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路达交通建设招投标有限公司
2021年08月16日
1.1建设地点:青海省境内。
1.2项目建设规模及招标范围:
西塔高速公路蚂蚁沟互通D匝道桥、平阿高速公路古城互通C和E匝道桥、马平西高速公路K1689+178、K1697+890和K1713+040跨线天桥、G6京藏高速公路朝阳互通A、B、C和D匝道桥及西宁过境公路西段1号、6号跨线天桥共12座桥梁63个独柱墩结构中的钢结构工程进行加工安装 。
1.3招标工程标段划分及计划工期:本次招标工程共划分1个标段。预计施工工期:45天。
2.投标人资质要求
| 资质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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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具备有效的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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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务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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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附录: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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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业绩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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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三年(2018年6月1日-投标截止时间)在国内独立完成过公路或市政工程项目中2项钢桥产品(钢桥单跨跨径不小于30m或单项合同金额不小于2000万元)的供货与安装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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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信誉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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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投标人信用等级在青海省交通运输厅评为B级及以上,未列入“黑名单”;如在青海省交通运输厅无信用等级评价,在交通运输部最新公布的信用等级评价结果中未被评价为C、D等级。
2、拟投入的从业人员未被交通运输部或青海省交通运输厅列入“黑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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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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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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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格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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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岗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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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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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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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公路工程专业或市政工程专业)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交安B类或建安B类)。近三年(2018年6月1日-投标截止时间)在国内担任过公路或市政工程项目中1项钢桥产品(钢桥单跨跨径不小于30m或单项合同金额不小于2000万元)的供货与安装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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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项目经理或项目总工目前仍在其他项目上任职,则投标人应提供上述人员能够从该项目撤离的承诺函并附在投标文件中,格式自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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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总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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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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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专业高级职称,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交安B类或建安B类)。近三年(2018年6月1日-投标截止时间)在国内担任过公路或市政工程项目中1项钢桥产品(钢桥单跨跨径不小于30m或单项合同金额不小于2000万元)的供货与安装工程项目的项目总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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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双信封”技术评分最低标价法(详见附件)。
4.公开时间
2021年 8月17日(招标文件发售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结束。
5.联系方式
| 招标人:青海省高速公路养护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青海省西宁市朝阳西路23号
邮政编码:810003
联系人:肖先生
电话:0971-4562232
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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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青海省路达交通建设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青海省西宁市朝阳西路23号
邮政编码:810003
联系人:杨先生
电话:0971-4562118
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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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8月16日
评标办法:(技术评分最低标价法)
| 条款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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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审因素与评审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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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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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标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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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标价相等时,评标委员会依次按照以下优先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确定中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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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1.1
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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形式评审与响应性评审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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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标准:
(1)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
a.投标函按招标文件规定填报了项目名称、标段号、补遗书编号(如有)、工期、工程质量要求及安全目标;
b.投标函附录的所有数据均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c.投标文件组成齐全完整,内容均按规定填写。
(2)投标文件的签字盖章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1规定
(3)与申请资格预审时比较,投标人发生合并、分立、破产等重大变化的,仍具备资格预审文件规定的相应资格条件且其投标未影响招标公正性(本项适用于已进行资格预审的情况)
a.投标人应提供相关部门的合法批件及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资质证书等证件的副本变更记录复印件;
b.投标人仍然满足资格预审文件中规定的资格预审条件最低要求(资质、业绩、人员、信誉、财务等);
c.与所投标段的其他投标人不存在控股、管理关系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况;与招标人也不存在利害关系并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4)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供了投标保证金
a.投标保证金金额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金额,且投标保证金有效期不少于投标有效期;
b.若投标保证金采用支票形式提交,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之前,将投标保证金由投标人的基本账户转入招标人指定账户;
c.若投标保证金采用银行保函形式提交,银行保函的格式、开具保函的银行均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之前向招标人提交了银行保函原件。
(5)投标文件的签字盖章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1规定
(6)投标人法定代表人亲自签署投标文件的,提供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且法定代表人在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上签名,未使用印章、签名章或其他电子制版签名代替
(7)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时,联合体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
a.未进行资格预审的,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了联合体协议书,明确各方承担连带责任,并明确了联合体牵头人;
b.已进行资格预审的,投标人提供了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中所附的联合体协议书复印件,且通过资格预审后的联合体无成员增减或更换的情况。
(8)投标人如有分包计划,符合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11款规定,且按招标文件第九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填写了“拟分包项目情况表”
(9)同一投标人未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文件,但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备选投标的除外
(10)投标文件中未出现有关投标报价的内容
(11)投标文件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未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限
(12)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
(13)权利义务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a.投标人应接受招标文件规定的风险划分原则,未提出新的风险划分办法;
b.投标人未增加发包人的责任范围,或减少投标人义务;
c.投标人未提出不同的工程验收、计量、支付办法;
d.投标人对合同纠纷、事故处理办法未提出异议;
e.投标人在投标活动中无欺诈行为;
f.投标人未对合同条款有重要保留。
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评审标准:
(1)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
a.投标函按招标文件规定填报了项目名称、标段号、补遗书编号(如有)、投标价(包括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
b.已标价工程量清单说明文字与招标文件规定一致,未进行实质性修改和删减;
c.投标文件组成齐全完整,内容均按规定填写
(2)投标文件的签字盖章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1规定
(3)投标报价或调价函中的报价未超过招标文件设定的最高投标限价(如有)
(4)投标报价或调价函中报价的大写金额能够确定具体数值
(5)同一投标人未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报价,但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备选投标的除外
(6)投标人若提交调价函,调价函符合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2.6项要求
(7)投标人若填写工程量固化清单,填写完毕的工程量固化清单未对工程量固化清单电子文件中的数据、格式和运算定义进行修改;工程量固化清单中的投标报价和投标函大写金额报价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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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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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格评审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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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投标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
(2)投标人的资质等级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3)投标人的财务状况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4)投标人的类似项目业绩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5)投标人的信誉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6)投标人的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资格、在岗情况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7)投标人的其他要求符合招标文件规定;对于特别复杂的特大桥梁和特长隧道项目主体工程以及其他有特殊要求的工程,还应对其他管理和技术人员(例如项目副经理、专业工程师等)以及主要机械设备和试验检测设备进行资格评审。
(8)投标人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或第1.4.4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9)投标人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5项规定。本款规定仅适用于根据《关于发布公路工程从业企业资质名录的通知》(厅公路字〔2011〕114号)要求,招标人应通过名录对投标人资质条件进行审核的公路施工企业
(10)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未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独立参与投标的,投标人未同时参加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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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条款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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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款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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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列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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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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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个信封评分分值构成(总分10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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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组织设计:50.0分
