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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工作简报(第十二期)

交通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

行动工作
( 12 )
青海省交通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
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 6 29
                                          
    
青海省交通运输领域突出问题
专项整治行动取得积极进展

  交通运输部交通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动员部署电视电话会议结束后,我厅积极响应落实交通运输部、省政府和省厅关于开展交通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的决策部署、重要批示和工作安排,行动迅速、主动作为、真抓实干,有力促进了专项整治工作全面铺开、有序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取得了积极进展。

  一、高度重视、高位推动。一是按照厅领导工作指示,第一时间草拟《关于成立省厅交通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工作领导组的通知》,提交专题会议审议,及时成立了一把手负总责的工作领导小组,设立领导小组办公室,形成了一把手牵头、分管领导分管负责、政法处综合协调、各职能处室(单位)协同发力推进专项整治的工作格局。二是第一时间起草《关于交通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动员部署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和省交通运输厅贯彻落实意见的报告》,以书面形式报告省政府关于开展专项整治行动的相关工作。5月21日,青海省政府匡湧副省长就报告内容作出“整治工作要坚持问题导向,聚焦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要将其作为全面检验和提升我省交通运输行业治理能力和水平的一次大考”的重要批示。收到匡湧副省长重要批示后,及时组织省厅交通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人员进行深入学习,结合重要批示精神,通过周例会形式对专项整治行动进行再部署、再细化、再督导、再落实。三是提高规格,及时召开专项整治调度会议,有力督导各地专项整治行动压茬推进。按照部视频调度会议精神,组织召开全省交通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调度会议,学习传达部视屏调度会议精神,全面总结我省前一阶段专项整治行动传达部署推进情况,分析存在的问题,研究部署下一阶段工作任务,确保专项整治行动取得实效。会议邀请各市州、县人民政府分管负责同志参加会议,进一步强化各级地方政府对交通运输部门开展专项整治行动的认识和支持。会议由分管厅领导主持、厅主要领导作了讲话。期间,对专项整治工作重视程度不高、工作推进缓慢的7个地区和单位进行了点名通报。厅相关领导、厅机关各处室、厅属各执法单位、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主要负责人参加会议,共计参会人员120人。截至目前,各市州交通运输部门召开传达学习部、省专项整治工作精神和要求,督导推进辖区工作进度的领导小组工作会议共97次,其中市州级24次,县区级73次。

  二、统筹部署、强化落实。一是严格按照部关于交通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部署要求,及时草拟《青海省交通运输厅交通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通过对方案征求意见、集体讨论、提交专题会议讨论等,最终定稿方案内容,5月13日率先印发了《青海省交通运输厅交通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第一时间报交通运输部,印发各地贯彻执行。截至5月20日,各市州全部制定印发了本地区《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二是为保障全省交通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取得实效,设立交通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专门发文字号,专门发文、专门部署、及时跟进通报专项整治行动,建立了专项整治行动联络员工作机制,并在门户网站设立专项整治行动专栏,及时发布整治行动工作动态、简报信息及相关文件。截至目前,在省厅门户网站专栏发布专项整治行动工作动态、图片信息等15条,公示专项整治相关文件3件;全省各级交通运输部门通过媒体报道专项整治行动77次,通过政府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发布政务信息254条;依托汽车站、公交车、出租车LED屏,滚动刊播专项整治行动宣传标语,出租车LED屏日均刊播108万台次,公交车LED屏刊播113万台次。三是制定《关于印发省厅交通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计划的通知》,严格专项整治行动进度督导工作计划及要求,以定期召开周例会、月例会、转段总结和总结会议,严格联络员报送时间节点,开展实地督导和不定期通报工作进度等形式督导各地有序开展整治行动。截至目前,省厅已编辑印发专项整治工作简报10期,编辑印发专项整治工作日报12期,下发工作通报1份,召开专项整治周例会4次;省级对各地开展专项整治行动督导6次,各市州开展17次,期间各级交通运输部门深入走访企业551户,座谈从业人员1819人次,暗访执法场所59个。四是制定《关于报送市州级专项整治行动工作进度的通知》,通过全省联络员工作群转发各级交通运输部门,要求各地深入对照前一阶段工作推进情况,认真填写《专项整治行动进度表》,按照工作开展情况附验证材料,各地严格按照通知要求,报送《进度表》及相关验证材料,部分地区深挖辖区各县整治行动开展情况并附验证材料。通过督导及时发现果洛、玉树、海北州等推进整治工作中存在的短板问题,严格督导改正,进一步夯实各地开展专项整治工作基础。

