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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省交通运输厅办公室关于2018年生态环保工作情况的通报
厅科技处
2019年03月14日
青交办科技〔2019〕68号
青海省交通运输厅办公室
关于2018年生态环保工作情况的通报
厅属各单位、厅机关各处室:
2018年,省厅紧紧围绕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关于生态文明建设战略部署,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牢固树立“四个意识”,提高政治站位、主动作为,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扎扎实实推进生态环境保护”的重大要求,以“一优两高”战略部署为引领,扎扎实实抓好交通运输领域公路建设养护和营运管理中生态环境保护及污染防治工作,全厅生态环保工作稳步推进。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主要做法及工作成效
(一)加强组织领导,扎实履行主体责任
一是为使全年生态环保工作任务有效落实,年初厅环办组织
召开全厅生态环保工作会议,对2017年度生态环保工作情况进行通报;印发了《2018年青海省交通运输行业生态环保工作要点》,对2018年全省交通运输行业生态环保和节能减排重点工作任务进行科学安排和周密部署,确保全厅生态环保工作各项任务落实到位。二是全面落实生态环保“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进一步强化各建设单位履行生态环保主体责任,通过层层签订《交通建设生态环保责任书》,压实生态环保责任,同时适度加大目标考核中生态环保分值,进一步强化各单位做好生态环保工作的自觉性和紧迫感。三是为营造有序的环保法制环境,系统开展生态环境保护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及时修订与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国务院有关生态环保文件,以及生态环保方面的法规不符合不衔接不适应的制度规定,环保制度体系进一步合规有效。四是全面评估《青海省交通运输“十三五”发展规划》中涉及生态环保工作的目标任务落实情况,根据当前形势需求和发展态势,进行合理调整,进一步优化建设指标。
(二)加强监督管控,认真做好各类检查考核工作
一是加强公路建设生态环保监督检查。为进一步提升环保理念,狠抓环保末端治理,在2018年公路建设项目综合督查中,增设环保专项检查人员,将生态环保与质量、安全、进度、廉政同步纳入管控;先后两次对大循、小大公路建设项目进行质量安全综合督查,对项目建设过程中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进行考核和指导,形成质量、安全、进度、廉政、生态环保齐抓共管的良好氛围。二是深入贯彻落实国家、省委省政府关于绿盾工作的安排部署。制定《青海省交通建设领域“绿盾 2018”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在“绿盾 2017”专项行动基础上,对涉及自然保护区的交通建设项目生态环保工作开展监督检查专项行动,督促问题整改,进一步推动交通建设与生态环保协调发展。三是配合完成相关考核工作。省厅组织相关人员配合省经信委赴各市州进行节能减排目标考核工作;配合省有关单位完成国家第十一考核组对青海省2017年度能源消耗总量和强度“双控”现场评价考核工作,通过考核进一步推动我省交通运输领域生态环保工作责任落实。
(三)加强制度落实,严格做好公路建设生态环保工作
一是严格执行环保“三同时”制度。各建设单位主动落实规划、可研阶段的环境影响评价、前期水土保持方案等各项要求,在施工过程中落实环评报告及其批复中的各项环保措施,使生态环保理念贯穿公路建设全过程。二是扎实开展“边施工边恢复”工作。省建管局、铁投公司在公路建设过程中兼顾高原高寒的地质特点,通过使用液压客土喷播技术对边坡进行绿化植草和对施工取土场采取分级恢复方式进行修复,进一步提高了植草成活率和覆盖率,有效减少公路建设对生态环境的影响。三是严格做好废水处理工作。为杜绝公路建设过程中废水排放造成污染和水土流失,省交投公司严格按照要求,在隧道、预制场、拌合站、生活区等设置污水多级沉淀池,将施工产生的废水集中沉淀和重复利用,降低污水排放,节约施工用水。四是大力开展扬尘防治工作。为减少公路建设施工工地扬尘、污染,省高管局将西宁市大气治理要求贯穿到项目全过程,在建设过程中严格落实“六个100%”抑尘措施,并通过应用混凝土拌合站全封闭“室内”施工、拌合站场区内喷淋降尘、隧道雾炮降尘等技术,有效保证大气环境质量,实现扬尘治理100%。
