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交通运输局,省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监督局:
道路运输安全生产是民生大事,事关人民福祉、经济社会大局。汽车客运站承载着旅客运输组织、旅客集散、中转换乘、联程服务以及综合服务等重要功能,其安全生产工作是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组成和关键环节。针对国家、省安全督导组对西宁汽车客运中心站进行安全督导检查发现的重大安全隐患问题,为深刻汲取教训,举一反三,现对进一步规范汽车客运站源头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切实落实汽车客运站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行业主管部门的监管责任紧急通知如下: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精神,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坚决有力抓好安全生产工作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生命重于泰山。各级党委和政府务必把安全生产摆到重要位置,树牢安全发展理念,绝不能只重发展不顾安全,更不能将其视作无关痛痒的事,搞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道路运输是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基础性、先导性、战略性产业,道路运输安全生产关涉到每一位老百姓的切身利益。今年是建党100周年,又恰逢“十四五”开局,做好道路运输安全生产工作具有特殊意义。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汽车客运站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高度重视汽车客运站安全生产工作,履行好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行业安全生产监管责任和汽车客运站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牢牢守住安全生产红线底线,努力减少道路运输行车事故,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以优异成绩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
二、进一步强化服务管理,切实压实汽车客运站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根据《汽车客运站安全生产规范》规定,汽车客运站应当实行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度,落实“一岗双责”。汽车客运站的主要负责人为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汽车客运站的安全生产工作;分管安全生产的负责人协助主要负责人履行安全生产职责;其他负责人对各自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负直接管理责任。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督促辖区所有汽车客运站全面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一是严格“三品”查验。汽车客运站要规范危险品查堵工作,由参加过常见危险品识别与处置、安全检查设备使用等相关知识和技能培训并经汽车客运站经营者考核合格的专职工作人员,对进站旅客携带的行李物品和托运行包进行安全检查;积极创造条件配置、更新行包安全检查设备,通过加强人防、技防,提高乘客进站携带危险品查堵效率和质量。
二是严格落实实名售检票。汽车客运站要严格落实一类、二类客运班线实名售票和实名查验制度,购票人在购票时应提供有效身份证件原件,由售票人在客票上记载旅客的身份信息。
三是严厉打击站外揽客行为。充分发挥行管部门驻站稽查力量,加强对车站周边环境治理,严禁班线客车不在备案的配客站点上客;督促班线客运经营者无正当理由不得随意改变途经线路和途中随意揽客。
四是严格出站查验制度。汽车客运站出站检查工作人员严格落实岗位职责,对出站车辆是否超载运营、安全例行检查是否合格、旅客是否系扣安全带、驾驶员资格是否符合要求、营运客车证件是否齐全、“出站登记表”是否经审核签字、乘车人员与实名购票人员信息是否相符等情况认真、全面进行检查,严禁不符合条件的营运客车和驾驶员出站。
五是提升站务服务能力。汽车客运站要采取措施切实提高服务管理水平,保留使用现金支付、纸质票据乘车方式,开设无健康码通道,解决老年人在出行中运用智能技术困难问题;进一步加强军人、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和英烈遗属出行服务保障,落实购票、安检等环节优先措施,切实保障军人、消防救援队伍人员、英烈遗属及其随行家属出行权益;站内工作人员在购票、安检、候车等环节要主动文明用语、招呼乘客、导购导乘,主动扶老携幼。
六是健全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汽车客运站要不断提升管理能力,采用综合检查、专业检查等方式,适时组织开展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工作,对排查出的生产安全事故隐患进行登记和治理,实行台账管理、销号管理、闭环管理,落实整改措施、资金、责任人、完成时限及预案,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七是严格执行信息留存规定。汽车客运站经营者要按照相关规定,对车辆安全例行检查台账资料、营运客车报班记录、视频监控数据及“出站登记表”等妥善保存,保存期限不得少于3个月。
三、进一步强化执法检查,全面落实行业主管部门安全生产监管责任
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进一步加大对辖区所有汽车客运站安全生产工作的监督检查力度,通过明察暗访、突击检查等方式,对汽车客运站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情况进行严格监管。对检查发现的问题隐患立行立改,不能现场整改的要限期整改,并持续跟踪整改情况,对限期整改不到位或者屡改屡犯的汽车客运站要严管重罚,严防发生“三品”查验不严格、车辆安全例检流于形式、实名售检票未切实执行等问题发生。省厅将不定期赴各地就工作落实情况开展督导抽查,对各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存在不履职或严重履职不到位的,将商请地方党委政府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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