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东市交通运输局
2023年06月12日
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 建设地点:青海省海东市境内
1.2项目建设规模:本项目路线全长101.776公里。全线设大桥1282米/7座、中桥408米/8座,小桥134米/6座,涵洞324道,养护工区2处,服务区1处(与初麻养护工区合建)、隧道管理所1处(与初麻养护工区合建)。同步建设初麻连接线,长度0.649公里。
本项目采用《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B01-2014)中二级公路、四级公路标准,设计速度60公里/小时、40公里/小时、20公里/小时,以及《青海省农村公路工程技术标准》中乡道标准,设计速度15公里/小时;路基宽度分别采用10米、8.5米。汽车荷载采用公路-Ⅰ级,地震动峰值加速度0.10g。
1.3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标段名称:G1816乌海至玛沁高速佐毛至玛沁段HM-JL3、G1816乌海至玛沁高速佐毛至玛沁段HM-JL4、G1816乌海至玛沁高速佐毛至玛沁段HM-JL5
标段招标范围:省道306线官亭至哈城公路大河家至哈城段改建工程(大河家至巴燕段)工程等施工图设计及工程量清单所包含的全部工程内容施工监理及环水保监理任务。
1.4 监理服务期限:1825日历天
1.5投标所需身份类型:监理单位;
2.投标人资质要求
| 标段 |
资质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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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同时具备: 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乙级监理资质和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土保持工程施工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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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信誉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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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投标人信用等级在青海省交通运输厅评为 B 级及以上,未列入“黑名单”;如在青海省交通运输厅无信用等级评价,在交通运输部最新公布的信用等级评价结果中未被评价为 C、D 等级。 2、拟投入的从业人员未被交通运输部或青海省交通运输厅列入“黑名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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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业绩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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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 10 年内(2013 年 6 月 1 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内)通过交工验收,且同时满足下列要求的类似项目经验: 1. 在国内完成过 1个单项合同里程不小于 50km的新建或改扩建二级及以上等级公路路基工程(至少包含1座大桥)施工监理业绩; 2. 在国内完成过 1个单项合同里程不小于 50km的新建或改扩建二级及以上等级公路沥青混凝土路面工程施工监理业绩; 注:如提供一级及以上等级公路业绩,公路里程按双幅道路折算25k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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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段 |
人员 |
数量 |
资格要求 |
| / |
总监理工程师 |
1 |
公路工程相关专业高级职称,持有有效 的交通运输部颁发的监理工程师资格 证书,近 10 年(2013年 6月 1 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内)在国内担任过: 一个新建或改扩建二级及以上等级公路工程的总监理工程师或一个新建或 改扩建一级及以上等级公路工程的副 总监理工程师或高级驻地监理。 |
3. 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4.公开时间
2023年6月13日(招标文件获取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结束。
5.联系方式
| 招标人:海东市交通运输局 |
招标代理机构:四川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
| 地 址:海东市平安区新平大道199号 |
地 址:西宁市城西区文苑路 7 号庄和财富广场 B 座 8 楼 |
| 联系人:郭先生 |
联系人:杨先生 |
| 电 话:0972-8614072 |
电 话:0971-8176995 |
2023年6月12日
注:“评标办法前附表”用于明确评标的方法、因素、标准和程序。招标人应根据招标项目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详细列明全部评审因素、标准,没有列明的因素和标准不得作为评标的依据。
| 条款号 |
评审因素与评审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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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评标方法 |
1.综合评分相等时,评标委员会依次按照以下优先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确定中标人: (1)评标价低的优先;(2)被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评为较高信用等级的投标人优先 (3)商务和技术得分较高的投标人优先。 |
| 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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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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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a.投标函按招标文件规定填报了项目名称、标段号、补遗书编号(如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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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工期、监理服务期限、工程质量要求及安全目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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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b.投标文件组成齐全完整,内容均按规定填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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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投标文件盖电子公章、电子签字符合招标文件“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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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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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供了投标保证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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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a.投标保证金金额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金额,且投标保证金有效期不少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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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投标有效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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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b.若投标保证金采用现金或支票形式提交,投标人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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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时间之前,将投标保证金由投标人的基本账户转入招标人指定账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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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1.1 2.1.3 |
形式评审与响应性评审标准 |