(四)加强环境治理,扎实做好公路养护生态环保工作
一是认真做好路域环境整治。以小修保养为依托,通过加大整治力度,常态化开展整治工作,使路域环境整治工作迈上新台阶;省公路局等单位在第十七届环青海湖国际公路自行车赛期间大力开展沿线路域环境整治工作,向全世界宣传“大美青海”贡献了交通力量。二是认真落实旧路面材料循环利用工作。为提高旧路面材料利用率,省交投公司在川口至官亭公路病害整治施工过程中,综合考虑公路等级、规模、路面旧料类型及质量、施工环境、交通与气候条件等因素,合理选用路面材料循环利用技术,确保路面旧料得以科学高效循环利用,利用率达到80%以上。三是着力建设景观路、生态路。按照“规划护绿、均衡布绿、标准建绿”的原则,组织开展公路沿线生态环境保护、植被恢复和沿线绿化等工作,全省高速公路宜绿化路段绿化率达100%,普通国道宜绿化路段绿化率达90%。四是积极推进节能环保型“厕所革命”工作。对已建成公路沿线服务区公共厕所加强管理;对在建和拟建沿线厕所,按照“厕所革命再升级、节能环保唱主角”的思路,积极推行“生态厕所”,提升我省交通领域“厕所革命”品质。
(五)加强节能降碳,积极推进交通运输领域节能减排工作
一是积极开展道路运输节能减排工作。通过调整优化道路客运班线运营模式、扩大甩挂运输试点范围,提升车辆运输效率,减少资源浪费,同时严把运输车辆市场准入、严控营运车辆尾气排放指标,进一步降低能耗,减少能源浪费。二是加快推广清洁能源和新能源车辆应用。以公交、出租领域为重点,在城区范围内积极推广应用清洁能源、新能源公交车和出租汽车。目前,全省公交车保有量4006辆,其中天然气、双燃料公交车2512辆,占比62.7%;新能源公交车1064辆,占比26.6%; 出租汽车13183辆,其中天然气、双燃料车10379辆,占比78.7%,推广应用工作位居全国中上水平。三是全面实施拌和站“油改气”等清洁能源改造。今年厅属建设单位沥青拌合站清洁能源使用率均在50%以上,通过改造将热量利用效率提高10%至20%,有效降低了碳排放。四是积极推进燃煤锅炉清洁能源改造。全力推进传统燃煤锅炉改造为节能环保锅炉工作,目前已完成全省高速公路沿线燃煤锅炉摸底工作,涉及G0612(西和高速)、G3011(柳格高速)、G0611(张汶高速)等沿线高速22个站点、68台锅炉,为下一步沿线高速站点燃煤锅炉“煤改电”工作奠定了基础。五是大力推广新材料、新能源、新技术应用。花石峡至久治公路大武隧道、久治5号隧道锂电池试点工程已投入运用阶段。六是配合做好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委省政府统一安排,按照统一步调、统一行动的原则,认真配合做好交通运输系统污染源普查相关工作。七是认真开展机关效能建设工作。严格控制各类会议费用,切实压缩各类文件,通过OA办公系统减少印制没有必要的文件资料;公务接待实行工作餐制度,防止餐桌上的浪费;加强公车使用管理,提倡集中乘车,节约用车;科学核定单车油耗定额,合理指派和使用车辆,减少车辆使用次数。
(六)加强调研宣培,进一步提升环境保护能力
一是开展公路生态环保工作调研。为积极响应“大学习、大讨论、大调研”活动和“四个奔着去”大抓落实活动要求,省厅对祁大路、G109改扩建工程、茶格路水源、G345玉树至那曲等公路进行了生态环保工作调研,通过深入调研对建设单位存在的生态环境保护问题“把准脉、开好方”,为实现公路建设与自然和谐共生提供有力支撑。二是为努力破除涉自然保护区公路建设与扶贫攻坚之间的矛盾,省厅先后多次开展专题调研,并形成了《关于尽快打通G345(玉树至那曲段)有效缓解G109线通行压力助推藏区脱贫攻坚的调研报告》,为领导决策提供了科学依据。三是编制我省交通运输行业生态环境保护白皮书初稿。为总结近五年青海交通运输建设在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中做出的成绩和积累的经验,省厅组织编制《青海交通运输生态环境保护白皮书》,目前初稿已经完成,正在完善相关数据核实等工作。四是组织开展生态环保领域培训学习。为提升我省绿色交通发展水平,省厅在长沙组织举办生态公路建设技术培训班1期,参陪人员70余人;全年共举办两期以生态环保为主题的“三江源交通科技大讲堂”,并邀请国内生态环保方面专家授课;参加了中国-加拿大道路材料循环利用创新技术学习交流会。通过一系列培训学习,使省厅广大交通建设参与者对公路建设项目生态环保有了进一步认识和理解。五是加强行业生态环境保护广泛宣传。为倡导勤俭节约的社会风尚,在全省交通系统营造节能降碳浓厚氛围,推动绿色交通建设,今年省厅组织全厅各单位先后开展世界环境日、全国节能宣传周和全国低碳日等一系列活动,充分利用新闻媒体和高速公路、车站等电子可变情报板进行节能低碳宣传,确保环保理念扎根到全行业各环节,使绿色发展理念更加深入人心。
