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在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和交通运输部的大力支持下,全省交通运输行业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及省委十三届八次、九次、十次全会精神,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青海考察时的重要讲话和指示精神,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奋力推进“一优两高”、推动“五个示范省”创建、助力“四地”建设,努力谱写交通强国青海篇章,为确保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新青海开好局、起好步贡献了交通力量。1—10月份,全省累计完成公路水路交通固定资产投资211.26亿元,为年度目标的88.02%,预计至年底,可全面完成240亿的投资目标任务。累计完成公路货运量1.14亿吨、周转量129.15亿吨公里,全省公路货运量连续10月实现正增长。累计完成公路客运量1419.83万人、周转量25.94亿人公里,营业性客运量呈现总体下降态势。
一、重点任务落实情况
(一)科学开展抗震救灾重建工作。一是加强抢险保通工作。玛多5·22地震发生后,及时成立抗震救灾工作领导小组和应急指挥中心,启动应对玛多7.4级地震Ⅱ级应急响应,调派养护人员和机械奋力抢通灾区阻断的国省干线和农村公路,并积极协调运力,全力保障灾区抢险救灾人员、物资运输。期间,累计投入抢险保通资金5138.53万元、应急抢险人员1.41万人次、应急车辆及救援机械设备1.07万辆次、应急物资2.98万件,运送应急救援物资2258吨,抢修临时便道46.13公里,清理塌方4.06万方,填补路基土方8.6万方,修补路面5.02万平米。二是加快灾损情况核查普查及检测评估工作。组织高速公路运营单位、省公路局、各市州交通运输局,在本级自行排查的同时,积极协调交通运输部选派专家、省内专业技术人员和检测队伍分别赶赴灾区,对灾损路段进行全面排查和评估,为科学编制灾后恢复重建规划打下坚实基础。经评估,震区受损公路共计4352公里,直接经济损失共计59.5亿元。三是全力推进玛多5.22地震灾后重建。按照“恢复与提高并重、近期与远期结合”的思路,在前期灾损普查评估的基础上,研究确定玛多灾后恢复重建项目册交通基础设施类项目,编制《青海玛多“5.22”地震灾后交通基础设施恢复重建专项规划(2021—2025)》。下达灾后重建项目资金3.5亿元,对受损严重国省干线公路、农村公路予以重点支持,督促指导建设单位和地方政府加快推进灾后重建项目前期工作,确保灾区交通恢复重建取得实质性进展。
(二)稳步推进交通重大项目建设。一是重大规划编制持续推进。坚持开门编规划,首次将开门问策、问计于民贯穿于规划编制全过程,编制完成《青海省交通运输“十四五”发展规划》《黄河青海流域交通运输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规划》,牵头开展《青海省综合立体交通网规划》编制,为青海更好更快融入国家重大战略发挥了重要的先行引领作用。认真谋划推动交通强国青海篇章建设,成功申报海北藏族自治州交旅融合发展、青海黄河流域交通基础设施高质量发展、三江源地区公路建设与生态保护研究3项交通强国建设试点任务。二是项目资金落实有力。按照“政府主导、分级负责、多元筹资、规范高效”的交通建设投融资管理原则,结合交通运输管理体制改革新形势,积极筹措交通基础设施建设资金,落实中央车购税补助资金136.67亿元,为年度目标的118.9%,落实专项债券资金14亿元、一般债券资金8亿元,落实招商引资2亿元,有效稳定了交通固定资产投资,保障了交通重点建设项目的顺利实施。落实燃油税转移支付资金10.75亿元,巩固提高国省干线公路养护保障资金支持力度。积极稳妥推进非收费公路项目资金缺口及存量债务化解,协调6家金融机构开展存量贷款展期降息等工作,探索完善非收费公路可持续发展机制。协调推进特许经营项目融资工作,支持格茫项目公司与银团落实项目贷46.9亿元。三是重点项目建设稳步推进。建成通车尖扎至共和马康支线、大角满至瓜什则、西互公路塘川至威远段、浪塘至红花4个公路项目,大武经达日至班玛公路完成竣工。持续推进同仁至赛尔龙、加定至西海、西海至察汗诺等23个续建项目建设。新开工小峡口王家庄至昆仑路改建工程,大河家至清水等6个项目力争年内开工。开工建设格尔木市综合客运枢纽。
