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监督局
2023年01月11日
1月10日,省交通执法监督局督查组分赴西宁、海东多地就交通综合行政执法工作进行督导检查。
督查组按照“查隐患、抓整改、强督查、严问责”的要求,采取“四不两直”“双随机”方式,深入西宁、大通、互助等地,通过座谈调研、查阅资料、暗访暗查等形式,对1个交通运输部门、3家汽车客运站、2家道路运输企业春运服务、安全生产和行政执法情况进行督导;在大通县交通运输局详细听取了有关春运工作的汇报,查阅了春运部署、安全保障、执法检查等方面的资料,并围绕交通执法队伍建设、运输市场秩序维护、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等方面进行座谈调研;在西宁客运中心站、大通汽车站、互助汽车站,督查人员以旅客身份暗访了进站行包查验、“乙类乙管”政策落实、春运便民服务等关键环节,重点了解了春运客流变化、运输组织、车辆安全例检、内部疫情防控等情况;在中油新兴能源、国涵华运输公司,实地检查了企业安全生产制度、车辆技术管理、春运驾驶员培训、动态监控责任落实、电子运单填报等情况。
督查组现场反馈了发现的问题并要求,一是牢记道路运输的“初心使命”。以服务于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需要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全力以赴优化组织调度,千方百计保障运力供给,营造春运浓厚氛围,提升运输服务品质,提高“最先和最后一公里”出行效率,特别是要根据农村节日活动和探亲访友的特点,加大城乡客运运力投入,保障节日期间农牧民群众顺利出行,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二是严守安全生产的“底线红线”。以勇于担当的精神抓好运输源头安全管理工作,严格执行“乙类乙管”各项政策要求,做好从业人员健康监测、实施症状管理,确保各岗位有效运转;加大对道路运输企业、客货运输站场等重点领域、重点环节的安全生产执法监督检查力度,多层级多举措压实运输企业、汽车客运站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以最大能力、最佳状态、最优服务,有效保障关键时期广大人民群众平安健康便捷舒畅出行。三是拧紧严格执法的“责任螺丝”。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引,严格落实《交通运输行政执法程序规定》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要求,严肃工作纪律、强化检查力度、统一执法标准、规范执法程序,全面提升行政执法的说服力与公信力,全力推广全程说理式柔性执法新模式,依托各信息系统强化道路运政执法科技赋能,依法依规精准严厉打击道路运输违法违规行为,确保执法有温度更有力度。


您访问的链接即将离开“青海省交通运输厅”网站
是否继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