难点分析科学合理,具有针对性强、内容全面得12分;针对性较强、内容较全面的得9分;提供了简单的内容得6分;针对性不强、内容不全面得3分;未提供或不满足要求的不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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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本工程的建议 |
8分 |
根据各供应商针对本项目实际情况提供的合理化建议全面性、科学性、针对性、合理性、先进性等方面综合评价。针对性强、内容全面合理得8分;针对性较强、内容较全面合理得6分;提供了简单的内容得4分;针对性不强、内容不全面、不合理得2分;未提供或不满足要求的不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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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和信息管理方案 |
4分 |
提供的合同和信息管理方案全面、合理、可行的,得4分;提供的合同和信息管理方案全面、合理的得3分;提供的合同和信息管理方案较合理的得2分;提供简单的合同和信息管理方案的得1分;未提供或不满足要求的不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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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制度和档案管理 |
4分 |
具有健全的管理制度,各类档案资料详细、明确的得4分;具有可行的管理制度、各类档案资料较详细、明确的得3分;提供了简单的各项规章制度、有档案资料的得2分;有管理制度得1分;未提供或不满足要求的不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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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期服务及承诺 |
5分 |
针对本项目有全面的、完善的售后服务,优秀的得5分,一般的得3分,未提供或不满足要求的不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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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急能力及措施 |
5分 |
针对该项目须有详尽的现场管理应急能力、措施及相关应急方案。方案完整、科学、可行的得5分;方案完整、科学的得3分;未提供或不满足要求的不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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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测仪器、设备 |
5分 |
检测仪器、设备齐全,完全满足工程要求的得5分;检测仪器、设备的配置基本满足工程要求的得3分;检测仪器、设备不齐全,不能完全满足工程检测要求的得1分,未提供或不满足要求的不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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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4(2) |
主要人员 |
30分 |
人员配置 |
30分 |
①总监理工程师满足资格审查条件(总监理工程师最低要求)得16分。 ②桥梁专业监理工程师满足要求的得7分;不满足要求或未提供不得分。 ③试验检测监理工程师满足满足要求的得7分;不满足要求或未提供不得分。 桥梁专业监理工程师、试验检测监理工程师资格要求详见项目专用合同条款附件三要求,按照投标文件格式五、资格审查资料(十)“拟委任的其他监理人员资历表”提供提供身份证、职称证、职业资格证等相关证件的复印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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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款号 |
条款内容 |
编列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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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4(3) |
评标价 |
15分 |
(1)如果投标人的评标价>评标基准价,则评标价得分=F-偏差率×100× E1; (2)如果投标人的评标价≤评标基准价,则评标价得分=F+偏差率×100× E2。 其中:F=15,E1=0.5, E2=0.4。计算结果保留2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评标价得分最低为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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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4(4) |
其它因素 |
业绩 |
0分 |
业绩 |
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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履约信誉 |
0分 |
履约信誉 |
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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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需要补充的其它内容(对评标办法未尽事宜的说明,不是打分项): 2.2.1项修改为: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分分值构成:技术建议书:55分、人员配置:30分、业绩:0分、履约信誉:0分;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评分分值构成:评标价:15分。 一、评标办法前附表2.2.2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方案二修改为:“除按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5.2.4项规定开标现场被宣布为不进入评标基准价计算的投标报价之外,所有投标人的评标价去掉一个最高值和一个最低值后的算术平均值即为评标价平均值(如果参与评标价平均值计算的有效投标人少于5家(含5家)时,则计算评标价平均值时不去掉最高值和最低值)。” 2.2.4(3)评标价内容修改为:评标价得分计算公式如下: (1)如果投标人的投标报价×(1-X)>评标基准价,则评标价得分=F-(投标报价×(1-X)-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100× E1; (2)如果投标人的投标报价×(1 X)<评标基准价,则评标价得分=F+(投标报价×(1 X)-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100× E2。 (3)如果投标人的投标报价≤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1 X)或投标报价≥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1-X),则评标价得分=F 其中,F=15,E1=0.5,E2=0.4;X为小微企业优惠系数(供应商为小微企业时X=10%,供应商不是小微企业时则X=0),报价最低得分为0分。 |
评标办法正文详见《公路工程标准施工监理招标文件(2018年版)》(交通运输部公告2018年第25号)第三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正文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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