(三)持续提升交通运输服务保障能力。一是全力做好交通保畅工作。强化国省干线公路养护管理,完成青海省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公路承灾体普查试点地区数据采集、审核及上报工作,积极筹措资金1790万元先期开展三江源地区拉庚拉、长拉山及澜沧江隧道照明和渗水隐患处治工作,实施危旧桥梁改造、安防设施精细化提升和策磨线有关路段灾害防治三项工程,有效提升了全省道路交通通行能力。投入整治资金9847万元,处治各类路面病害117.08万平方米,全力做好建党100周年、“环湖赛”等重要时段和重大赛事活动期间的交通保障工作。加强重要时段和重点区域的运力组织和服务保障,圆满完成“春运”“十一”服务保障任务。深化路警“三位一体”治超联合执法工作机制,依法严厉打击公路违法超限超载运输行为,公路平均超限率严格控制在2%以内,其中高速公路超限率严格控制在0.5%以内。持续做好木里矿区生态环境综合整治交通运输保障工作。联合公安、应急管理部门完成青海省境内高速、一级公路限制速度调整工作。圆满完成部队机动道路交通保障任务。二是不断提升运输服务品质。西宁市和湟中区成功创建为全国“公交都市”和“城乡交通运输一体化示范区县”。提升12328交通运输服务监督电话服务能力,新设立市州级话务转办中心6个。开展ETC智慧停车城市建设试点工作,联网运营ETC停车场10处,为推广ETC应用积累经验。不断规范客货运市场秩序,开展全省巡游出租汽车安装使用计程计价设备整改工作,完善省级网络货运监测平台功能,持续推进网约车规范化进程,我省网约车双合规率保持全国前列。三是大力落实交通民生实事。继续落实“绿色通道”、客运班车、旅游包车、重大节假日公路通行费优惠减免政策。1—9月份,优惠减免通行车辆369.06万辆,减免通行费9654.97万元。大力提升公共交通服务水平,开通西宁市“95128”全国统一电话约车号码,新增开通电子客票服务的客运站5个,建成“司机之家”示范点4个,推广医疗急救箱伴行计划,不断提升群众出行“满意度”。加强交通医院内涵建设,推动卫生医疗资源下沉,不断提高医疗服务质量,有力保障群众看病就医。
(四)巩固拓展交通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一是持续巩固建制村“两通”建设成果。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农村交通提质行动,将中央车购税“以奖代补”资金重点向进村入户倾斜,全年计划新改建农村公路1500公里,新增8个乡镇通三级公路和150个自然村通硬化路,改造普通省道和农村公路危桥26座,完成村道安防工程200公里。1—9月份,全省累计完成普通省道和农村公路建设项目投资5.45亿元,完成新改建里程611公里。持续巩固建制村通客车工作成果,新增通客车建制村3个,建制村通客车率达到99.45%。二是持续推进“四好农村路”建设。全面推行县、乡、村三级“路长制”,实施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5项试点工作,开展乡村通三级及以上公路、较大人口规模自然村组通硬化路和建制村通双车道公路基础数据核实工作,完成首次全省农村公路路面技术状况评定检测,全省农村公路优良路率为38.52%,中等路以上比例达53.76%。积极推进“四好农村路”示范创建,完成2个国家级示范县及13个省级示范县实地复核工作。三是持续落实帮扶政策衔接。按照“四个不摘”要求,持续选派12名驻村第一书记和工作队员到村履职,严格落实驻村第一书记和驻村工作队帮扶力量十项措施,保持现有帮扶力量稳定,确保交通帮扶机制思想不乱、队伍不散、工作不断、力度不减。
(五)着力打造绿色智慧交通。一是围绕打造生态文明高地,提升绿色发展能力。深入开展打造生态文明新高地宣传教育,安排部署《加快把青藏高原打造成全国乃至国际生态文明高地行动方案》涉及我厅的职责任务,着手制定省厅贯彻落实方案。全面整改销号两轮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中涉及我厅的4项整改任务。对全省16条公路沿线路域环境和23个在建项目临时用地开展大排查大整治,累计清运路域垃圾1.93万立方米、整修路基边坡27.1万立方米、清理疏通涵洞及边沟1.07万立方米,全省公路沿线路域环境及服务设施运营管理水平得到明显改善。持续推动新能源汽车在道路运输行业、城市公交、出租汽车和城市配送领域的推广使用,继续推进大宗货物“公转铁”重点任务,指导各地加快汽车排放性能维护站(M站)建设,加强在用汽车排放污染治理,有效促进道路运输行业节能减排和碳达峰。二是围绕数字交通,提升信息化建设能力。顺利完成信息化二期、三期工程的竣工及移交工作。加快行业数据开放共享进程,完成与省公安厅、应急管理厅、武警青海总队、西宁市政府等单位的信息资源共享,顺利实现以标准格式向相关单位提供行业信息数据服务。