(七)加强科研创新,全面提高生态环保发展水平
一是积极推进《生态文明背景下三江源地区公路建设技术与政策创新研究》《三江源地区道路工程对野生动物阻隔影响评价研究》《基于多年冻土监测数据平台下高等级公路典型构筑物工程效果及优化设计研究》等科研项目研究工作,强化科技引领、创新驱动,为领导决策提供更多支撑,为青海交通高质量发展提供科研供给。二是开展交通运输行业双控指标体系及其减排措施的科研工作,为推动我省交通行业节能减排和指标量化工作奠定基础,使高原公路建设生态环境保护科研体系的系统化建立日趋完善。
(八)加强行业指导,打造绿色发展样板示范
一是花石峡至久治绿色低碳循环示范项目顺利通过交通运输部验收检查。花久公路作为全国绿色循环低碳公路顺利通过验收,对于加强青藏高原生态敏感区高速公路建设的生态环境保护具有重要借鉴意义。二是组织完成西宁市绿色交通城市区域主题性项目预验收。积极配合交通运输部对西宁市创建绿色交通城市进行验收。
二、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一)生态环保意识仍需进一步提升
部分单位坚持“抓发展的抓环保、抓建设的抓环保、抓运输的抓环保”的生态环保意识还不够强,推动环保工作“党政同责”“一岗双责”“严肃问责”的力度还有差距。一是“重建设、轻环保”的思想依然存在。部分建设单位项目管理人员对生态环境保护的认识不到位,如对项目的环评报告及其批复内容、涉及的生态敏感区及其相关管理要求不清楚,导致施工过程中发生违反生态保护红线管控要求的行为。二是环保管理上紧下松。个别单位项目管理人员对施工单位不进行生态环保要求交底,没有把压力传导到最基层,以至于基层施工队的环保工作极度弱化。三是对新的环境保护政策了解不深不细。中央环保督察以来,国家和省上颁布了一系列新的环保规章制度,但是部分管理人员对于相关规定学习不够主动,依然存在施工单位与居民私自签订协议、随意侵占林草地等现象。四是中央环保督查问题整改不严。部分问题整改过程中存在侥幸心理,认为督察发现的问题不是出在自己管理的项目上,在临时占地恢复、料场选取等问题上弱化标准,存在“表面整改、假装整改、敷衍整改”的现象。
(二)生态环保措施还需进一步加强
我省自然环境较恶劣,公路等建设项目涉及的生态系统类型多样,因此在项目建设过程中生态保护措施需因地因时制宜,但是由于部分建设单位经验不足,导致生态环保措施的针对性和有效性不强。一是发现问题后解决问题的思路和方法少。部分单位施工扬尘、污水处置、绿化成活率等“老生常谈”问题在总结材料中经常出现,但是却没有相应的“根治”措施。二是对于新兴的环保措施落实不力。针对建设单位专业环保人员短缺以及部分项目环保监理人员水平参差不齐的问题,省厅多次提出“环保管家”管理方式,但是各建设单位均推进不力。三是生态环境保护制度落实不力。部分建设单位在项目建设过程中,对省厅和本单位制定的生态环保制度执行不力,存在“领导检查是好样,领导走后还原样”、“整改一阵风,吹过就轻松”等问题。四是落实生态环境保护力度不均。在日常环保管理工作中,对于环保工作抓大放小,认为把自然保护区等敏感区管理好就行,对于施工扬尘、生活垃圾、污水处理等“小问题”放任自流,导致环保投诉事件时有发生。
(三)行业生态环保专业人才及基础性科研不足
各建设单位从事生态环保工作的人员总量和规模不足,生态环保人才短缺的问题比较突出。一是环境保护管理人才和技术都不足。环保设施运行异常,如锅炉、污水处理等设施在安装和运行过程中,无专人对其养护管理,导致设备出了问题不能及时解决就违规排放。二是对于高原生态环境敏感问题研究不足。我省近90%的国土属于国家生态功能区,大部分公路建设均涉及生态环境敏感区域。目前,虽然在高原冻土层保护等方面开展了一系列研究,但科研成果转化推进不利,对于有效支撑交通运输高质量发展和绿色发展的研究及其成果不足。
(四)道路运输组织方式仍需转变
