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东市交通运输局
2023年06月09日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省道306线官亭至哈城公路大河家至哈城段改建工程(大河家至巴燕段)已由青海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青发改基[2017]606号批准建设,施工图设计已由以 批准,项目业主为海东市交通运输局,建设资金来自省交通运输厅筹措解决,出资比例为国有资金100.0%,私有资金0.0%,外国政府及组织投资0.0%,境外私人投资0.0%,招标人为海东市交通运输局,招标代理机构为青海省招标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青海省青海省海东市境内
2.2 项目建设规模及招标范围:本项目路线起点位于民和县官亭镇大河家桥头,终点位于化隆县城西南阿什努乡多杰拉卡村与260平交, 路线全长101.776公里。本项目采用双车道二级公路/四级公路/农村公路乡道标准建设,设计行车速度60km/h/40km/h/20km/h/15km/,路基宽度8.5m/10m,桥涵设计汽车荷载等级采用公路-I级,其他技术指标执行《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 B01-2014)。
2.3 招标工程标段划分及计划工期:本次招标工程共划分1个标段,各标段划分及工期要求如下:
标段编号:E6301000076044037001002
标段名称:省道306线官亭至哈城公路大河家至哈城段改建工程(大河家至巴燕段)GH-LJSG2
桩号:K31+300-K63+000,K68+300-K75+800
长度(公里):35.981 km(断链增长42.315米,减短3261.628米)
主要工程内容或数量:本标段(K31+300-K63+000,K68+300-K75+800)范围内的路基、桥涵、绿化等施工图设计及工程清单量所包含的全部内容。
预计施工工期:730.0天
缺陷责任期(月):24个月
投标所需身份类型:施工单位;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公路工程·公路工程三级](含)以上资质,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http://glxy.mot.gov.cn)”中的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公路工程(公路、桥梁、隧道、交通工程、机电工种)招标项目须满足本条要求,公路房建附属设施等其它工程不需满足本条要求。
注:本段规定仅适用于根据《关于发布公路工程从业企业资质名录的通知》(厅公路字〔2011〕114号)要求,招标人应通过名录对投标人资质条件进行审核的公路施工企业。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该项目共2(具体标段)个标段,标段编号为:E6301000076044037001001、E6301000076044037001002。每个投标人最多可对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评为AA信用等级的投标人,最多可对2(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每个投标人允许中1个标。对投标人信用等级的认定条件为:详见招标文件。
注:每个投标人可投标及中标的标段数量,按照《青海省公路建设(施工)市场信用评价实施细则》执行。当同一批次招标中,相同资格要求的标段数不少于2个标段时,投标人所投标段应采用随机法确定所投标段。
3.4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5 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3.6 在青海省交通运输厅信用等级降为C、D级或进入“黑名单”的企业或从业人员谢绝参与本项目投标。在青海省交通运输厅无最新等级评价结果,则按上一年度青海省交通运输厅信用评价等级结果确定信用等级,如上一年度也无信用等级评价结果且以往两个年度在青海省交通运输厅无不良行为记录,则按初次进入青海省公路建设市场对待,信用等级暂定为A级,但在交通运输部最新公布的信用评价结果中被评价为B、C、D等级的按交通运输部的信用等级确定。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潜在投标人,应当在青海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qhdzzbfw.gov.cn)(以下简称“省平台”)进行诚信库“主体入库”注册,完成注册后办理CA数字证书。具体操作详见《青海省公共资源交易网》(www.qhggzyjy.gov.cn/)办事指南栏的《青海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CA数字证书办理指南》。
4.2 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图纸、招标人根据对本合同工程勘察所取得的水文、地质、气象和料场分布、取土场、弃土场位置等资料编制的参考资料(如有)均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必须同时上传至《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发布。获取方式自2023年06月10日00:00时至2023年06月14日24:00时止,潜在投标人应通过《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使用CA数字证书点击“我要投标”自行免费下载。
4.3 本项目无保密图纸。
4.4 招标人(招标代理)不得要求投标人到现场领取纸质资料。
4.5 潜在投标人自确认参加投标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前应随时登陆《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关注“消息提醒”,及时查看该项目的招标人(招标代理)发出的通知、变更、答疑等内容。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06月30日9时00分。
5.2 由招标人(代理机构)在海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三(乐都区)(机位1)对技术、商务标分别组织现场在线开标、解密。潜在投标人应当在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
5.3 本项目采用远程解密、远程开标的“不见面开标方式”依法组织双信封开标活动。开标分两个步骤公开进行:第一步骤对“第一信封”开标,投标人应在开标时间前提前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不见面开标系统”,按系统提示进行相应的投标人第一信封解密事项;第二步骤对“第二信封”开标,投标人根据招标人的通知,及时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不见面开标系统”,按系统提示进行相应的投标人第二信封解密事项。
