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路达交通建设招投标有限公司
2020年03月06日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G573泽库至兴海公路南巴滩至河卡山南段公路工程已由青海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青发改基础【2014】482号文件批准建设,施工图设计已由青海省交通运输厅以青交建管【2015】189号文件批复。项目业主为青海省公路建设管理局,建设资金来自国家补助和省内自筹,招标人为青海省交通工程技术服务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桥梁工程和交通安全设施工程的交工验收前检测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本项目建设地点位于青海省海南藏族自治州同德县、兴海县境内,路线全长145.345km,实际建设总里程为142.310km,其中:主线建设里程126.388km,支线和连接线新建里程15.922km。
主线:路线起点K183+645位于南巴滩,起点位置位于S101线K235+355里程碑处(即与省道西久公路平交口相接)。路线终点K311+727位于河卡山南,与G214线兴海支线K0+888处相接,路线全长129.323km,实际建设里程126.388km;沿线海拔为2650-3630米。
主线采用《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 B01-2014)二级公路设计标准,路基宽度10米和12米,行车道宽度为7米和7.5米;同德县城过境段采用《城市道路设计规范》(CJJ37-2012)城市道路次干路设计标准,路基宽度18米。路面为沥青混凝土路面,全线桥涵设计荷载采用公路-Ⅰ级。
支线:同德县马场至尕强支线全长14.832km,采用《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 B01-2014)三级公路设计标准,路基宽度8.5米,路面为沥青混凝土路面。
连接线:兴海县连接线全长1.09km,采用《城市道路设计规范》(CJJ37-2012)城市道路次干路设计标准,横断面采用单幅路,行车道宽16米,人行道宽2×7米,路基宽度30米,路面为沥青混凝土路面。
2.2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本次招标共划分为一个标段,招标范围为G573泽库至兴海公路南巴滩至河卡山南段公路工程交工验收前检测工作。主要服务内容:按规定对合同范围内的桥梁工程(不含小桥)和交通安全设施工程进行交工验收前质量检测。
标段划分及计划服务期限如下:
| 标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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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测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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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划服务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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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NHJGJC-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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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573泽库至兴海公路南巴滩至河卡山南段公路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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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交工验收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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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检测能力,并具备以下资质与业绩要求:
| 标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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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质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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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绩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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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NHJGJC-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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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时具备:
1、交通运输部工程质量监督机构颁发的有效的公路工程综合甲级试验检测机构等级证书;
2、省级及以上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原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有效的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原CMA计量认证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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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5年(2015年1月1日-投标截止时间)内独立完成过:
(1)单项合同里程不少于50km的二级及以上等级公路交通安全设施工程的交工试验检测工作。
(2)单项合同二级及以上等级公路大桥工程的交工试验检测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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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①独立法人单位下属的非独立法人机构所具有的资质视为该独立法人单位具有相应资质,但应提供该独立法人单位与其下属单位非独立法人机构隶属关系的有效证明材料。
②上述检测业绩的检测内容可由单项合同或多项合同满足。
③只认定以自身名义签订合同的业绩,以联合体形式承担的项目业绩均不予认可。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4与标段对应工程的施工承包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技术服务单位以及在项目中设立过工地试验室的母体单位等有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的,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3.5投标人未被交通运输部、青海省交通运输厅明令禁止参与投标并且目前正处于处罚期内。投标人在交通运输部或青海省交通运输厅未列入“黑名单”。
3.6投标人在“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管理信息系统”网站中最新公布的信用等级为A级及以上。
3.7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3.8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将投标确认函及经办人身份证彩色扫描后发送至招标代理机构电子邮箱,截止时间为2020年3月13日18时00分,并联系代理机构工作人员进行确认(电子邮箱:zbyb@qhldzb.com;联系电话:0971-7665037;联系人:赵女士、郑先生)。
招标文件请在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111.44.251.34/ggzy/)自行下载。。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宣
5.1招标人不组织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5.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0年3月31日10时00分,疫情防控期间,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将投标文件邮寄至青海省路达交通建设招标有限公司(地址:青海省西宁市朝阳西路23号2号楼2313室,收件人:赵女士、郑先生,收件人联系方式:0971-7665037),并注明邮寄标志、地点、时间、联系方式等。
投标人应充分考虑投标文件邮寄过程中的一切不确定因素,确保邮寄送达的投标文件密封完好,邮寄过程中造成的一切不良后果均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5.3逾期送达、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不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采用双信封综合评估法。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111.44.251.34/ggzy/)、青海交通网(http://jtyst.qinghai.gov.cn)上发布。
8.联系方式
| 招 标 人:青海省交通工程技术服务中心
地 址:青海省西宁市海西西路49号
邮政编码:810001
联 系 人:陈文凯
电 话:0971-6232111
传 真:0971-6232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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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机构:青海省路达交通建设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青海省西宁市朝阳西路23号
邮政编码:810003
联 系 人:马玉娟
电 话:0971-7665006
传 真:0971-7665037
邮 箱:zwj@qhldzb.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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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3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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