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交办运输〔2017〕228号
各市州交通(运输)局: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交通运输部、省委省政府关于党的十九大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根据省委第十四次维稳形势情报信息分析会商研判会议精神,10月中旬,省交通运输厅会同省公安厅对西宁、海东、海南、海北、黄南等地道路运输安全生产工作进行了联合督导检查,督促道路运输安全生产监管责任和运输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有效落实,现将督导检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安全生产联合督查总体情况
10月18日至23日,省交通运输厅联合省公安厅治安总队组成4个明察暗访工作组,采取“四不两直”方式对西宁市、海东市、海南州、海北州、黄南州的10个汽车客运站、1家旅客运输企业的安全管理工作进行了明察暗访。通过联合督查,督导组认为大部分汽车客运站能够高度重视道路运输源头安全防范工作,能够严格执行相关工作要求,省反恐办近期通报的有关汽车客运站存在的安全隐患均已得到有效整改。目前我省已全面进入气候多变的秋冬季节,寒潮大风、冰冻雨雪等恶劣天气将对我省道路运输安全产生不利影响,是防范安全生产事故的重要时期。2016年第四季度共发生道路运输行车责任事故5起,造成7人死亡、8人受伤,分别占比全年各指标总数的35.71%、30.43%、26.67%,给人民群众生命财产造成严重损失;可以预计近期道路运输安全生产面临的考验将更加严峻,各项安全生产工作和应急保障任务将越发繁重。
二、督导检查中发现的问题
(一)部分汽车客运站安检设备亟待配备。海晏县汽车站尚未按照《青海省汽车客运站危险品查堵工作规范》规定配备安检门和手持金属探测仪,西宁中心客运站董家庄补票点、泽库县汽车站尚未配备手持金属探测仪,海北州汽车站部分手持金属探测仪损坏无法正常使用。
(二)部分汽车客运站主体责任未严格落实。大通县汽车站、互助县汽车站、化隆县汽车站、泽库县汽车站危险品查堵工作流于形式,安检人员职责履行不力;互助县汽车站、黄南州汽车客运总站、化隆县汽车站、循化县汽车站站内安全管理不严格、站务秩序较为混乱,各安全岗位职责有待进一步落实;共和县汽车站车辆安检例检及出站检查流于形式,存在驾驶员私自开具安检单及填写出站登记表的情况。
(三)部分汽车客运站长途客运实名制执行不到位。互助县汽车站、化隆县汽车站、循化县汽车站、泽库县汽车站落实道路旅客运输实名制售检票制度不严格,存在旅客无身份证件仍可购票,未经“人、证、票”一致性查验仍可乘车的情况。
(四)个别客运车辆违章违规运行。大通县客运公司动态监控平台语音对讲功能不能正常使用,对驾驶员违章违规行为做不到及时提醒纠正;青海省汽车运输集团、青海省第二汽车运输公司、青海省互助瑞驰有限公司、黄南隆祥客运公司所属个别客运车辆存在违规站外揽客行为。
三、扎扎实实抓好第四季度道路运输安全工作
(一)严守道路运输安全生产红线。各地交通运输部门要高度重视秋冬季节道路运输安全工作,要牢固树立“隐患就是事故、安全生产无淡季”理念,认真汲取事故血的教训,从思想认识、工作措施、责任落实等方面真正要把安全工作摆在第一位;要加强形势研判,坚决克服麻痹、松懈思想,树立超前防范意识,提前谋划、周密部署,逐级贯彻落实;要强化应急值守,完善应急预案、做好运力储备,增强行业应急反应能力;扎实有效推动各项工作落实,坚决履行道路运输行业安全生产监管职责。
(二)紧盯“两客一危”关键领域。各地交通运输部门要督促道路运输企业、汽车客运站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强化各项安全生产措施。道路运输企业要加强驾驶员安全学习教育,采取有效措施提高司乘人员冬季安全操作技能和安全行车意识,严禁驾驶员驾驶“带病”车辆;要加强车辆技术管理,严格执行车辆安检制度,坚决杜绝安检不合格、重点营运车辆动态监控车载终端不能正常使用、已办理报停业务和危险货物车辆罐体检验不合格、紧急切断装置未安装或检验不合格的车辆营运;要严格执行危险货物运输“电子运单”制度,配备证件齐全有效的驾驶员和押运员,严禁未办理电子运单和未按规定配备持证驾驶员、押运员的车辆营运;要落实三级以下山区道路禁止夜间通行客运车辆制度、长途客车凌晨2-5时停车休息制度及道路客运安全告知工作规定;汽车客运站严格执行出站检查制度、长途客运班线实名制、营运客车安全例检制度和危险品查堵制度,落实“三不进站、六不出站”工作要求,根据天气路况和客流变化,科学调整班次,确保旅客及时疏运。
(三)有效提升联网联控系统应用。10月份,省交通运输厅陆续印发了《青海省交通运输厅办公室关于全省重点营运车辆联网联控系统7-9月份运行情况的通报》(青交办运输〔2017〕215号)和《青海省交通运输厅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重点营运车辆联网联控系统运行及监管监控工作的通知》(青交办运输〔2017〕217号),深入剖析了我省重点营运车辆联网联控系统运行存在的主要问题,全面部署了“两客一危”车辆动态监管监控工作具体措施及主要任务。各地交通运输部门要认真落实工作要求,对辖区“两客一危”车辆入网率、上线率、轨迹完整率、数据合格率的影响因素逐一排查整治,力争实现辖区重点营运车辆入网率和上线率100%、轨迹完整率95%以上。
(四)深化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成果。今年以来,省厅会同省公安厅、省安全监管局安排部署了“道路运输平安年”活动,专题安排了“道路危险货物综合治理”“平安交通专项整治行动”“安全生产大检查”“营运客车应急锤更新更换”等专项活动。各地交通运输部门要按照省厅各专项活动方案要求,结合辖区行业实际,全面落实组织实施阶段各项工作,认真梳理活动开展情况,深入挖掘、总结活动开展过程中好的经验和方法、管理方式创新、取得的成效等,巩固深化专项活动成果,确保活动各项措施落到实处,切实增强道路运输安全生产防范和治理能力。
(五)持续加大隐患排查整治力度。各地交通运输部门要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要求,加强重点时段、重点区域、重点对象和突出问题的监督检查;对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严惩,对检查出的事故隐患,要建立隐患排查清单,及时通报、约谈责任单位、责任人员,按照责权、区域逐一落实;对存在重大隐患、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要责令停运、停业整顿。请相关市州交通运输局将此次联合督导检查发现的隐患整改落实情况于11月1日前书面报送厅运输处,切实做到“发现一个、排查一批、消除一类”。同时,省厅将组织开展全省的明察暗访和“回头看”督查,对较大以上安全生产隐患在全省范围通报,并抄告当地党委、政府。
青海省交通运输厅办公室
2017年10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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