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交安委〔2019〕14号
关于认真做好全省交通运输行业
2019年防汛工作的通知
各市州交通运输局、厅属各单位、厅机关相关处室:
2019年是新中国成立70周年,也是青海解放70周年,做好今年的防汛抗旱工作意义特殊,责任重大。根据中国气象局预测,2019年汛期我国气候状况总体偏差,降雨呈“南多北少”分布,旱涝灾害较重,极端天气偏多。为贯彻落实《关于认真做好2019年防汛抗旱工作的通知》(青政汛办〔2019〕1号)和《交通运输部关于做好2019年防汛防台风工作的通知》(交应急函〔2019〕211号)要求,确保全省交通运输行业安全度汛,维护交通运输行业安全形势稳定,尽最大努力减少灾害损失,按照省防汛办相关工作要求,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清形势,严格落实防汛责任制
各市州、各单位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提高自然灾害防治能力的重要讲话精神,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交通运输部和省委省政府关于防灾减灾工作的决策部署。严格落实以行政首长负责制,强化防汛工作组织领导,把防汛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明确责任人,做到层层有安排、层层有落实、人人有责任,坚决防范和化解汛期自然灾害风险,确保道路安全畅通。
二、突出重点,确保行业安全度汛
各市州、各有关部门要结合行业和本地实际情况,提前谋划、提前部署、提前防范,做好各项防汛工作。突出隐患排查整治、公路水毁抢险保通、路网预警监测等重点环节,科学启动应急预案,统筹做好灾情统计评估、灾后恢复重建等各项工作。在地方党委政府统一领导和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协调指导下,联合气象、水利、应急、公安、自然资源等部门开展防汛工作。
公路养护领域:各级公路养护部门和路政部门要加大公路隐患排查工作力度,按要求加强汛前和汛期巡查,特别是加大对对高速公路、干线公路、重要旅游公路、桥涵、隧道等易发水毁塌方路段的巡查和监控力度,加强修补排水和路面坑槽,做好安全隐患路段的警示、监控、检查与整治工作,确保道路安全畅通。要充分做好应急准备,对防汛保畅工作要提出具体要求,加强应急抢险保畅队伍演练,及时购置补充防汛物资。
道路运输领域:各级道路运输管理部门要加强客货运输安全监管和应急运输保障。重点强化对“两客一危”车辆的安全监管,加强从业人员安全培训、车辆检查维护和动态监控,严防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同时要组织开展应急保障车队的应急演练,完善应急预案,确保一旦发生险情,做到组织领导有力、队伍集结迅速、运输保障到位。
水路运输领域:各级地方海事部门要密切关注天气变化、水位情况,督促旅游客运企业和库区网箱养殖企业以及水上施工单位做好水上船舶、设施和人员的安全防范工作,加强全省码头、渡口、渡船、采沙船的摸排巡查,必要时关闭相关码头,并及时撤出危险区域的作业人员,严禁冒险作业。加强与库区部门的联动,密切关注水库下泄流量,做好下泄期间安全防范工作。加强水上应急救援演练,切实绷紧旅游旺季、汛期水上交通安全这根弦,持续保持我省水上安全良好形势。
公路工程建设领域:各交通运输建设单位和交通技术服务中心要加强对各施工项目的安全检查,特别是对雨季防汛、防排水、防雷电“三防”检查。对施工工地及驻地存在滑坡、垮塌、洪水、泥石流等地质灾害重点部位要全面掌握、超前防范、彻底治理;扎实开展在建工程项目的防汛检查和隐患整改督办,督促施工企业落实汛期施工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提前做好大型临时设施、机械等装备设备的排险加固,凡安全生产条件得不到保障的,一律停止施工作业。密切关注汛期雨情、水文、地质变化,加强预警信息接收、转发。完善汛期施工应急预案,明确项目应急能力要求。
路网运行监测领域:省路网中心和厅信息中心要加强路网运行监测和信息技术保障,不断加强与气象、水利、国土、公安、应急等部门的沟通联系和信息共享,认真做好对灾害性天气、各类自然灾害事件及重大风险的预警预测工作,不断落实科技和信息等技术方面的保障工作。切实发挥总中心-分中心-监控站的三级管理框架的效能,充分利用省级“12328”交通运输监督服务电话和青海省公路水路安全畅通与应急指挥处置系统,加强应急值守、接警转办、指挥调度、信息报送、统计分析能功能模块的作用发挥。
三、强化值守,提高突发事件应急处置能力
各市州、各部门、要加强汛期值班工作,认真落实领导带班制度、关键岗位24小时值班制度和事故信息报告制度,及时处理并报告重要情况和重大信息,切实增强行业应急反应能力,并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准确上报信息,严禁迟报、误报、漏报、瞒报现象发生。
各市州交通运输局和厅属各单位于2019年5月23日前将防汛工作准备及自查情况(含电子版)报厅安委办808室。并于2019年10月11日前将年度防汛总结(含电子版)报厅安委办808室。
联 系 人:刘国翠,马文喜
联系电话:6186800,6186808,6166756(传真)
邮 箱:ajc6808@163.com
青海省交通运输厅安全生产委员会
2019年5月16日
抄送:部安委办,省安委办。
青海省交通运输厅办公室 2019年5月16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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