  三、扎实推进,深入自查整改。按照《青海省交通运输厅交通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工作任务节点,坚持扎实推进、率先一步,统一安排部署各地深入开展执法队伍顽瘴痼疾自查自纠工作。一是为确保专项整治行动更有针对性和实效性,对2018年以来12328电话系统受理的600余件有关执法信息咨询和投诉举报信息进行了全面整理,将权责清单公示不到位、执法人员横冷硬推、执法形象较差、刁难群众、打击非法营运力度不够、公路治超力度有待加强等一批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顽瘴痼疾问题形成对照整改清单印发各地,有针对性地督促各地执法机构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完成一批人民群众反映突出强烈的顽瘴痼疾自查整治工作。二是率先督导各地上报梳理出的问题清单,对于清单中所列问题内容宽泛、形式模糊,整改措施笼统、方法泛化的继续深挖细查,分类建立执法顽瘴痼疾问题台账,明确整改措施、整改时限和责任分工。经分类梳理,全省共梳理出交通运输执法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15项,列明整改措施27条,为率先整治重点突出问题指明了方向。三是按照部第16期、17期《专项整治行动通报》和工作要求,结合部、省厅专项整治调度会议精神,坚持问题为导向,组织开展全省交通运输执法领域顽瘴痼疾整治问题第二次深挖排查工作,严格要求每项问题明确具体事项、整治责任人等。全省第二次梳理出交通运输执法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25项。宗旨不牢6项问题,作风不优2项问题,本领不强9项问题,担当不力7项问题,执法不廉1项问题。梳理出的整改问题能具体到事件,整改具体到人。四是针对各地查纠问题普遍存在没有触及要害,没有将问题涉及到人、表现到事、查找到案件,普遍存在避重就轻、隔靴搔痒等现象,印发《关于深入贯彻落实全省交通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活动六月第三周例会精神的通知》,组织开展全省交通运输执法领域顽瘴痼疾整治问题第三次深挖排查工作。目前,第三次顽瘴痼疾整治问题深挖工作正在落实中。五是各级交通运输部门坚持边查边改、立查立改、开门搞整改,专项整治期间通过12328执法投诉处理热线收集投诉举报线索196件,按照线所核查情况及时办理案件176,并由办理单位及时回复投诉人员办理情况,做到事事有回音,投诉办理满意度达88.78%。其中20件线索问题正在核查中,按照相关办理进度及时回应投诉人;对投诉执法队伍中存在的违规执法等问题,由省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监督局予以督办。通过专项整治行动自查自纠,全省共计约谈执法人员54人次,其中市州级执法机构人员16人次,县区级执法机构人员38人次。

  四、抗灾锤炼,深化整治。果洛州玛多县“5.22”地震后,省厅第一时间启动地震Ⅱ级应急响应。一是厅党组以上率下,主要领导多次亲赴现场,靠前指挥、周密部署,将抗震救灾与专项整治行动有机结合,做到同步推进、相互促进。厅机关各处室、厅属各单位、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闻令而动、各司其职,在抗震救灾一线践行专项整治行动要求,以抗震救灾行动实效检验专项整治行动成果,充分展示青海交通执法队伍执法为民、担当作为,坚决维护群众合法权益的坚定决心和信心。二是省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监督局实地督导果洛、玉树等地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机构,强化道路运输领域行政执法工作,加强与公路路政、公路养护、公安交警等部门的信息共享,切实维护道路运输市场秩序,严厉打击借地震应急救援之机乱涨价、乱收费、哄抬物价等价格违法行为,保障旅客和经营者合法权益。三是省公路路政执法总队及其下属单位会同公路养护部门、地方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机构,深入开展灾损评估隐患排查工作,按照地震烈度摸排国道、省道、农村公路、客运站场等设施情况,紧锣密鼓组织道路抢修,历时42小时打通抗震救灾的生命通道,确保交通公路不断不乱。果洛、玉树两地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机构组织开展辖区应急救援运输需求摸底,全力确保应急物资、应急救援车辆和人员高效通行。

  五、加强培训,提升队伍素质。一是已完成对全省2078名持证交通执法人员业务能力考试摸底,系统掌握了执法人员存在的短板弱项,针对本领不强等实际问题,制定《全省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机构“一帮一”基层执法业务现场帮扶活动方案》,组建执法服务小组赴重点地区开展执法实务面对面教、文书制作手把手帮、装备使用一对一带的帮扶活动,同时,以普及帮扶成果着力打造“规范化执法业务试点单位”为契机,督导有条件的执法机构邀请辖区服务对象等开展“执法体验周”“基层站所开放日”活动,拉进接触群众、服务群众的距离,真正将执法为民理念落到实处。二是省执法监督局会同青海交通职业技术学院与国内交通运输领域高等院校建立了执法人员在岗继续教育学历教育工作机制。为实现“到2023年,基本实现执法人员达到大专以上学历”的目标奠定了坚实的基础和机制保障。三是各地交通运输部门严格落实执法案例月分析制度,做到每案“一案一卷一审”、每月“一案一卷一析”的要求,定期组织开展交通运输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截至目前共计评查执法案卷3094件。积极开展执法人员培训工作,通过开展党史学习教育、习近平法治思想专项学习、警示教育等不断提升执法人员学法、守法、用法的能力水平,截至目前全省各级交通运输部门共计培训执法人员达666人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