依托财政资金有效、精准申报解决信息化运维经费,科学规范运维资金保障范围,保障了全厅各信息系统的正常运转。全力筑牢行业网络安全防线,扎实推进“信创工程”项目实施,组织参加部省网络安全攻防演习2次,圆满完成建党100周年期间行业网络安保任务。三是围绕科研支撑,提升科技创新能力。启动《青海省公路施工装配式结构(挡墙、涵洞、桥墩、盖梁)计价标准》等2项课题研究,完成《青海季节冻土区高速公路路基土力学特征研究》等2个课题中期评审,审查及发布《公路隧道防排水工程施工质量检验评定》2项地方标准,批复立项《公路养护预算测定标准》等40项地方标准,为精准控制工程造价、科学实施公路水毁修复等方面提供了重要科研参数和地方标准。
(六)全力推动行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一是坚持依法行政。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严格遵守重大事项决策程序,召开厅党组会集体研究决策“三重一大”事项71项,开展重大决策事项社会风险评估2项,广泛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建议,确保重大行政决策科学民主、合法合规。加强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和清理工作,完成合法性审查文件16份,梳理我省现行有效的交通运输领域地方性法规8部,地方政府规章6部。启用法律顾问团参与省厅涉法事项咨询论证6次,法律顾问团“智囊”作用充分发挥。二是深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建立《青海省交通运输厅法治政府建设2021年工作任务台账》,认真落实中央依法治国办实地督察反馈问题自查整改工作。开展《民法典》《行政处罚法》《长江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学习宣传。制定印发《青海省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事项指导目录(2021年版)》,部署开展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伍素质能力提升三年行动,持续推进综合行政执法队伍严格规范文明执法。三是全面开展交通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部署开展为期6个月的交通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按照行动部署节点要求,分两批次梳理各类突出问题40项,制定整改措施72条,着力解决交通运输行政执法队伍中存在的宗旨不牢、作风不优、本领不强、担当不力、执法不廉等突出问题。四是加强行业信用体系建设。制定印发了《2021年青海省交通运输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要点》,建立省厅《失信约束措施清理台账》,有序推进交通运输领域失信约束措施清理规范工作。
(七)持续深化交通运输改革。一是深化交通运输体制机制改革。认真做好“两局”撤销“后半篇文章”,深入推进5家厅属单位内设机构设置调整工作,机构完善、履职高效、充满活力的新型交通运输体制逐步构建。有序推进经营性国有资产集中统一监管,与国资委、省交控集团共同签订国有企业产权无偿划转协议,将我厅对省交控集团出资人职责划转省国资委,为全省按期完成国资监管重点改革任务奠定了基础。二是深化交通运输“放管服”改革。持续推进“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落实14项政务服务改革措施,对全省班线客运等相关指导价进行了调整,实现5项道路运输驾驶员高频服务事项“一网通办”“跨省通办”,有效激发了道路运输市场主体活力。三是深化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指导8个市州、38个县完成综合行政执法机构的组建并挂牌,制定《青海省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事项指导目录(2021年版)》,进一步规范全省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制式服装和标志,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日趋成熟。四是深化青海交通职业技术学院校办企业改革。组建完成资产经营公司,进一步促进了校企合作双赢、产教融合发展。