投标人应查阅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远程异地开标操作手册》,熟练掌握远程投标、远程解密操作规范和方法。
5.4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文件的传输递交,并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后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应当拒收。
省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对上述递交、补充、修改或者撤回投标文件的操作进行时间记录并可下载。
6 、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技术评分最低标价法。
注:《公路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交通运输部令2015年第24号)第四十四条 公路工程施工招标,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或者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综合评估法包括合理低价法、技术评分最低标价法和综合评分法。
合理低价法,是指对通过初步评审的投标人,不再对其施工组织设计、项目管理机构、技术能力等因素进行评分,仅依据评标基准价对评标价进行评分,按照得分由高到低排序,推荐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
技术评分最低标价法,是指对通过初步评审的投标人的施工组织设计、项目管理机构、技术能力等因素进行评分,按照得分由高到低排序,对排名在招标文件规定数量以内的投标人的报价文件进行评审,按照评标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参与报价文件评审的投标人数量不得少于3个。
综合评分法,是指对通过初步评审的投标人的评标价、施工组织设计、项目管理机构、技术能力等因素进行评分,按照综合得分由高到低排序,推荐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其中评标价的评分权重不得低于50%。
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是指对通过初步评审的投标人,按照评标价由低到高排序,推荐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
公路工程施工招标评标,一般采用合理低价法或者技术评分最低标价法。技术特别复杂的特大桥梁和特长隧道项目主体工程,可以采用综合评分法。工程规模较小、技术含量较低的工程,可以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 中国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
■ 青海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qhdzzbfw.gov.cn)。
■ 青海省交通运输厅(http://jtyst.qinghai.gov.cn/)。
8 、接收异议
接收异议单位名称:海东市交通运输局
接收异议联系人:郭先生
接收异议联系方式:0972-8614072
9 、联系方式
| 招标人:海东市交通运输局 |
招标代理机构:青海省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
| 地 址:海东市平安区新平大道199号 |
地 址:青海省西宁市五四西路65号 |
| 邮政编码: |
邮政编码: |
| 联系人:郭先生 |
联系人:付静芸、韩璐洁、丁强 |
| 电 话:0972-8614072 |
电 话:0971-6157379 |
| 传 真: |
传 真:0971-6157379 |
2023年06月09日
评标办法
| 条款号 |
条款内容 |
编列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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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2.1 |
分值构成 (总分100.00分) |
各评分因素权重分值范围如下:施工组织设计25~40分;主要人员25~40分;技术能力10~20分;财务能力5-10分;业绩5~12分;履约信誉10~20分。 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分分值构成: 施工组织设计:40.0分 主要人员:25.0分 技术能力:10.00分 财务能力:5.00分 业绩:10.00分 履约信誉:10.00分 “技术能力”指投标人的科研开发和技术创新能力,招标人可结合招标项目的具体情况提出相关要求,包括投标人获得的与项目施工有关的国家级工法、专利(发明专利或实用新型专利)、国家或省级科学技术进步奖,主编或参编过的国家、行业或地方标准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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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2.3 |
第二个信 封详细评 审标准 |
第二个信封详细评审标准 评标价计算公式: 评标价=修正后的投标报价-暂估价-暂列金额(不含计日工总 额) 如本项目招标由投标人按照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固化清单电子文 件填写工程量清单,无须按照本章第 3.4.2 项和第 3.4.3 项的规定对投 标报价进行修正,评标价=投标函文字报价-暂估价-暂列金额(不含 计日工总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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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2.4 |
通过第一 个信封详 细评审的 投标人数 量 |
