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31日,州交通运输局联合州人民检察院第四督察室赴刚察县督导检查巡游出租汽车不使用计价器打表收费专项整治工作暨道路交通安全和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经深入企业实地检查、座谈并听取行业管理部门和企业的汇报后,对5月份开展的整治工作给与了充分的肯定,对基层提出的四项困难问题,一是125辆巡游出租汽车卫星定位系统终端通讯协议及数据格式不能对接税务部门的税票系统,无法按照行业管理规定出具相应车费票据;二是起步价太低的问题;三是计价器逾期未检定无法正常使用问题;四是综合行政执法局执法未授权的问题。州交通运输局会同州人民检察院第四督察室逐一进行了现场研究,当场答复解决对策,有力地推动了巡游出租汽车不使用计价器打表收费专项整治工作和道路交通安全和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
最后州交通运输局分管局长就两个专项整治工作从五个方面提出了具体工作要求,州人民检察院第四督察室主任也从法定职责、全国检察形势、保障乘客的合法权益及检察建议的强制性和严肃性等四个方面提出了工作要求。
下一步,州交通运输局将履行好行业监管和指导职责,督促刚察县交通运输局履行好属地监管主体责任,扎实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和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协调解决对企业困难,多措并举规范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服务行为,促进海北州出租汽车行业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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