(八)牢牢守住安全发展底线。一是扎实推进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深入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集中攻坚年”专项整治工作,聚焦“两客一危”车辆、工程建设、公路运行等重点领域,扎实开展安全突出问题专项排查治理。1—9月份,共开展督导检查2113次,排查整治各类安全问题隐患9219项,行政处罚689次,关闭取缔违法企业3家,罚款436.94万元。二是有效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启动交通运输行业重大风险辨识、评估、管控工作,评估确定道路运输、水路运输、工程建设、公路运行领域存在的安全生产重大风险37项,初步建立我省交通运输行业重大风险基础信息、责任分工、防控措施、监测监控和应急处置“五个清单”。有序开展船舶碰撞桥梁隐患治理三年行动,对全省6座跨航桥梁进行桥梁通航安全风险及抗撞性能综合评估,进一步提升了船舶碰撞桥梁隐患治理水平。1—9月份,全省发生交通运输安全生产事故7起,造成8人死亡、13人受伤,与去年同期相比,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受伤人数实现“三下降”。三是有效提升应急保通能力。积极应对汛期突发灾情,第一时间投入应急保通人员2409人次,机械车辆648台次,资金1048万元,完成9条国省干线及部分农村公路的抢险保通任务。持续推进交通运输应急管理体系研究,进一步完善行业各类应急预案,组织开展高速公路隧道综合安全生产等大型应急演练4次,处置突发性事件的应急保障能力进一步提升。四是持续加强疫情防控工作。进一步压实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责任,因地制宜开展客运场站、高速公路服务区、在建项目、学院医院、养护工区等重点区域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加强进口冷链食品运输环节监管,消除冷链食品运输环节疫情传播风险。配合属地卫健、疾控等部门组织行业干部职工积极接种疫苗。截至9月底,全省交通运输厅系统新冠肺炎疫苗接种率达95.2%。举办“守护—2021”青海省交通运输行业新冠肺炎疫情处置联合应急演练等疫情防控处置演练42次,充分锻炼应急队伍,不断提高行业应对处置突发疫情的实战能力。
(九)全面贯彻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一是高标准、高质量开展党史学习教育。成立领导小组和工作专班,及时召开党史学习教育动员会,制定印发党史学习教育实施方案,确保学习教育上下联动,整体推进。高质量组织召开6次专题学习研讨,完成党史学习教育专题组织生活会。组织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宣讲报告。深入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聚焦群众急难愁盼问题,梳理省厅重点项目清单4类14项,其中列入省委督办1项,并逐项跟踪落实,不断推动实践活动走深走实。圆满完成庆祝建党百年系列活动,召开全厅基层党建工作观摩暨“两优一先”表彰大会,厅系统4名个人、3个集体荣获省直机关“两优一先”称号,1名个人荣获全省优秀党务工作者称号。二是全力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进一步强化党组织书记履行管党治党政治责任,组织实施厅系统党组织书记抓基层党建述职评议,扎实开展党支部“促百分百达标、迎党百年华诞”以评促建活动,制定《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意见和省委责任分工的若干措施》,形成了“上下联动抓、左右互评促、一体推进建”的工作格局。在全厅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中集中开展违规收送礼金整治专项行动,认真开展文国栋严重违纪违法案以案促改活动,对省厅5名同志给予党纪(政务)处分,对11名同志进行了提醒谈话、作出检查等组织处理,持续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三是认真抓好各类反馈问题整改工作。