按照投标人的商务和技术得分由高到低排序,选择前 3 名通过详细 评审注:该数量的设置应避免本办法演变为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该 数量应不少于 3 名,最高不宜超过 10 名。此外,招标人可规定技术文件 采用暗标形式编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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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评分因素与权重分值 招标人应根据项目具体情况确定各评分因素及评分因素权重分值,并对各评分因素进行细分(如有)、确定各评 分因素细分项的分值,各评分因素权重分值合计应为100分。各评分因素(评标价和履约信誉评分项除外)得分一般不得低于其权重分值的60%,且各评分因素得分应以评标委员会各成员的打分平均值确定,评标委员会成员总数为七人以上时,该平均值以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计算。评标委员会成员对某一项评分因素的评分低于权重分值60%的,应在评标报告中作出说明。 |
评分标准 招标人应列明各评分因素或各评分因素细分项(如有)的评分标准并作为评标委员会进行评分的依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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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评分因素与权重分值 |
评分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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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条款号 |
评分因素 |
评分因素权重分值 |
各评分因素细分项 |
分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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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2.2(1) |
施工组织设计 |
40.0分 |
关键工程的施工方案、方法与技术措施 |
15分 |
分析把握准确、方案可行、措施一般得9-10分,较好得10-13分,合理得13-15分。 |
|||||
| 总体施工组织布置及规 |
5分 |
一般得3-3.6分,较合理得3.6-4.3分,合理得4.3-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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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工期保证体系及保证措施 |
3分 |
一般得1.8-2.2分,较合理得2.2-2.6分,合理得2.6-3分。 |
||||||||
| 工程质量管理体系及保证措施 |
4分 |
一般得2.4-3分,较合理得3-3.4分,合理得3.4-4分。 |
||||||||
| 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及保证措施 |
4分 |
一般得2.4-3分,较合理得3-3.4分,合理得3.4-4分。 |
||||||||
| 环境保护、水土保持保证体系及保证措施 |
3分 |
一般得1.8-2.2分,较合理得2.2-2.6分,合理得2.6-3分。 |
||||||||
| 文明施工、文物保护保证体系及保证措施 |
3分 |
一般得1.8-2.2分,较合理得2.2-2.6分,合理得2.6-3分。 |
||||||||
| 项目风险预测与防范,事故应急预案 |
3分 |
一般得1.8-2.2分,较合理得2.2-2.6分,合理得2.6-3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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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2.2(2) |
主要人员 |
25.0分 |
项目经理任职资格与业绩 |
15分 |
“任职资格: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项目经理任职资格条件,并所附证明材料齐全的得15分。 |
|||||
| 项目总工任职资格与业绩 |
10分 |
“任职资格: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项目总工任职资格条件,并所附证明材料齐全的得1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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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2.2(3) |
其他因素 |
技术能力 |
10分 |
技术能力 |
10分 |
获得过与公路工程施工有关的国家级科学技术进步奖、国家级工法、发明专利、主编或参编过国家标准,每提供 1 个证明材料得 5 分,满分10分,未提供证明材料的得 0 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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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务能力 |
5 |
财务能力 |
5分 |
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完整的财务报表得满分,不满足要求的得0分。公司成立时间短于要求年份的,提供成立以来的年份完整的财务报表即得满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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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业绩 |
10分 |
业绩 |
10分 |
“资格:满足附录三的得10 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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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履约信誉 |
10分 |
履约信誉 |
10分 |
满足资格审查要求得5分,投标人公路施工企业信用评价等级(国省道干线公路),AA级加5分,A级加4分,B级不加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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