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航道通航条件影响评价审核办事指南

 一、申请条件和限制
申请条件
(一)建设单位应当在工程可行性研究阶段,按照交通运输部有关规定和技术标准要求编制航道通航条件影响评价报告(以下简称航评报告),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建设项目概况,包括项目名称、地点、规模、建设单位等;
2、建设项目所在河段、湖区、海域的通航环境,包括自然条件、水上水下有关设施、航道及通航安全状况等;
3、建设项目的选址评价;
4、建设项目与通航有关的技术参数和技术要求的分析论证;
5、建设项目对航道条件、通航安全、港口及航运发展的影响分析;
6、减小或者消除对航道通航条件影响的措施;
7、航道条件与通航安全的保障措施;
8、征求各有关方面意见的情况及处理情况。
(二)项目的规划或者其他建设依据;
(三)建设单位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成立文件等机构证明文件;
(四)涉及规划调整或者拆迁等措施的应当提供规划调整或者拆迁已取得同意或者已达成一致的承诺函、协议等材料.
数量限制
无   
禁止性要求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一)申请事项不属于受理范围;
(二)申请材料不齐全;
(三)航评报告文本格式不符合规定要求;
(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行政许可:
(一)拦河闸坝的选址,总平面布置,运量预测,代表船型,通航建筑物设计通航标准及规模、设计通航水位及流量、上下游梯级通航水位衔接、回水变动区淤积及坝下清水冲刷影响,施工期通航方案,通航建筑物施工组织计划,航道与通航安全保障措施等内容不全面,程序不合规,论证不充分,拟采取的措施不得当;
(二)桥梁、缆线等跨越航道建设项目的选址,河床演变分析,设计通航水位,代表船型,通航净空尺度,桥跨布置方案,墩柱防撞标准,航道与通航安全保障措施等内容不全面,程序不合规,论证不充分,拟采取的措施不得当;
(三)隧道、管道等穿越航道建设项目的选址、河床演变、埋设深度、出入土点、冲刷深度、应急抛锚影响,航道与通航安全保障措施等内容不全面,程序不合规,论证不充分,拟采取的措施不得当;
(四)临河、临湖、临海建设项目的选址及工程布置对航道通航条件的影响,航道与通航安全保障措施等内容不全面,程序不合规,论证不充分,拟采取的措施不得当。
二、申请材料
(一)审核申请书;
(二)航评报告;
(三)项目的规划或者其他建设依据;
(四)建设单位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成立文件等机构证明文件;
(五)涉及规划调整或者拆迁等措施的应当提供规划调整或者拆迁已取得同意或者已达成一致的承诺函、协议等材料。
三、申请方式
网上申请
四、办理方式
窗口办理、网上办理。
五、办理时限
20个工作日。(技术咨询、专家评审、评价材料修改完善所需时间不计算在规定的审核期限内)
六、收费情况
不收费
七、结果送达:
窗口领取
八、咨询电话:
0971-6185717
九、监督投诉渠道:
0971-6101306
十、预约办理:
预约电话:0971-6185717网上预约:青海省投资项目在线监管平台
十一、办理进程和结果查询
1.现场查询:青海省水路运输管理局
2.电话查询:0971-6185717
3.网上查询:青海省投资项目在线监管平台
十二、办理时间和地点
1、办理时间:法定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2、办理地点:西宁市城西区西川南路53号文博大厦省政务服务监督管理局;西宁市城西区五四大街70号青海省地方海事局五楼
十三:完整版指南查询途径和获取方式:
在青海政务服务网(https://www.qhzwfw.gov.cn)下载。