扎实开展中央巡视反馈问题整改工作,15项整改任务中1项已销号,4项已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其他任务整改工作正在有序推进。建立健全审计整改集中动态管理制度和联动推进机制,国家审计涉及我省交通运输行业6项整改问题中5项已整改完成,省审计厅16项移送处理事项正在有序推进,预计年底前可全部完成各类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立行立改驻厅纪检监察组反馈5个方面11个问题,整改工作已取得阶段性成效并长期坚持。四是持续加强干部队伍建设。进一步提升科学精准选人用人水平,注重从生态环保、乡村振兴、疫情防控、抗震救灾等工作一线历练干部、检验干部、识别干部、选配干部,形成鲜明的选人用人导向和强烈的正向激励效应。认真贯彻落实2019—2023年党政领导班子建设规划纲要,加大对优秀年轻干部的育、选、管、用,建立干部成长“一人一档”信息库28册,全面调研建立15类干部人才库。截至9月底,推荐提任1名副厅级领导干部,提任6名处级领导干部,交流6名处级领导干部;完成1名援青干部满两年集中考核和28名处级、11名科级领导干部试用期满考核;安排10名选调生到乡镇、村挂职锻炼,接收3名乡镇选调生到厅机关挂职锻炼,选派2名同志赴天津水运工程科学研究所(院)跟班学习。组织开展线上线下培训265期3958人次。圆满完成我省交通工程正高级职称首次评审及高、中、初级职称评审工作,389人通过任职资格评审(认定)。五是扎实推进精神文明建设。树立“畅行青海、美在交通”行业形象,组织开展全省交通运输行业“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主题实践教育月”“全民阅读进交通”等活动,推荐申报的海东主线收费站入选交通运输部“2020年感动交通年度人物”。冷湖公路段李海军同志荣获“全国五一劳动奖章”荣誉称号,并赴京参加表彰大会。
(十)进一步加强机关自身建设。一是调研工作抓出实效。建立厅领导联点包片责任机制,围绕项目建设、队伍发展、债务化解等事关行业发展的重大问题,由厅领导带队先后深入交通一线和地方基层认真开展调研,着力破解行业发展中政策上、干部上、机制上存在的“掣肘”,形成“一揽子统筹、一竿子到底”的推进格局,确保各项工作一抓到底,抓出实效。1—9月份,组织重大项目建设、路域环境整治、行业安全生产等各类调研90余次。二是统战工作及民族团结进步先进区建设扎实开展。全面落实《青海省促进民族团结进步条例》,组织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活动,深入开展民族理论、民族政策、民族法律法规等宣传教育。省公路局被推荐为“2021年全省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组织开展社会用字规范整治工作,规范统一国省干线公路沿线标志标牌文字设置。三是信访、扫黑除恶工作稳步有序。积极受理群众信访事项,全力开展矛盾纠纷化解工作。1—9月份,省厅共受理群众信访事项451件,办结443件,办结率为98.22%。以“惊雷”等专项整治行动为载体,推进交通运输领域扫黑除恶斗争取得显著成效。1—9月份,全省查扣各类违法车辆10076辆,补缴通行费80.43万元。四是政务公开工作全面推进。加大政务公开创新力度,完善信息公开运行机制,政务公开与各项工作紧密结合,同步推进。1—9月份,省厅门户网站发布各类信息5071条,其中路况信息420条、招投标公告及中标公示共66条,网站日均访问量达6000余人次。五是预算管理综合绩效目标任务圆满完成。加快推进公路水路公共基础设施资产核算改革工作,确保政府会计准则在交通运输领域全面有效实施。按照省财政厅2020年决算批复,对厅属各单位2020年决算进行再批复工作,并对全厅决算情况在厅门户网站进行公开。完成2021年度部门预算项目自评监控工作。六是老干部工作卓有成效。高度重视离退休干部工作,厅党组专题研究《2020年离退休干部工作要点》,在“重阳节”等节假日和建党100周年等重要纪念日期间,党组成员带队走访慰问离退休干部及家属,向老党员颁发了“光荣在党50年”纪念章。组织老同志实地调研交通基础设施建设成果,教育引导离退休干部积极为全省交通发展建言献策。七是新闻宣传工作取得实效。配合中宣部大力开展“沿着高速看中国”主题宣传,策划实施“沿着公路看青海”系列宣传,为庆祝建党100周年营造了隆重热烈、团结奋进的舆论氛围。同时,保密管理、编史档案、部门绿化等工作有序推进。
二、2022年工作思路与打算
