厅安监处
2021年03月15日
【摘 要】2021年1月6日,交通运输部印发《交通运输部关于深化防范化解安全生产重大风险工作的意见》,对交通运输行业深化防范化解安全生产重大风险提出具体指导意见和工作要求。天科院作为《意见》起草的依托单位,为配合开展《意见》的宣贯解读,帮助各方准确理解《意见》精神和要求并开展相关工作,特邀多位参与本次文件起草工作的专家,推出《意见》解读系列文章,基于文件起草初衷解析《意见》的具体内容、提出实施落地《意见》的工作建议、介绍重大风险管理技术方法等内容。
一、主要内容
此次《意见》对防范化解安全生产重大风险工作作出了细致全面的说明,具体包含以下五个方面的内容:
一是提高思想认识。将防范化解安全生产重大风险上升到交通运输行业重要政治责任的高度。一方面强调近年来危险货物运输、道路运输、水上交通、工程建设领域重特大事故(事件)仍时有发生,要清醒认识存在的问题;另一方面指出交通运输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工作是一项系统、科学、复杂的工程,要持续提升认知能力、研判能力、决策能力和支撑能力。
二是健全工作机制。提出风险防控机制建设包括风险研判机制、决策风险评估机制、风险防控协同机制、风险防控责任机制。其中风险研判是工作基础,决策风险评估是工作要求,风险防控协同是工作方法,风险防控责任是工作保障。
三是实施清单化精准管控。安全生产重大风险清单化精准管控工作要求包括五个主要步骤:一是对照《交通运输安全生产重大风险清单》精准摸清重大风险底数,建立专项档案;二是建立重大风险基础信息清单、责任分工清单、防控措施清单、监测监控清单和应急处置清单等五个清单;三是实施动态监管,重大风险信息层层报送,每季度定期将相关信息报送至部安委办;四是加强跟踪管控,指导生产经营企业落实重大风险防控主体责任,规范制定风险管控和处置措施及程序;五是建立行业安全生产风险“一图、一册、一表”,实施“图斑化”管理。
四是加强组织实施。明确提出防范化解安全生产重大风险要求党政主要负责人亲力亲为,对本地区、本行业、本领域的重大风险了然于胸。从加强组织领导、加大保障投入、强化指导监督和严格追责问责四方面提出工作要求。强调交通运输部将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工作纳入行业安全检查重点内容,并纳入安全监管监察系统,对各地相关工作情况进行督查和评价,视情况开展约谈、挂牌督办,有关情况向地方党委政府通报。
五是印发重大风险清单。《交通运输安全生产重大风险清单》作为《意见》附件同期印发,其中包含道路运输、水路运输、港口营运、城市公交交通、公路运行和工程建设六大领域的42项重大风险,每一项安全生产重大风险包括主要事故类型、主要致险情景、防控要点等内容,用于指导各级交通运输管理部门及生产经营企业开展重大风险的识别、评估、管控等工作。
二、工作建议
为加快推进《意见》的落地实施,建议各地方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和有关部属单位要因地制宜尽快制定工作实施方案,按步骤开展以下相关工作:
一、结合本地区情况组建工作小组,制定《意见》实施方案,完善风险防控制度,提前谋划、尽早部署;
二、组织开展《意见》的宣贯解读工作,使本地区各级交通运输管理部门、生产经营单位准确理解《意见》精神,熟悉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工作要求,了解本地区工作计划;
三、依托行业内相关科研院所等技术服务机构开展本地区(行业)安全生产风险摸排和评估,摸清重大风险底数,建立风险档案;
四、指导、督促生产经营企业落实安全生产重大风险管理主体责任,建立并完善“五清单”;
五、建立本地区(行业)安全生产重大风险“一图一表一册”,实施“图斑化”管理;
六、动态跟踪掌握安全生产重大风险相关信息,按要求定期将风险信息报送至交通运输部;
七、组织开展安全生产重大风险管理监督检查和考核评价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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