主要人员:25.0分
技术能力:0.0分
履约信誉: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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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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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个信封详细评审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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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标价计算公式:
评标价=修正后的投标报价-暂估价-暂列金额(不含计日工总额)
如本项目招标由投标人按照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固化清单电子文件填写工程量清单,无须按照本章第3.4.2项和第3.4.3项的规定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评标价=投标函文字报价-暂估价-暂列金额(不含计日工总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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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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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第一个信封详细评审的投标人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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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投标人的商务和技术得分由高到低排序,选择前3名通过详细评审
注:该数量的设置应避免本办法演变为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该数量应不少于3名,最高不宜超过10名。此外,招标人可规定技术文件采用暗标形式编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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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评分因素与权重分值
说明:招标人应根据项目具体情况确定各评分因素及评分因素权重分值,并对各评分因素进行细分(如有)、确定各评分因素细分项的分值,各评分因素权重分值合计应为100分。各评分因素(评标价和履约信誉评分项除外)得分一般不得低于其权重分值的60%,且各评分因素得分应以评标委员会各成员的打分平均值确定,评标委员会成员总数为七人以上时,该平均值以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计算。评标委员会成员对某一项评分因素的评分低于权重分值60%的,应在评标报告中作出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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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分标准
说明:招标人应列明各评分因素或各评分因素细分项(如有)的评分标准并作为评标委员会进行评分的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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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评分因素与权重分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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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分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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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条款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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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分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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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分因素权重分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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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评分因素细分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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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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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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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组织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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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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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材料采购及检测的质量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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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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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合理得6-7.3分,较合理得7.4-8.7分,合理得8.8-1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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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钢结构产品的加工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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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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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合理得9-11分,较合理得11.1-13分,合理得13.1-1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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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钢结构产品的运输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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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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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合理得3-3.6分,较合理得3.7-4.3分,合理得4.4-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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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钢结构产品的安装及质量控制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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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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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合理得6-7.3分,较合理得7.4-8.7分,合理得8.8-1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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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工期保证体系及保证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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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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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合理得1.2-1.5分,较合理得1.6-1.8分,合理得1.9-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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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安全生产管理保证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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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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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合理得1.2-1.5分,较合理得1.6-1.8分,合理得1.9-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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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环境保护、水土保持保证体系及保证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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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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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合理得1.2-1.5分,较合理得1.6-1.8分,合理得1.9-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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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明施工、安全保通及保证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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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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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合理得1.2-1.5分,较合理得1.6-1.8分,合理得1.9-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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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风险预测与防范,事故应急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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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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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合理得1.2-1.5分,较合理得1.6-1.8分,合理得1.9-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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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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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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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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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经理任职资格与业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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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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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足资格审查要求的得1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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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总工任职资格与业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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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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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足资格审查要求的得1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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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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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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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业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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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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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业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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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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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足资格审查要求的得10分,每提供1项资格审查要求中的业绩加5分,最多加1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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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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