2022年是“十四五”规划的重要一年,也是推进交通运输改革发展的关键一年。全省交通运输系统将深入学习领会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继续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来青考察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和在第二届联合国全球可持续交通大会开幕式上的主旨讲话精神,不断推动交通运输高质量发展,为奋力谱写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青海篇章当好开路先锋。初步考虑,2022年全省交通固定资产投资保持在合理区间。
(一)全力实施灾后重建各项工作。按照“合理确定方案、恢复发展并重、一年恢复三年重建五年提高”的总体思路,坚持“统筹恢复与提高、工程建设与生态保护、近期与远期相结合”的基本原则,结合全省“十四五”发展重点及目标,注重国省干线路网运行与完善,对受损干线公路及农村公路加快安排恢复重建,提升区域路网等级,提高网络化水平,增强路网韧性,高质量推动重建工作,为受灾地区建设现代美丽幸福新家园提供强有力的交通保障。
(二)加快推进重点项目建设。一是全力开展规划研究。研究制定《青海省综合立体交通网规划》,开展《青海省公路网规划(2021—2035)》研究,启动部分重点项目可研编制,形成充足的项目储备。有序推动《黄河青海流域交通运输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规划》任务落地实施,协同推进甘青两省《综合交通互联互通专项合作行动计划》,服务青海更好融入“一带一路”“西部陆海新通道”等国家重大发展战略,充分发挥交通运输在推进区域经济高质量发展中的重大保障和重要支撑作用。二是切实做好项目筹融资和债务风险化解工作。争取省财政加大在政府债券资金和预算增加资金方面支持交通建设的力度,争取交通运输部加大中央车购税资金投入,进一步开拓交通建设资金来源,有效控制交通债务。持续深化交通运输领域省与市(州)县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坚持“谁受益、谁承担支出责任”的原则,盘活政府和企业的各类资源资产,采取转换空间分类处置、分类化解、分项处理的方法,稳步推进非收费公路项目缺口资金及存量债务化解工作。三是继续加强项目前期工作。进一步加大与国土、林业、环保等相关部门和地方政府的沟通协调力度,全面提速“十四五”规划项目前期工作,加快推进G345启动至那曲公路沙木多黄河大桥至久治公路、G227张掖至孟连公路班玛至友谊桥段等9个项目前期工作,为依法依规开展项目建设奠定良好的基础。协调从省政府层面建立公路交通基础设施项目前期手续并联审批机制,并争取纳入各地区、各部门年度绩效目标考核内容,确保尽快解决公路重点项目历史遗留问题,依法依规推进项目建设。四是有序推动重点项目建设。加快续建项目建设步伐,稳步推进新开工项目建设,推动一批促转型、扩内需、保民生的重大交通项目落地建成,努力为顺利完成交通固定资产投资提供项目支撑。深化交通强国建设青海篇章内涵,按照“两年见成效”的目标要求,加快推动交通强国建设试点建设。进一步推进农村公路建设项目更多向进村入户倾斜,计划新改建普通省道和农村公路里程1500公里,普通省道和农村公路危桥改造完成座数15座,村道安防工程建设完成里程150公里。同时,加快推进格尔木陆港型国家级物流枢纽建设,稳步实施行业信息化项目。
(三)切实提升交通运输服务保障能力。一是推动道路运输服务能力提升。持续推进县乡村三级物流网络体系建设,提升农牧区客运服务品质,推动道路运输、邮政快递、电子商务等的服务体系和节点的整合与融合发展。完成全省出租汽车行业质量信誉考核、城乡交通运输一体化发展水平自评估等工作,不断提高网约车行业合规化程度,引导巡游出租汽车转型升级,促进出租汽车两种业态融合发展。大力发展网络货运平台、创新普通货车租赁、挂车共享、长途接驳甩挂、集装单元化等道路货运新业态,规范道路货物运输市场经营活动,不断加大“司机之家”示范创建力度,持续推进道路货运行业健康稳定发展。升级完善12328系统功能,持续推进6个市州级话务转办中心,逐步实现全省交通行业全领域覆盖、全天候运行、全方位服务的交通运输“一号通”。二是推动道路保通保畅能力提升,全面完成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公路承灾体普查数据入库及成果汇编工作,加快实施公路危旧桥梁改造等各类养护专项工程。持续推进木里矿区以及祁连山南麓青海片区生态环境综合整治交通运输保障专项行动。指导省交控集团继续做好高速公路恢复常态化运营管理工作,持续做好高速公路疏堵保畅、技术保障和舆论宣传工作。认真贯彻落实重大节假日小客车和“绿通车辆”免费通行保障工作,安排组织实施好全省 “十一黄金周”、旅游旺季、重大赛事活动期间等重点时段道路运输服务组织保障工作。