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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交通运输厅启动四级应急响应全力保障公路安全畅通

  根据《青海省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关于启动防汛四级应急响应的通知》,省防汛抗旱指挥部已于 2023 年 7 月 12 日 ,对西宁市、海东市、海南州和黄南州 启动防汛四级应急响应。按照《青海省交通运输厅突发事件综合应急预案》《青海省交通运输厅公路交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省交通运输厅于 2023 年 7 月 12 日 19 时启动防汛四级应急响应,全力保障全省公路安全畅通。
  厅养管处根据厅应急领导小组指令,指挥泥石流、水毁等公路交通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根据相关市州交通运输 主管部门的需求,视情调动省公路局公路养护应急保障中心和相关公路总段应急保通力量,视情派出专家组赶赴现场指导应急处置工作;厅建管处督促指导西宁市、海东市、海南州、黄南州做好在建公路工程项目防汛安全防范工作;厅运输处督促指导西宁市、海东市、海南州、黄南州 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做好应急运力调配,保障应急抢险人员、物资紧急道路运输。此外,为确保农村公路安全畅通,要增加对农村公路巡查频次,严格排查水毁及安全隐患。 
  省交控集团、省路网中心严格 24 小时应急值守,加强“路警企气”协作机制,及时收集、整理、转发预警信息,向社会公众和新闻媒体公布路况信息和车辆绕行方案,接警转办当地人民群众通过“12328”交通运输服务监督电话反馈的险情和突发事件,向部路网中心、省厅领导和厅应急办报送险情公路阻断、人员车辆受困、交通事故等突发事件信息。
  省交控集团、省公路局立即启动应急响应,按照普通国省干线、高速公路交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掌握雨情及气象发展趋势,加强对危桥、险路等灾害易发路段的巡查力度,对易水毁、 阻断路段,设立必要的安全警示标志;省路政总队立即启动应急响应,监督指导相关支队配合属地公安交警做好交通管制和车辆分流工作,避免出现车辆滞留状况。
  自青海省防汛抗旱指挥部启动防汛四级应急响应以来,全省干线公路水毁路段共 2 处,目前均在处置中。其余路段、沿线在建养护工程项目施工现场及驻地,经初步排查,尚未发现其它安全隐患。
  7月12日18时30分G213策磨线K863+665 (K851+071电子桩号)大通河大桥桥台严重冲刷,该桥桥长166.04米,桥面总宽9米,桥下净高3m,桥头搭板长度8m,现桥头搭板全部淘空,经交警部门与养护部门协商对K863+572-K863+732 路段进行封闭,所有车辆禁止通行。目前水位还未下降,水势仍然较大,灾损情况还在进一步扩大,无法进行抢修作业,现场人员对险情实时监控观测,铅丝石笼、砂石材料等物资已拉运到位,大型挖机凌晨4时到位,其他装载机、挖机等机械设备均已到位,待水势变小后,立即进行抢修作业。
  7月11日凌晨5时国道109 线 K2672+520 五子湖桥,K2645+231大格勒2号桥,K2670+890 漫流滩中桥,因国道 109 格尔木东至大格勒方向洪水冲刷受损严重,其余路段均受不同程度影响,为保证安全,暂时无法通行车辆。截至7月12 日下午18点30分,省公路局组织G109宗加至格尔木东公路改造工程项目各参建单位积极配合路政、交警部门疏导交通,从格尔木至西宁方向途经 G109 线和 G6 京藏高速的车辆,引导G315 线通过,对于目前滞留在高速从西宁至格尔木方向车辆,铺设临时便道,引至 G109 线通往格尔木。截至目前,累计疏导车辆800余辆,在建项目道路上已无滞留车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