全省道路运输经营主体“多、小、散、弱”的局面未从根本上改变,从业人员节能减排意识不强,车辆运输效率较低,车辆空驶率较高。多式联运、甩挂运输等先进货物运输组织方式应用较少,道路货运车辆无效排放较多。随着高铁的快速发展,道路旅客运输市场逐渐萎缩,客运班车实载率低、运输效率低、燃料利用效率不高等问题突出。
(五)新材料、新技术、新能源推广应用效果欠佳
部分单位在推广运用过程中,片面强调新材料、新技术、新能源“水土不服”或是时机不成熟,稍有困难,就打退堂鼓。开展推广应用工作不能勇于突破、大胆尝试,按部就班思想严重,满足于老经验、老办法,致使新材料、新技术、新能源出现了推广不力或是推而不广的局面。
(六)生态环保工作存在报喜不报忧
部分单位在总结汇报中对于生态环保工作业绩、成功经验能够做到如实汇报,却对问题视而不见、避重就轻。一是施工过程中遇到被处罚的情况,因为怕影响年底绩效考核成绩而想办法将问题轻描淡写、遮遮掩掩,缺乏正确面对问题的态度。二是重数字,轻成效。在报送材料过程中对于临时占地的整改面积、绿化面积均较为重视,但是对于整治效果和绿化成活率等关键数据则知之甚少。
三、下一步工作要求
(一)切实提高政治意识,认真做好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
各单位要将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当做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来抓,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担当,抓好落实。既要确保中央环保督察反馈的问题全部整改到位,又要确保在新一轮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期间不发生新问题。对于涉及自然保护区等生态敏感区的项目,要积极推进“环保管家”等先进环保管理手段,用“专业的人解决专业的问题”的方式解决项目建设中环保管理问题,杜绝问题反弹、死灰复燃。
(二)坚定信念信心,继续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
要坚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要准确把握中央对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决策部署,认真做好公路建设、道路运输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及船舶污染防治工作,层层拧紧责任螺丝,加大工作和投入力度,不能放宽放松要求,更不能走回头路。要统筹兼顾,克服“卡脖子”问题,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这场大仗苦仗硬仗。
(三)抓住机遇补齐短板,提高我省绿色交通发展创新能力
要切实发挥好科研项目在生态环保领域的科技支撑作用,实现高原生态技术突破和建设能力提升,通过加大科研成果转化和推广应用力度,进一步解决制约我省交通建设中突出的生态环保问题。同时要跳出交通看交通,对标先进,大力引进新技术、新设备、新工艺,积极学习总结推广公路建设、养护中有关生态保护和节能降耗等先进经验和做法,进一步提升我省交通运输领域绿色发展创新能力。
(四)加大培训宣传,使绿色交通发展理念深入人心
要继续加大力度宣传绿色生活和生产方式,下大力气做好绿色交通培训工作,将宣传工作贯穿生态环境工作的全过程和各方面,提高全行业人员对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重要性、必要性的认识;积极采取“请进来、走出去”的方式,加大培训力度,进一步拓展生态环境保护思路,丰富生态环保知识储备,提升生态环境保护能力。使广大干部职工对“绿色交通引领交通运输现代化发展”理念得到进一步深化,使“绿色交通发展”人人都应该是践行者、推动者的理念深入人心。
(五)加强人才培养,提高行业自身生态环保能力
随着生态环保形势日益严峻,我省行业生态环保专业人才不足的问题将日益凸显。一是进一步加大对厅属单位专业人才的培养。二是进一步提高施工单位生态环保管理水平。在项目招标阶段要求施工单位必须配备有相关资质的专业生态环保人员。
青海省交通运输厅办公室
2019年3月14日
青海省交通运输厅办公室 2019年3月14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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