持续加强超限超载治理工作。三是推动农村公路治理能力提升,积极推进农村公路管养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全面做好农村公路“路长制”和示范县创建工作,不断提升农村公路管理养护能力。按照《青海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开展“美丽乡村路”示范工程的通知》要求,打造一批“美丽乡村公路”示范项目,为持续推进“四好农村路”高质量发展,统筹拓展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提供坚实的保障。
(四)持续抓好生态环境保护和信息化建设。一是生态环保方面,深入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全面推进落实《加快把青藏高原打造成全国乃至国际生态文明高地行动方案》提出的目标任务,加快实现公共交通、非营运车辆新能源车辆全覆盖,着力构建绿色智慧出行体系。加快对温拌沥青混合料技术,沥青路面再生技术、隧道锂电池照明技术等成熟技术在公路建设领域的推广应用,进一步提升我省交通运输领域绿色发展的创新能力。大力开展普通国省干线路域环境集中整治行动,出台《青海省公路路域环境管理办法》,规范公路用地范围及建筑控制区管理,积极做好车站、服务区塑料废弃物回收清运工作,配合做好铁路沿线安全环境整治工作,着力打造“畅、舒、美”的路域通行环境。二是信息化工作方面,大力推动大数据、互联网、人工智能、区块链、超级计算机等新技术与交通行业深度融合,推进信息化二期竣工验收工作进度,努力为信息化二期工程画上圆满句号。科学规范运维资金使用保障,保障信息系统正常运转。全力做好重点时段期间行业网络安全保护工作,科学开展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建设整改工作,加强关键信息基础设施保护,基本完成“信创工程”项目建设实施,形成条块结合、纵横联通、协同联动的立体保护格局。三是科研标准方面,规范科技项目管理、经费管理、信用管理,加强国家级野外科学观测台站建设,完成交通运输部科技示范工程“生态脆弱区公路路域生态环保科技示范工程”,积极争取更多创新成果纳入部重大科技创新成果库和重点科技项目清单。继续发挥“三江源交通科技大讲堂”平台优势,加强交通运输领域前沿科技知识宣传普及。推进重点领域地方标准编制工作,制定发布《农村公路勘察设计规范》《涉路行为标准化规范公路养护工程预算编制指南》等标准,进一步健全完善我省交通运输发展标准框架体系。
(五)着力提高行业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一是持续深化法治政府部门建设。坚持不懈抓好交通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持续做好专项整治行动综合协调和督导落实工作。积极开展执法人员业务培训,加强交通运输行政执法队伍建设。做好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将开展案卷评查工作与行政执法责任制和评议考核制有机地结合起来,强化案卷评查的激励和约束机制,提高执法案卷的制作水平。继续做好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和备案工作,持续跟进省厅涉诉案件及厅领导交办的违法案件调查谈判事宜。二是深化道路运输行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指导各地巩固提升二级及以上客运站电子客票应用,结合实际支持具备条件的三级客运站通过升级改造实现道路客运电子客票服务,确保全省三级及以上汽车客运站电子客票和人脸识别自动检票覆盖率达到50%。加快网约车合规化进程,组织好辖区《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证》申请、考核和《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申请、发放工作,推动不合规车辆和驾驶员的清退。指导各地进一步规范出租汽车计程计价设备安装使用。三是切实维护行业稳定。密切关注出租汽车、道路货运行业动态和网约车、网络平台货运等新业态市场主体运营动向,会同有关部门排查防范和有效化解涉稳风险隐患,确保行业健康稳定发展。深化巩固道路运输行业“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成果,切实做好行业“扫黄打非”“禁毒”工作,配合相关部门打击通过道路运输车辆运输非法出版物、毒品、枪支和爆炸品、野生保护动物等违法行为。切实加强对物流安全管理,严密防范、严厉打击涉及物流领域违法犯罪活动,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公共安全。
