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交安委办〔2019〕15号
关于深入开展公路水路行业安全生产
典型事故警示教育的通知
各市州交通运输局、厅属各单位、厅机关各处室:
近期国内发生了“2·23”内蒙古银漫矿业事故、“3·21”江苏响水爆炸事故、“3·22”湖南旅游客车自燃事故、“3.23”广西北海游船“北游25”轮涠洲岛近海搁浅事故,省内发生了“3·6”非法营运车辆发生侧翻事故、“3·28”货车冲出避险车道事故、“3·30”玉树客运班车交通事故等事故,给人民生命财产造成了重大损失,教训极其深刻。习近平总书记对响水爆炸事故等事故做出了重要批示,要求深刻吸取教训,加强安全隐患排查,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坚决防范重特大事故发生,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
为进一步加强当前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工作,认真贯彻落实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充分汲取安全生产事故教训,强化安全生产警示教育,不断提升从业人员安全素质,有效遏制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交通运输部在剖析2018年部分重大交通运
输安全生产事故(事件)基础上,制作了《公路水路行业安全生产典型事故警示录(2018年)》(以下简称《警示录》),并决定开展安全生产警示教育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深入开展安全警示教育活动
各部门、各单位要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有关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和重要讲话精神,不断强化安全生产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始终坚持以人为本、安全发展,始终把安全生产摆在突出位置,做到警钟长鸣,切实增强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并以《警示录》为基础,广泛收集、整理安全生产事故现场图片、视频等材料,深入开展交通运输安全生产事故警示教育活动,以血淋淋的事实警示教育广大从业人员,使其从思想上深刻认识到事故危害,切实强化全省交通运输行业从业人员安全理念,不断提高安全监管的自觉性和主动性,努力做到以事警人、以案育人。
二、深入剖析,认真总结和汲取事故教训
各部门、各单位要抓住此次开展事故警示教育活动的契机,结合本单位实际,选取典型事故案例,进一步剖析事故原因,查找深层次存在的问题,总结事故规律,科学制定对策,加大宣贯力度,切实做到举反三,坚决避免类似事故重复发生。
三、加强宣传,推进安全文明宣传教育专项行动
各部门、各单位要严格落实交通运输部《2019年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工作要点》和省厅《2019年青海省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与应急管理工作要点》,以“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法宣传周”为契机,深入推进安全生产宣传“七进”活动,倡导培育文明服务的行业风气,努力构建文明出行的社会风尚。
请各单位于2019年11月15日前将安全生产典型事故警示教育工作开展情况报厅安委会办公室。
联 系 人:刘国翠
联系电话:6186800 6166756(传真)
邮 箱:ajc6808@163.com
青海省交通运输厅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2019年4月29日
青海省交通运输厅办公室 2019年4月29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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