c.若投标保证金采用银行保函或担保书形式提交,银行保函或担保书的格 式、开具保函的银行、开具担保书的担保机构均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c.若投标保证金采用保函形式提交,银行保函的格式、开具保函的机构均 |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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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代理人签署投标文件的,应提交授权委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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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书,且电子公章、电子签字符合招标文件“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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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投标人法定代表人亲自签署投标文件的,应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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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且电子公章、电子签字符合招标文件“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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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同一投标人未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文件,但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备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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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投标的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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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投标文件中未出现有关投标报价的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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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投标文件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符合招标文件的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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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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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权利义务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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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a.投标人应接受招标文件规定的风险划分原则,未提出新的风险划分办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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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b.投标人未增加委托人的责任范围,或减少投标人义务; |
(1)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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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1.2 |
资格评审标准 (本项适用于未进行资格预审的情况。) |
(注:本款规定仅适用于根据 《关于发布公路工程从业企业资质名录的通知》(厅公路字 ( 2011) 114 号) 要求, 招标人应通过名录对投标入资质条件进行审核的公路施工监理企业) |
| 条款号 |
条款内容 |
编列内容 |
| 2.2.1 |
分值构成(总分 100 分) |
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分分值构成: 技术建议书:35.00 分 主要人员:25.00 分技术能力:25.0 分 (注:“技术能力” 指投标人的科研开发和技术创新能力 ,招标人可结合招标项目的具体情况提出相关要求 ,包括 投标人获得的与工程咨询管理 (包括勘察设计 、监理等工程咨询工作 ) 有关的专利 (发明专利或实用新型专 利)、 国家或省级科学技术进步奖 ,主编或参编过的国家、行业或地方标准等 。) 业绩:5.0 分 履约信誉:0 分 (注:各评分因素权重分值范围如下 :技术建议书 25~35 分;主要人员 25~40 分;技术能力 0~5 分;业绩 10~25 分; 履约信誉 5~10 分。) 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评分分值构成: |
| 评标价:10.00 分 |
| 条款号 |
条款内容 |
编列内容 |
| 评标基准价的计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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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开标现场,招标人将当场计算并宜布评标基准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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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评标价的确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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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评标价=投标函文字报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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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评标价平均值的计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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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方案一:按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得分由高到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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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的顺序选取前 3 名(若不足 3 名,则选取相应数量),对其第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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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个信封(报价文件)的评标价作算术平均(根据第二章“投标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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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基准价须知”第 5.2.4 项规定在开标现场被宣布为不进入评标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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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准价方法计算的投标报价除外),将该平均值作为评标价平均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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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方案二:除按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5.2.4 项规定开标现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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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被宣布为不进入评标基准价计算的投标报价之外,所有投标人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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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评标价去掉一个最高值和一个最低值后的算术平均值即为评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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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2.2 |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