(六)进一步夯实安全发展基础。一是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和“三管三必须”等要求,认真履行行业监管责任,压实企业主体责任,形成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其他领导主动抓的工作格局。二是持续做好“平安交通”创建活动,高质量完成道路运输、工程建设、养护治超等重点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任务,推动破解制约安全发展的顽症痼疾。三是深化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与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体系建设,运用信息化手段在行业各领域全面开展风险识别与分级管控工作,指导企业标准化开展双控体系建设,不断明晰安全应急责任体系,提高安全监管能力。四是继续强化突发事件应急处置能力,进一步完善各类应急预案,适时组织开展应急演练,不断提升应急响应能力。持续加强与公安交警、气象应急管理等部门的沟通协调,密切关注天气变化,及时准确发布路况气象信息,储备必要的应急救援物资、防护设施设备,确保遇有突发情况能够迅速反应、科学应对、妥善处置。五是持续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不断加强客运站场、高速公路服务区、学院医院、建设项目等重点领域疫情防控,做到疫情防控无死角,无盲区。引导干部职工做好疫苗接种工作,确保全厅系统疫苗加强免疫接种率达到95%以上。
(七)坚定不移坚持党的领导和加强党的建设。一是在推进思想建设上再发力。持续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特别是把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和来青考察时的重要讲话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学习的重中之重,推动学习重要讲话精神往实里走、往深里走。二是在推进组织建设上再发力。认真梳理总结“组织体系建设三年行动”工作成效,运用好“促百分百达标、迎党百年华诞”以评促建活动成果,有效推动全厅基层党组织规范化、标准化建设,形成抓基层打基础的常态化工作机制,不断提高党的建设质量。三是在推进干部队伍建设上再发力。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把政治标准和事业为上的导向树起来。大力发现储备年轻干部,注重从中心工作、基层一线和困难艰苦的地方培养选拔干部。完善干部考察评价机制,旗帜鲜明为敢于担当、踏实做事、不谋私利的干部撑腰鼓劲。四是在推进责任落实上再发力。听取厅党组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情况,分析研判党风廉政建设形势,适时对全厅系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开展督导检查,推动责任落实向基层延伸、向纵深发展。扎实开展两个专项行动,以“抓铁有痕”的韧劲和毅力,圆满完成专项行动各阶段任务,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五是在推进党史学习教育上再发力。牢牢把握党史学习教育阶段性各项工作要求,创新学习教育方式载体,丰富学习内容,深入开展党史专题宣讲和“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努力在学习成果转化上下功夫,不断推动党史学习教育取得新进展新突破。六是在推进行业精神文明建设上再发力。持续推进“畅行青海、美在交通”文化品牌创建,大力开展文明行业建设,着力提高职工文明素质,提升行业影响力、群众满意度和社会美誉度,为建设“人民满意交通”夯实行业软实力基础。持续做好“五一劳动奖章”“工人先锋号”等评选表彰工作,着力打造新时代劳动者标杆旗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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