价平均值(如果参与评标价平均值计算的有效投标人少于 5 家时, 则计算评标价平均值时不去掉最高值和最低值)。 |
| (3)评标基准价的确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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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招标人可依据招标项目特点和实际需要 ,选择或制定适合项目 的评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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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基准价计算方法 。与评标基准价计算或 评标价得分计算相关的所有系数 (如 有),其具体数值或随机抽取的数值区间均应在评标办法中予以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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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方法一:将评标价平均值直接作为评标基准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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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方法二:将评标价平均值下浮/%,作为评标基准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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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方法三:招标人设置评标基准价系数,由投标人代表现场抽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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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评标价平均值乘以现场抽取的评标基准价系数作为评标基准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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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评标基准价系数抽取范围:/步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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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方法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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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应对招标人计算的评标基准价进行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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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核,存在计算错误的应予以修正并在评标报告中作出说明。除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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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之外,评标基准价在整个评标期间保持不变,不随任何因素发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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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变化 |
| 条款号 |
条款内容 |
编列内容 |
| 2.2.3 |
评标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 |
偏差率=100%×(投标人评标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 偏差率保留 4 位小数 |
| 条款号 |
评分因素与权重分值 注:招标人应根据项目具体情况确定各评分因素及评分因素权重分值,并对各评分因素进行细分(如有) 、确定各评分因素细分项的分值,各评分因素权重分值合计应为 100 分。各评分因素(评标价和履约信誉评分项除 外) 得分一般不得低于其权重分值的 60%,且各评分因素得分应以评标委员会各成员的打分平均值确定,评标委员会成员总数为 7 人以上时,该平均值以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计算。评标委员会成员对某一 项评分因素的评分低于权重分值 60%的,应在评标报告中作出说明。 |
评分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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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评分因素 |
评分因素权重分值 |
各评分因素细分项 |
分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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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2.4(1) |
技术建议书 |
35.00 分 |
监理大纲(或监理方案)和措施 |
15分 |
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监理大纲(或监理方案) 和措施,视质量与合理程度一般的得9-10分,较合理的得 11-13分,合理的得14-15 分。 |
| 本工程监理工作的重点与难点分析 |
15 分 |
根据招标项目特点对本工程重点、难点进行分析,视质量与合理程度一般的得9-10分,较合理的得 11-13分,合理的得14-15 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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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本工程的建议 |
5 分 |
对本工程提出建议的,视合理程度一般的得 3-3.5 分,较合理的得 3.5-4.5 分,合理的得 4.5-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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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2.4(2) |
主要人员 |
25.00 分 |
总监理工程师任职资格与业绩 |
25 分 |
满足资格审查条件(总监理工程师最低要求)的, 得 25 分。 |
| 条款号 |
条款内容 |
编列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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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2.4(3) |
评标价 |
10 分 |
=F-偏差率×100×E1;
E1=0.5,E2=0.3。计算结果保留 2 位小数,第三位四舍 五入。评标价得分最低为 0 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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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2.4(4) |
其它因素 |
业绩 |
25 分 |
业绩 |
25 分 |
满足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的,得 25 分。 |
| 履约信誉 |
5 分 |
履约信誉 |
5 分 |
被青海省交通运输厅最新公布的干线公路信用等级评价结果中被评为 AA 级的监理企业得5分,被评为A级的监理企业得4分, 被评为 B 级的监理企业得 0 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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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招标人需要补充的其它内容(对评标办法未尽事宜的说明,不是打分项。): 招标人需要补充的其它内容(对评标办法未尽事宜的说明,不是打分项。):/n(一)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分分值构成:技术建议书:35分,主要人员:25分,业绩:25分,履约信誉:5分; 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评分分值构成:评标价:10分。 /n(二)对投标人信用等级的认定条件为:投标人信用等级依据青海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公布青海省2022年度公路建设市场信用评价结果的通知》青交[2023]85号中(干线公路监理企业信用评价结果)执行,若青海省交通运输省厅有最新公布的公路监理企业信用等级评价结果,则按最新公布的结果进行确定。在青海省交通运输厅无最新信用等级评价结果,则按上一年度青海省交通运输厅信用评价等级结果确定信用等级,如上一年度也无信用等级评价结果且以往两个年度在青海省交通运输厅无不良行为记录,则按初次进入青海省公路建设市场对待,信用等级暂定为A级,但在交通运输部最新公布的信用评价结果中被评价为B、C、D 等级的按交通运输部的信用等级确定。/n投标人保留中标候选人资格的取舍原则如下:(1)投标人在多个标段排名第一时,优先保留最高投标限价较高标段的中标候选人资格,并不再保留该投标人在其他标段的中标候选人资格;(2)投标人取得某一标段第一中标候选人资格时,不再保留该投标人在其他标段的中标候选人资格。(3)当某标段中标候选人仅有一家时,则优先保留其在该标段的中标候选人资格,不再保留该投标人在其他标段的中标候选人资格,即使该投标人在其他标段也获得第一中标候选人资格也不予保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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